关于收回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2017年1月,溧水经 (略) 管理委员会取 (略) 两宗土地,一宗面积为1.*公顷,划拨决定书编号*HB0010,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一宗面积为3.*公顷,划拨决定书编号*HB0009,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区政府批准,收回溧水经 (略) 管理委员会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土地面积4.*公顷。
特此公告。
(略) 规划和 (略) (略)
2025年2月28日
2017年1月,溧水经 (略) 管理委员会取 (略) 两宗土地,一宗面积为1.*公顷,划拨决定书编号*HB0010,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一宗面积为3.*公顷,划拨决定书编号*HB0009,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区政府批准,收回溧水经 (略) 管理委员会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土地面积4.*公顷。
特此公告。
(略) 规划和 (略) (略)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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