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湖南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经发办、农业科技园产发部:
为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弘扬工业精神,发展工业文化,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第三批湖南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第三批湖南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第三批湖南省工业遗产,需满足以下3项条件:
(一)工业遗产形成于1980年前,具有保存相对较好的核心物项,包括厂房、车间、作坊、矿区等生产储运设施,与工业相关的管理和科研场所、其他生活服务设施及构筑物和机器设备、生产工具、办公用具、产品、档案等物资遗存,以及生产工业、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工业精神等非物质遗存。
(二)工业特色鲜明,遗产价值突出,保存状况良好,产权明晰,具有一定管理水平。
(三)符合湖南省工业遗产评价指标要求(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按属地原则申报湖南省工业遗产。遗产所有权人为申报主体,严格按照《湖南省工业遗产申请书》(附件2)提纲编写,附件材料按照《湖南省工业遗产申请书》要求提供,视频资料应真实展现遗产项目的整体概况,所包含核心物项的保存现状以及当前保护利用工作情况等内容,并于3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U盘一份) (略) (略) 产业规划科(行政中心附一栋3310室)。
(二)我局未委托任何第三方为企业代理申报或咨询申报事宜,不受理第三方代理申报。申报认定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方式:王烈 #
附件:1、湖南省工业遗产评价指标
2、湖南省工业遗产申请书
(略) 工业 (略)
2025年2月28日
各乡镇(街道)经发办、农业科技园产发部:
为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弘扬工业精神,发展工业文化,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第三批湖南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第三批湖南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第三批湖南省工业遗产,需满足以下3项条件:
(一)工业遗产形成于1980年前,具有保存相对较好的核心物项,包括厂房、车间、作坊、矿区等生产储运设施,与工业相关的管理和科研场所、其他生活服务设施及构筑物和机器设备、生产工具、办公用具、产品、档案等物资遗存,以及生产工业、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工业精神等非物质遗存。
(二)工业特色鲜明,遗产价值突出,保存状况良好,产权明晰,具有一定管理水平。
(三)符合湖南省工业遗产评价指标要求(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按属地原则申报湖南省工业遗产。遗产所有权人为申报主体,严格按照《湖南省工业遗产申请书》(附件2)提纲编写,附件材料按照《湖南省工业遗产申请书》要求提供,视频资料应真实展现遗产项目的整体概况,所包含核心物项的保存现状以及当前保护利用工作情况等内容,并于3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U盘一份) (略) (略) 产业规划科(行政中心附一栋3310室)。
(二)我局未委托任何第三方为企业代理申报或咨询申报事宜,不受理第三方代理申报。申报认定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方式:王烈 #
附件:1、湖南省工业遗产评价指标
2、湖南省工业遗产申请书
(略) 工业 (略)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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