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残联关于确定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合作服务机构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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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桂区残联关于确定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合作服务机构的公示

(略) 2025年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目前已完成确定合作服务机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6周岁以上的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272名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辅助性就业服务、支持性就业服务和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社会服务。开展上门服务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含六个月),每月服务1-3次,全年服务不少于12次,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2小时,两人以上同时开展服务的不少于1小时。残疾人家属、邻里服务时间参照机构服务时间标准,具体以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完成年度服务工作(2024年9月),建立一人一档材料(包括残疾人证复印件、托养服务申请表、托养服务调查表、托养服务协议、开展服务情况记录表、服务照片及其他材料等)、系统录入等。

二、我单位于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 (略) (略) (略) 发布对项目进行合作服务机构的招募公告。截至2月14日18:00前,共有5家机构报名。

三、2月28日,经党组(班子)成员会议审核并讨论决定,选择贺州 (略) 作为该项目的合作服务机构。

四、本公示期限为3天,如有疑义,望广大群众积极指出。

地址: (略) 残联办公室(B座107室),联系人及电话:曾庆弥0774-(略),邮箱:*@*ttp://**.cn。

(略) (略) 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2月28日


关联文件:

(略) 2025年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目前已完成确定合作服务机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6周岁以上的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272名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辅助性就业服务、支持性就业服务和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社会服务。开展上门服务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含六个月),每月服务1-3次,全年服务不少于12次,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2小时,两人以上同时开展服务的不少于1小时。残疾人家属、邻里服务时间参照机构服务时间标准,具体以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完成年度服务工作(2024年9月),建立一人一档材料(包括残疾人证复印件、托养服务申请表、托养服务调查表、托养服务协议、开展服务情况记录表、服务照片及其他材料等)、系统录入等。

二、我单位于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 (略) (略) (略) 发布对项目进行合作服务机构的招募公告。截至2月14日18:00前,共有5家机构报名。

三、2月28日,经党组(班子)成员会议审核并讨论决定,选择贺州 (略) 作为该项目的合作服务机构。

四、本公示期限为3天,如有疑义,望广大群众积极指出。

地址: (略) 残联办公室(B座107室),联系人及电话:曾庆弥0774-(略),邮箱:*@*ttp://**.cn。

(略) (略) 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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