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一体化收放装置研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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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一体化收放装置研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预算经费:*元

船载一体化收放装置研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航技 (略) 受某单位委托,就船载一体化收放装置研制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采购编号:0730-*/01

2.项目名称:船载一体化收放装置研制项目

3.采购内容:船载一体化收放装置一套。

4.采购预算:*元(含税)

5.交货期:2025年5月中旬交付。

6.拟邀请供应商: (略) 集团郑 (略)

7.单一来源理由:

1.本采购项目曾于2025年1月26日首次发布招标公告,在《招标文件》第一章二2(3)载明:“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10日每天09:00-17:00)内,只有一家潜在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使本招标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2月19日,出现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之“其它重要信息”载明的“(1)投标人少于2个无法开标的”情形,本采购项目首次公开招标失败,需“重新组织采购”。

2.为吸引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我所会同采购代理机构形成《招标文件(二次)》,于2025年2月17日发布二次公开招标公告,截至《招标文件(二次)》发售截止日期205年2月24日17:00(北京时间),仍然只有一家潜在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二次)》,重新出现“投标人少于2个无法开标的”情形,第二次公开招标失败。

3.鉴于本采购项目两次公开招标已经失败,招标文件不存在违法违规内容,在两次招标文件售卖期间都无任何潜在投标人提出询问、质疑或投诉,且尚有一家供应商愿意参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本采购项目已具备《装备采购方式与程序管理规定(节选)》(〔2003〕装字第7号)“第二十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装备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惟一装备承制单位采购的”条件,据此,现拟将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采购方式,从公开招标采购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8.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不能为外资(或港澳台)独资、控股或参股(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或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9)具备有效的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初审尚未取证或证书过期的,须出具验证合格后完整的审查报告);

(10)具备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质认证证书(军队单位除外)或证明其有效的文件(①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②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暂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11)具备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或证明其有效性的文件;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获取单一来源文件方式:在此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拟邀请供应商发出邀请。供应商接受邀请后,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文件。

9.公示期限:公示期为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7日,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递交的异议函及其他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二)具体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异议函需加盖单位公章;(四)联系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及联系方式。

10.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航技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5号B座2001、02、03、05、06、07

邮编:*

联系人:李先生、唐先生、陈先生

电话:*、*、198 0033 3153

传真:010-*

电子邮箱:*@*26.com

中航技 (略)

(公章)

2025年2月28日


, (略) ,郑州,0730-
预算经费:*元

船载一体化收放装置研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航技 (略) 受某单位委托,就船载一体化收放装置研制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采购编号:0730-*/01

2.项目名称:船载一体化收放装置研制项目

3.采购内容:船载一体化收放装置一套。

4.采购预算:*元(含税)

5.交货期:2025年5月中旬交付。

6.拟邀请供应商: (略) 集团郑 (略)

7.单一来源理由:

1.本采购项目曾于2025年1月26日首次发布招标公告,在《招标文件》第一章二2(3)载明:“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10日每天09:00-17:00)内,只有一家潜在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使本招标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2月19日,出现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之“其它重要信息”载明的“(1)投标人少于2个无法开标的”情形,本采购项目首次公开招标失败,需“重新组织采购”。

2.为吸引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我所会同采购代理机构形成《招标文件(二次)》,于2025年2月17日发布二次公开招标公告,截至《招标文件(二次)》发售截止日期205年2月24日17:00(北京时间),仍然只有一家潜在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二次)》,重新出现“投标人少于2个无法开标的”情形,第二次公开招标失败。

3.鉴于本采购项目两次公开招标已经失败,招标文件不存在违法违规内容,在两次招标文件售卖期间都无任何潜在投标人提出询问、质疑或投诉,且尚有一家供应商愿意参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本采购项目已具备《装备采购方式与程序管理规定(节选)》(〔2003〕装字第7号)“第二十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装备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惟一装备承制单位采购的”条件,据此,现拟将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采购方式,从公开招标采购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8.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不能为外资(或港澳台)独资、控股或参股(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或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9)具备有效的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初审尚未取证或证书过期的,须出具验证合格后完整的审查报告);

(10)具备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质认证证书(军队单位除外)或证明其有效的文件(①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②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暂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11)具备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或证明其有效性的文件;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获取单一来源文件方式:在此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拟邀请供应商发出邀请。供应商接受邀请后,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文件。

9.公示期限:公示期为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7日,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递交的异议函及其他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二)具体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异议函需加盖单位公章;(四)联系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及联系方式。

10.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航技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5号B座2001、02、03、05、06、07

邮编:*

联系人:李先生、唐先生、陈先生

电话:*、*、198 0033 3153

传真:010-*

电子邮箱:*@*26.com

中航技 (略)

(公章)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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