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受招标人福建省海丝高 (略) 委托,就其所需的2025-2026年度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福建省海丝高 (略) 造价咨询服务
2、招标编号:GSZ-2025-060
3、项目概况
福建省海丝高 (略) 因编制有关工程类造价现需采购年度年度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服务期一年,年度造价咨询费总预算约为#元。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2个服务单位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分配规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分配服务订单。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本项目共分为2个合同包,2个合同包总服务份额为100%,每个合同包中标人享有同等的根据项目分配规则取得项目服务订单的权利。各合同包中标人实际承接的项目份额由招标文件规定项目分配规则决定,招标人不承诺各合同包中标人的保底承接份额。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增减总项目数量和调整对应造价咨询费,招标人不保证各中标人完成项目数量、总项目数量的份额和取得对应造价咨询费,各中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招标文件规定、合同条款、委托单执行情况充分考虑由此可能导致的各种风险。
4.2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2025-2026年度福建省海丝高 (略) 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装修工程等工程专业的投资估算编制、方案比选、概算编制、模拟清单及其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结算编制等和招标人需要的其他服务。
4.3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方式,各合同包费率最高投标限价为80%,投标人的各合同包费率投标报价应在0.00%(不含)~80.00%(含) (略) 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价固定不变。投标人必须对两个合同包同时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均被否决。
本项目造价咨询费收费标准按照《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0〕32 号),投标人与招标人按照费率中标价×《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0〕32 号)收费标准的造价咨询费的计算结果进行结算。本项目单个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费按实结算且没有保底金额,计算结果应取整到元。
4.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服务期限内招标人均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分配项目服务订单。本项目服务期限的起始时间以各合同包中标人签署合同的时间为准。
4.5 服务地点:福建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为依法注册且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
5.2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完成投资估算或概算或模拟清单或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施工图预算或工程结算编制金额累计#元及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5.3 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5.4 投标人应参加 2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 1 个合同包。
5.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10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至福建省 (略) 。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GSZ-2025-060),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63.com),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 (略) 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名:福建省 (略)
开户行:招商银行仓山支行
账 号:5919 0780 1810 902 5060
8.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每个合同包500元),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9、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5年4月2日上午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送至 (略) (略) 城 (略) 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 (略) (略) (略) 站(http://**)、 (略) (http://**)、(http:///)等媒体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海丝高 (略)
地 址: (略) (略) 城 (略) 367号林浦广场三号楼六层
联 系 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9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地 址: (略) (略) 城 (略) 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
联 系 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63.com
监督部门名称:福建省 (略) 纪检
联系(邮寄)地址: (略) (略) 城 (略) 367号林浦广场五号楼五层
监督电话:0591-#
监督部门名称:福建 (略) 集团纪检监察部门
联系(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18号交通综合大楼25层
监督电话:059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受招标人福建省海丝高 (略) 委托,就其所需的2025-2026年度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福建省海丝高 (略) 造价咨询服务
2、招标编号:GSZ-2025-060
3、项目概况
福建省海丝高 (略) 因编制有关工程类造价现需采购年度年度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服务期一年,年度造价咨询费总预算约为#元。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2个服务单位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分配规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分配服务订单。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本项目共分为2个合同包,2个合同包总服务份额为100%,每个合同包中标人享有同等的根据项目分配规则取得项目服务订单的权利。各合同包中标人实际承接的项目份额由招标文件规定项目分配规则决定,招标人不承诺各合同包中标人的保底承接份额。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增减总项目数量和调整对应造价咨询费,招标人不保证各中标人完成项目数量、总项目数量的份额和取得对应造价咨询费,各中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招标文件规定、合同条款、委托单执行情况充分考虑由此可能导致的各种风险。
4.2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2025-2026年度福建省海丝高 (略) 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装修工程等工程专业的投资估算编制、方案比选、概算编制、模拟清单及其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结算编制等和招标人需要的其他服务。
4.3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方式,各合同包费率最高投标限价为80%,投标人的各合同包费率投标报价应在0.00%(不含)~80.00%(含) (略) 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价固定不变。投标人必须对两个合同包同时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均被否决。
本项目造价咨询费收费标准按照《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0〕32 号),投标人与招标人按照费率中标价×《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0〕32 号)收费标准的造价咨询费的计算结果进行结算。本项目单个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费按实结算且没有保底金额,计算结果应取整到元。
4.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服务期限内招标人均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分配项目服务订单。本项目服务期限的起始时间以各合同包中标人签署合同的时间为准。
4.5 服务地点:福建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为依法注册且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
5.2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完成投资估算或概算或模拟清单或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施工图预算或工程结算编制金额累计#元及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5.3 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5.4 投标人应参加 2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 1 个合同包。
5.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10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至福建省 (略) 。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GSZ-2025-060),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63.com),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 (略) 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名:福建省 (略)
开户行:招商银行仓山支行
账 号:5919 0780 1810 902 5060
8.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每个合同包500元),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9、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5年4月2日上午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送至 (略) (略) 城 (略) 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 (略) (略) (略) 站(http://**)、 (略) (http://**)、(http:///)等媒体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海丝高 (略)
地 址: (略) (略) 城 (略) 367号林浦广场三号楼六层
联 系 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9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地 址: (略) (略) 城 (略) 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
联 系 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63.com
监督部门名称:福建省 (略) 纪检
联系(邮寄)地址: (略) (略) 城 (略) 367号林浦广场五号楼五层
监督电话:0591-#
监督部门名称:福建 (略) 集团纪检监察部门
联系(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18号交通综合大楼25层
监督电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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