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堰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大堰地块保障性租赁住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3-(略)-04-01-(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略) 大堰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占地29.3亩,总建筑面积约5.(略)平方米,拟建设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建筑功能包含住宅、商业服务、配套用房及地下车库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略).(略)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施工总承包实施过程管理等内容,以及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管线迁改和临时及永久水、电、气实施等。配合办理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验收等相关手续,以及相关协调工作,配合完成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协调因工程建 (略) 管理、环境保护、交通等手续办理,向发包人提供临时办公设施,编制工程竣工资料、工程竣工验收等直至交付发包人接收使用、质量保修,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其它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设计服务:包括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BIM、装配式、海绵、绿建、节能、人防、智能化、景观等专业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深化设计(不含设备设施)、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和设计论证等设计工作,以及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包括设计驻场服务等),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业主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如设计方案调整、设计优化、方案对比和设计概算等工作),装修设计(室内+公区)、样板房和租售中心(如有)、绿化景观设计包含方案和效果图。设计工作必须按招标人给定的设计任务书进行限额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必须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2)工程施工:完成招标人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临时施工用水用电、场平土石方、建筑、结构(含钢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绿建、节能、消防、强弱电、电梯、装配式、人防、车库划线、装饰装修(含二次装修)、边坡挡墙、绿化景观、 (略) 、 (略) 、灯饰工程、生化池、门窗栏杆、涂料保温、幕墙、样板房和租售中心(如有)、入口周边人行道 (略) 接驳、项目周边环境挡墙及放坡、相应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3)施工总承包实施过程管理: 包含但不限于办理工程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智慧工地、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产权办理、质量保修及对第三方单位进行管理协调等。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和负责。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7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施工工期: 72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政府采购工程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本项目招标人不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两项设计资质之一即可: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略)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略)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
4.1.2.1业绩类型要求:只须符合下列(1)、(2)情形之一
(1)1个工程总承包业绩;
(2)具有? 1个设计业绩、? 1个施工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
?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业绩;
4.1.2.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民用建筑工程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及以上。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由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条内容。
招标人: | (略) (略) | 代理机构: | (略) (略) |
地址: | (略) (略) (略) 15号6-1 | 地址: | (略) (略) (略) 上(略)商务楼21-19 |
联系人: | 邓老师 | 联系人: | (略)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略) | 联系电话: | (略)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本招标项目大堰地块保障性租赁住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3-(略)-04-01-(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略) 大堰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占地29.3亩,总建筑面积约5.(略)平方米,拟建设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建筑功能包含住宅、商业服务、配套用房及地下车库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略).(略)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施工总承包实施过程管理等内容,以及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管线迁改和临时及永久水、电、气实施等。配合办理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验收等相关手续,以及相关协调工作,配合完成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协调因工程建 (略) 管理、环境保护、交通等手续办理,向发包人提供临时办公设施,编制工程竣工资料、工程竣工验收等直至交付发包人接收使用、质量保修,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其它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设计服务:包括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BIM、装配式、海绵、绿建、节能、人防、智能化、景观等专业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深化设计(不含设备设施)、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和设计论证等设计工作,以及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包括设计驻场服务等),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业主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如设计方案调整、设计优化、方案对比和设计概算等工作),装修设计(室内+公区)、样板房和租售中心(如有)、绿化景观设计包含方案和效果图。设计工作必须按招标人给定的设计任务书进行限额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必须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2)工程施工:完成招标人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临时施工用水用电、场平土石方、建筑、结构(含钢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绿建、节能、消防、强弱电、电梯、装配式、人防、车库划线、装饰装修(含二次装修)、边坡挡墙、绿化景观、 (略) 、 (略) 、灯饰工程、生化池、门窗栏杆、涂料保温、幕墙、样板房和租售中心(如有)、入口周边人行道 (略) 接驳、项目周边环境挡墙及放坡、相应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3)施工总承包实施过程管理: 包含但不限于办理工程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智慧工地、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产权办理、质量保修及对第三方单位进行管理协调等。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和负责。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7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施工工期: 72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政府采购工程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本项目招标人不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两项设计资质之一即可: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略)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略)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
4.1.2.1业绩类型要求:只须符合下列(1)、(2)情形之一
(1)1个工程总承包业绩;
(2)具有? 1个设计业绩、? 1个施工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
?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业绩;
4.1.2.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民用建筑工程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及以上。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由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条内容。
招标人: | (略) (略) | 代理机构: | (略) (略) |
地址: | (略) (略) (略) 15号6-1 | 地址: | (略) (略) (略) 上(略)商务楼21-19 |
联系人: | 邓老师 | 联系人: | (略)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略) | 联系电话: | (略)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