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电力负荷管理责任保险服务专项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5年电力负荷管理责任保险服务专项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编号:CG*6)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 (略) 2025年电力负荷管理责任保险服务专项单一来源采购,采购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2025年电力负荷管理责任保险服务专项单一来源采购,共1个标的,1个标包,预计总采购金额1230.*万元。
2.2采购范围:电力负荷管理责任保险,保险责任主要包括:
1.在开展电力负荷管理工作过程中,因被保险人安装于负荷管理电 (略) 的电力负荷管理装置或相关信息系统发生故障,造成的负荷管理电力用户或第三者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责任;
2.因被保险人及其代表、雇员、受托方操作失误、指令错误,造成负荷管理电力用户或第三者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责任;
3.保险事故发生后,由被保险人委托的抢修方进行应急抢修,对于应支付给抢修队的应急抢修费用、施救费用、法律费用;
4. (略) 判决或者仲裁委员会调解确认的间接损失责任,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承保时间预计为2025年5月至2025年12月,预计总采购金额为1230.*万元。
2.3项目实施地点: (略)
2.4采购分类:专项
2.5项目类别:服务
3.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3.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
序号 | 内容 |
1 | 根据《中 (略) (略) 采购管理规定》第十二条“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设备、材料、办公用品等货物和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含)以上,且具备规模效益、社会标准化程度高、竞争充分的项目,原则上应采用招标方式”。本项目为非工程建设项目的服务,不具备具备规模效益、社会标准化程度高、竞争充分的要素,不属于国家、公司必须招标的项目。 根据《 (略) 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六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具体适用情形详见附录D)非招标采购方式:(一)属 (略) 有关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之外”,本项目可以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 该项目目前仅能从唯一 (略) 采购,原因如下:中国保监会为 (略) 产品管理制度,增强产品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监管效率,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印发了《 (略) (略) 的通知》(保监厅发〔2016〕60号),明确自2016年 (略) (略) 正式启用。该通知规定, (略) 备案类产品(农险除外)向保监会备案,转变 (略) (略) 进行自主、在线、实时产品注册。 (略) 对提交的注册材料进行自动审核,材料完整的实时予以注册,产品注册完成后方可使用。截止2025年2月25日, (略) (略) 上仅有鼎和 (略) 提供电力负荷管理责任保险产品,因保险公司推出新的保险产品报批中国保监会批准销售大概需时两个月至半年,本项目目前仅能从唯一 (略) 采购,符合《 (略) 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附录D:非招标采购管理要求 三、单一来源采购 “(一)按照有关规定或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经批准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1.只能从唯一 (略) 采购的”,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另外该项目所需采购的保险产品保障范围与其他现有传统产品存 (略) 别,保险责任主要包括:1.在开展电力负荷管理工作过程中,因被保险人安装于负荷管理电 (略) 的电力负荷管理装置或相关信息系统发生故障,造成的负荷管理电力用户或第三者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责任;2. (略) 及其代表、雇员、受托方操作失误、指令错误,造成负荷管理电力用户或第三者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责任;3.保险事故发生后,由被保险人委托的抢修方进行应急抢修,对于应支付给抢修队的应急抢修费用、施救费用、法律费用;4. (略) 判决或者仲裁委员会调解确认的间接损失责任,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以上责任都无法用其他传统产品(比如公众责任险、供电责任险、产品责 (略) 财产险等)去替代,目前只能从唯一 (略) 采购。 |
3.2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对象信息: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标的名称 |
1 | 鼎和 (略) 深圳分公司 | 鼎和 (略) 成立于2008年5月,总部设在深圳,注册资本为46.43亿元。股东单位包 (略) (略) 、广东、广西、云南、贵州、 (略) (略) ,中国 (略) ,广 (略) (略) ,中 (略) (略) 。目前成立了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深圳、四川、上海、湖北、河南、江西、陕西、山东、河北、安徽15家省级机构,181家三四级机构。 中国保监会为 (略) 产品管理制度,增强产品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监管效率,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印发了《 (略) (略) 的通知》(保监厅发〔2016〕60号),明确自2016年 (略) (略) 正式启用。该通知规定, (略) 备案类产品(农险除外)向保监会备案,转变 (略) (略) 进行自主、在线、实时产品注册。 (略) 对提交的注册材料进行自动审核,材料完整的实时予以注册,产品注册完成后方可使用。 本项目所需采购的保险产品保障范围与其他现有传统产品存 (略) 别,无法用其他传统产品(比如公众责任险、供电责任险、产品责 (略) 财产险等)去替代,截止2025年2月27日,在中 (略) (略) 上仅有鼎和 (略) 提供电力负荷管理责任保险产品,能够提供电力负荷管理责任保险产品,通过该产品降低电力 (略) 存在的责任风险,消 (略) 开展负荷管理工作的后顾之忧,保障电力用户和其他第三者的合法权益,,为电力安全保驾护航,故该公司具备项目胜任力。 | 2025年电力负荷管理责任保险 |
4.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5年2月28日 18时至2025年3月5日 18时
(略) (略) (www.http://**)进行发布。
5.异议及投诉
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 (略) (略)
异议递交方式:采用邮件方式/传真方式
异议递交邮箱/电话:*@*sg.cn/0755-*
5.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 (略) 资产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755-*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ttp://**
5.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购方式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 (略) (略) 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 (略) 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地 址: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78号( (略) (略) )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转2转0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 (略) (略) 【盖章位置】
2025年2月28日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5年电力负荷管理责任保险服务专项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编号:CG*6)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 (略) 2025年电力负荷管理责任保险服务专项单一来源采购,采购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2025年电力负荷管理责任保险服务专项单一来源采购,共1个标的,1个标包,预计总采购金额1230.*万元。
2.2采购范围:电力负荷管理责任保险,保险责任主要包括:
1.在开展电力负荷管理工作过程中,因被保险人安装于负荷管理电 (略) 的电力负荷管理装置或相关信息系统发生故障,造成的负荷管理电力用户或第三者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责任;
2.因被保险人及其代表、雇员、受托方操作失误、指令错误,造成负荷管理电力用户或第三者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责任;
3.保险事故发生后,由被保险人委托的抢修方进行应急抢修,对于应支付给抢修队的应急抢修费用、施救费用、法律费用;
4. (略) 判决或者仲裁委员会调解确认的间接损失责任,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承保时间预计为2025年5月至2025年12月,预计总采购金额为1230.*万元。
2.3项目实施地点: (略)
2.4采购分类:专项
2.5项目类别:服务
3.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3.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
序号 | 内容 |
1 | 根据《中 (略) (略) 采购管理规定》第十二条“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设备、材料、办公用品等货物和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含)以上,且具备规模效益、社会标准化程度高、竞争充分的项目,原则上应采用招标方式”。本项目为非工程建设项目的服务,不具备具备规模效益、社会标准化程度高、竞争充分的要素,不属于国家、公司必须招标的项目。 根据《 (略) 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六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具体适用情形详见附录D)非招标采购方式:(一)属 (略) 有关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之外”,本项目可以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 该项目目前仅能从唯一 (略) 采购,原因如下:中国保监会为 (略) 产品管理制度,增强产品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监管效率,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印发了《 (略) (略) 的通知》(保监厅发〔2016〕60号),明确自2016年 (略) (略) 正式启用。该通知规定, (略) 备案类产品(农险除外)向保监会备案,转变 (略) (略) 进行自主、在线、实时产品注册。 (略) 对提交的注册材料进行自动审核,材料完整的实时予以注册,产品注册完成后方可使用。截止2025年2月25日, (略) (略) 上仅有鼎和 (略) 提供电力负荷管理责任保险产品,因保险公司推出新的保险产品报批中国保监会批准销售大概需时两个月至半年,本项目目前仅能从唯一 (略) 采购,符合《 (略) 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附录D:非招标采购管理要求 三、单一来源采购 “(一)按照有关规定或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经批准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1.只能从唯一 (略) 采购的”,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另外该项目所需采购的保险产品保障范围与其他现有传统产品存 (略) 别,保险责任主要包括:1.在开展电力负荷管理工作过程中,因被保险人安装于负荷管理电 (略) 的电力负荷管理装置或相关信息系统发生故障,造成的负荷管理电力用户或第三者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责任;2. (略) 及其代表、雇员、受托方操作失误、指令错误,造成负荷管理电力用户或第三者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责任;3.保险事故发生后,由被保险人委托的抢修方进行应急抢修,对于应支付给抢修队的应急抢修费用、施救费用、法律费用;4. (略) 判决或者仲裁委员会调解确认的间接损失责任,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以上责任都无法用其他传统产品(比如公众责任险、供电责任险、产品责 (略) 财产险等)去替代,目前只能从唯一 (略) 采购。 |
3.2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对象信息: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标的名称 |
1 | 鼎和 (略) 深圳分公司 | 鼎和 (略) 成立于2008年5月,总部设在深圳,注册资本为46.43亿元。股东单位包 (略) (略) 、广东、广西、云南、贵州、 (略) (略) ,中国 (略) ,广 (略) (略) ,中 (略) (略) 。目前成立了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深圳、四川、上海、湖北、河南、江西、陕西、山东、河北、安徽15家省级机构,181家三四级机构。 中国保监会为 (略) 产品管理制度,增强产品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监管效率,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印发了《 (略) (略) 的通知》(保监厅发〔2016〕60号),明确自2016年 (略) (略) 正式启用。该通知规定, (略) 备案类产品(农险除外)向保监会备案,转变 (略) (略) 进行自主、在线、实时产品注册。 (略) 对提交的注册材料进行自动审核,材料完整的实时予以注册,产品注册完成后方可使用。 本项目所需采购的保险产品保障范围与其他现有传统产品存 (略) 别,无法用其他传统产品(比如公众责任险、供电责任险、产品责 (略) 财产险等)去替代,截止2025年2月27日,在中 (略) (略) 上仅有鼎和 (略) 提供电力负荷管理责任保险产品,能够提供电力负荷管理责任保险产品,通过该产品降低电力 (略) 存在的责任风险,消 (略) 开展负荷管理工作的后顾之忧,保障电力用户和其他第三者的合法权益,,为电力安全保驾护航,故该公司具备项目胜任力。 | 2025年电力负荷管理责任保险 |
4.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5年2月28日 18时至2025年3月5日 18时
(略) (略) (www.http://**)进行发布。
5.异议及投诉
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 (略) (略)
异议递交方式:采用邮件方式/传真方式
异议递交邮箱/电话:*@*sg.cn/0755-*
5.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 (略) 资产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755-*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ttp://**
5.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购方式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 (略) (略) 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 (略) 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地 址: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78号( (略) (略) )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转2转0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 (略) (略) 【盖章位置】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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