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临港水厂智能巡检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 (略) : (略) ,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本临港水厂智能巡检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元;
私有资金*元;
境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元,招标人为上海临 (略)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临港水厂智能巡检设备采购项目(具体项目内容及所应达到的具体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相应规定为准。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临港水厂智能巡检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临港水厂智能巡检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提供上述产品及相应服务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具有招标文件中所需产品的供货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4)投标人未被“ (略) 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0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05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愿报名的合格投标人可在2025年3月1日9:00至3月5日16:30提交如下材料: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请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加盖公章)2)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3)招标文件工本费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1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1日10时00分
七、其他
1、项目编号:25—工21—005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2、项目名称:临港水厂智能巡检设备采购项目
3、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4、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工 *
E-mail:*@*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