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南湖镇2025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南湖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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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南湖镇2025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南湖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庄浪县南湖镇2025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南湖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庄浪县南湖镇2025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南湖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2)市政
联系人 柳先生 联系电话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5-02-28 18: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5-03-04 18:00:00
采购单位 庄浪县南湖镇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庄浪县南湖镇2025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南湖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001 * 工程-施工 *.6(元)

公告内容

  • 庄浪县南湖镇2025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南湖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浪县南湖镇2025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南湖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庄浪县 (略) 以庄农字〔2025〕15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庄浪县2025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庄浪县南湖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鑫浩通 (略) 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 (略) 已注册企业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 (略) 上竞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庄浪县南湖镇2025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南湖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庄浪县南湖镇南门村二、三、五社。计划在南 (略) 肩1860米,铺设排水管道220米,新建 (略) ,整治陈年垃圾堆 (略) ,购置垃圾箱5个,新建排水渠400米。

    建设要求:参照《 (略) 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 (略) 工程技术标准》(DB35/T-2007)等规定,涵管长12米,直径800预制刚砼涵管,上下两层,基础结构形式:面层为20公分厚的钢筋混凝土办。砼板石料为开山破碎石等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12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安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内容施工。

    6.资金来源:庄浪县2025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自筹资金。

    7.计划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根据天气情况,如不能施工,工期顺延)。

    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同类型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依据)。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中国 (略) ”网站(http://**)查询行贿犯罪结果(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6.投标人须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在“ (略) 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投标预算。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本项目非联合体声明函原件)。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28日18时00分至2025年03月04日18时00 (略) (略) 网站“甘 (略) ( (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略) )”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任职资格、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施工方案要求能够指导施工,有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等。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提交报价前应将完整的投标预算文本同其它资格证明文件一 (略) 络。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未按要求上传投标预算文本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3.本工程计价方式为清单计价,按照三类工程取费。

    六、结果公示

    1.招标 (略) 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 (略) 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胶装装订成册后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鑫浩通 (略) ,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浪县南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庄浪县南湖镇西华街

    联系人:柳先生

    联系电话:093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浩通 (略)

    地 址: (略) 庄浪县水洛 (略) (略)

    联系人:牛晓玲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 (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进行报名竞价

庄浪县南湖镇2025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南湖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庄浪县南湖镇2025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南湖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2)市政
联系人 柳先生 联系电话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5-02-28 18: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5-03-04 18:00:00
采购单位 庄浪县南湖镇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庄浪县南湖镇2025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南湖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001 * 工程-施工 *.6(元)

公告内容

  • 庄浪县南湖镇2025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南湖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浪县南湖镇2025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南湖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庄浪县 (略) 以庄农字〔2025〕15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庄浪县2025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庄浪县南湖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鑫浩通 (略) 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 (略) 已注册企业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 (略) 上竞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庄浪县南湖镇2025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南湖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庄浪县南湖镇南门村二、三、五社。计划在南 (略) 肩1860米,铺设排水管道220米,新建 (略) ,整治陈年垃圾堆 (略) ,购置垃圾箱5个,新建排水渠400米。

    建设要求:参照《 (略) 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 (略) 工程技术标准》(DB35/T-2007)等规定,涵管长12米,直径800预制刚砼涵管,上下两层,基础结构形式:面层为20公分厚的钢筋混凝土办。砼板石料为开山破碎石等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12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安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内容施工。

    6.资金来源:庄浪县2025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自筹资金。

    7.计划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根据天气情况,如不能施工,工期顺延)。

    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同类型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依据)。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中国 (略) ”网站(http://**)查询行贿犯罪结果(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6.投标人须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在“ (略) 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投标预算。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本项目非联合体声明函原件)。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28日18时00分至2025年03月04日18时00 (略) (略) 网站“甘 (略) ( (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略) )”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任职资格、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施工方案要求能够指导施工,有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等。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提交报价前应将完整的投标预算文本同其它资格证明文件一 (略) 络。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未按要求上传投标预算文本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3.本工程计价方式为清单计价,按照三类工程取费。

    六、结果公示

    1.招标 (略) 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 (略) 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胶装装订成册后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鑫浩通 (略) ,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浪县南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庄浪县南湖镇西华街

    联系人:柳先生

    联系电话:093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浩通 (略)

    地 址: (略) 庄浪县水洛 (略) (略)

    联系人:牛晓玲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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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 (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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