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鑫悦阳光城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
项目 (略) : (略) ,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本鑫悦阳光城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元,招标人为 (略)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项 (略) (略) (略) 430弄、 (略) 618弄、 (略) 252弄,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鑫悦阳光城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鑫悦阳光城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按照《关于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0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07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1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1日13时30分
七、其他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文件时间:2025年03月01日—2025年03月07日(国定假日除外,每天9:0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
过时不候。
(一)营业执照副本(独立法人单位提供);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独立法人单位提供);
(三)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其他组织提供);
(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五)“信用中国”(下载信用报告并盖章)、“中国 (略) ”(截图盖公章彩色扫描)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
*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携带报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原件审核后退回)验证,验证通过的投标人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佰元整,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工 *
E-mail:*@*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