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生产淘汰及无汞产品应用示范含汞医疗器械行业及医疗机构无害化管理技术指南编制专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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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生产淘汰及无汞产品应用示范含汞医疗器械行业及医疗机构无害化管理技术指南编制专家招标公告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下简称汞公约)于2017年8月16日对我国生效,根据相关要求,我国于2021年1月1日起禁止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的进出口,将于2026年1月1日起禁止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的生产。

为积极推动履约进程,加快含汞体温计、含汞血压计的生产淘汰和技术转型,支持无汞替代品的应用和推广,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共同开发了“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生产淘汰及无汞产品应用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拟通过开展企业技术转型示范、无汞替代品应用示范和推广、汞无害化管理能力建设等活动,推进我国履约目标的实现。
根据项目总体安排,拟聘请一位专家负责在项目实施阶段,基于试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按要求编制含汞医疗器械行业技术指导规范,编制并推动发布医疗机构含汞设备环境无害化管理技术指南。
工作时间:从合同签署日期开始至2026年5月31日结束。

资质要求:
1.具有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等环保相关领域硕士及以上学位和高级职称(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具有环境相关领域10年以上工作经验;
3.具有固体废物管理领域相关技术指南、团体标准编制经验;
4.具有汞及汞废物调查、评估和无害化管理等相关经验优先;
5.具有较强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和报告撰写能力。
(详细见原文工作大纲)

如有任何疑问,请于每周一至周五09:00-17:00与下面人员联系: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略) 李女士
电话:010-#
电子邮件: li.*@*ttp://**
凡符合条件并对该项目岗位感兴趣的个人,请于2025年3月14日下午17点之前将个人简历传真、邮寄或发电子邮件至:
接收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肖女士
接收地址: (略) (略) 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编:#
电话:010-#
传真:010-#
电子邮件: xiao.*@*ttp://**


附件:1.工作大纲
2.个人专家简历格式
( (略) 站获取)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5年2月28日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下简称汞公约)于2017年8月16日对我国生效,根据相关要求,我国于2021年1月1日起禁止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的进出口,将于2026年1月1日起禁止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的生产。

为积极推动履约进程,加快含汞体温计、含汞血压计的生产淘汰和技术转型,支持无汞替代品的应用和推广,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共同开发了“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生产淘汰及无汞产品应用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拟通过开展企业技术转型示范、无汞替代品应用示范和推广、汞无害化管理能力建设等活动,推进我国履约目标的实现。
根据项目总体安排,拟聘请一位专家负责在项目实施阶段,基于试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按要求编制含汞医疗器械行业技术指导规范,编制并推动发布医疗机构含汞设备环境无害化管理技术指南。
工作时间:从合同签署日期开始至2026年5月31日结束。

资质要求:
1.具有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等环保相关领域硕士及以上学位和高级职称(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具有环境相关领域10年以上工作经验;
3.具有固体废物管理领域相关技术指南、团体标准编制经验;
4.具有汞及汞废物调查、评估和无害化管理等相关经验优先;
5.具有较强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和报告撰写能力。
(详细见原文工作大纲)

如有任何疑问,请于每周一至周五09:00-17:00与下面人员联系: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略) 李女士
电话:010-#
电子邮件: li.*@*ttp://**
凡符合条件并对该项目岗位感兴趣的个人,请于2025年3月14日下午17点之前将个人简历传真、邮寄或发电子邮件至:
接收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肖女士
接收地址: (略) (略) 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编:#
电话:010-#
传真:010-#
电子邮件: xiao.*@*ttp://**


附件:1.工作大纲
2.个人专家简历格式
( (略) 站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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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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