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网及污水池清淤联合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略) 及污水池清淤联合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 郑州公用事业 (略) 、 (略) 、郑州公用 (略) ,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1项目名称: (略) 及污水池清淤联合采购项目。
2.2 服务地点: 根据采购人要求。
2.3项目概况:为保证郑州公用事业 (略) 、 (略) 、郑州公用 (略) 管养 (略) 范围内及场站内的正常工作开展,针对管养 (略) 内及场站 (略) 、污水池等清淤工作开展联合采购。
2.4采购内容和范围: (略) 、隔油池、终端池、污水池等清淤(含清淤、疏通、转运、处理)工作。
2.5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6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天内进场。清理后管道内部无沉淀物,隔油池、终端池、污水池等见池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金额不低于(略)元 (略) 或污水池清淤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合同额等信息)。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3.1供应商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2被郑州公用事业 (略) 列为限制 (略) 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采购人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略) 径:http://**,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3.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响应将被否决。采购人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查询方法:进入 (略) 站首页一打开“信用服务一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窗口会跳转至“中国执行 (略) ”,输入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分别进行查询),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5供应商应当持有或租赁吸污车、清洗车、管道疏通车各不低于1辆(自持车辆须提供车辆产权属于供应商的证明文件,租赁车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 2025 年 3 月 4 日 9 时 0 分起至 2025 年 3 月 6 日 17 时 0 分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 年 3 月 1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线下递交 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西南 150 米新发展科创大厦A座8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郑州公用事业 (略) (略) 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郑州公用事业 (略) 、 (略) 、郑州公用 (略)
联系人: 申先生
联系电话: 0371-(略)
邮箱: *@*26.com
投诉受理单位:郑州公用事业 (略) 采购管理部
联系方式:0371-(略)、 (略)
2024 年 3 月 3 日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略) 及污水池清淤联合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 郑州公用事业 (略) 、 (略) 、郑州公用 (略) ,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1项目名称: (略) 及污水池清淤联合采购项目。
2.2 服务地点: 根据采购人要求。
2.3项目概况:为保证郑州公用事业 (略) 、 (略) 、郑州公用 (略) 管养 (略) 范围内及场站内的正常工作开展,针对管养 (略) 内及场站 (略) 、污水池等清淤工作开展联合采购。
2.4采购内容和范围: (略) 、隔油池、终端池、污水池等清淤(含清淤、疏通、转运、处理)工作。
2.5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6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天内进场。清理后管道内部无沉淀物,隔油池、终端池、污水池等见池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金额不低于(略)元 (略) 或污水池清淤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合同额等信息)。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3.1供应商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2被郑州公用事业 (略) 列为限制 (略) 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采购人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略) 径:http://**,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3.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响应将被否决。采购人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查询方法:进入 (略) 站首页一打开“信用服务一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窗口会跳转至“中国执行 (略) ”,输入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分别进行查询),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5供应商应当持有或租赁吸污车、清洗车、管道疏通车各不低于1辆(自持车辆须提供车辆产权属于供应商的证明文件,租赁车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 2025 年 3 月 4 日 9 时 0 分起至 2025 年 3 月 6 日 17 时 0 分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 年 3 月 1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线下递交 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西南 150 米新发展科创大厦A座8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郑州公用事业 (略) (略) 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郑州公用事业 (略) 、 (略) 、郑州公用 (略)
联系人: 申先生
联系电话: 0371-(略)
邮箱: *@*26.com
投诉受理单位:郑州公用事业 (略) 采购管理部
联系方式:0371-(略)、 (略)
2024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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