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四中高中部教学楼综合楼、食宿楼变配电工程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建省长乐第四中学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长乐四中高中部教学楼综合楼、食宿楼变配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建融建 (略) (略)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长乐四中高中部教学楼综合楼、食宿楼变配电工程
2.项目编号:(2025)建融招字第009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6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长乐四中高中部教学楼综合楼、食宿楼变配电工程 | 1 | #.60 | 项 | 建筑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2)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
(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
(4)绿色建材: 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按照(闽财规〔2024〕3 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执行。
(6)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 (略) (略) 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 投标(响应)时,可按如下要求提供:1、供应商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供应商如有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可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3、供应商采用以上任一种两种方式提供的情况均视为符合该项资格要求。如若供应商按第一种方式提供的,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予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均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
其他资格条件 | ①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并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且目前必须无在建工程。 |
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要求 | ①按照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 组(制 冷量>#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W)】、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 组(制 冷 量≤#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W)】、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设备(监视器)、便器(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具体品目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为准)。供应商须提供所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②本次采购所投产品若有属强制3C认证的,供应商须承诺所投产品有3C认证证书并能在货物验收时提供3C认证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3C认证证书复印件。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的,原件备查。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 (略) 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2025 年 03 月 03 日~2025年 03 月 10 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可直 (略) (略) (略) 158号高景商贸中心 (略) 建融建 (略) (略) 登记报名。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8.2获取地点及方式:直 (略) (略) (略) 158号高景商贸中心 (略) 建融建 (略) (略) 登记报名。
注:未按以上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9.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含电子文件),售后不退。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4日09:30(北京时间)。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5年03月14日09: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略) (略) (略) 158号高景商贸中心 (略) 。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指定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福建省长乐第四中学
地址: (略) (略) 玉田镇玉田村大都园34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0591-#
14.代理机构:建融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58号高景商贸中心 (略)
联系人:王俊海、陈晓燕
联系电话:0591-#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建省长乐第四中学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长乐四中高中部教学楼综合楼、食宿楼变配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建融建 (略) (略)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长乐四中高中部教学楼综合楼、食宿楼变配电工程
2.项目编号:(2025)建融招字第009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6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长乐四中高中部教学楼综合楼、食宿楼变配电工程 | 1 | #.60 | 项 | 建筑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2)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
(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
(4)绿色建材: 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按照(闽财规〔2024〕3 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执行。
(6)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 (略) (略) 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 投标(响应)时,可按如下要求提供:1、供应商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供应商如有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可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3、供应商采用以上任一种两种方式提供的情况均视为符合该项资格要求。如若供应商按第一种方式提供的,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予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均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
其他资格条件 | ①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并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且目前必须无在建工程。 |
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要求 | ①按照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 组(制 冷量>#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W)】、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 组(制 冷 量≤#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W)】、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设备(监视器)、便器(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具体品目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为准)。供应商须提供所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②本次采购所投产品若有属强制3C认证的,供应商须承诺所投产品有3C认证证书并能在货物验收时提供3C认证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3C认证证书复印件。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的,原件备查。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 (略) 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2025 年 03 月 03 日~2025年 03 月 10 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可直 (略) (略) (略) 158号高景商贸中心 (略) 建融建 (略) (略) 登记报名。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8.2获取地点及方式:直 (略) (略) (略) 158号高景商贸中心 (略) 建融建 (略) (略) 登记报名。
注:未按以上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9.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含电子文件),售后不退。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4日09:30(北京时间)。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5年03月14日09: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略) (略) (略) 158号高景商贸中心 (略) 。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指定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福建省长乐第四中学
地址: (略) (略) 玉田镇玉田村大都园34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0591-#
14.代理机构:建融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58号高景商贸中心 (略)
联系人:王俊海、陈晓燕
联系电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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