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象山县鹤浦镇环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2025象山县鹤浦镇环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4日 09:2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ES#
项目名称:2025象山县鹤浦镇环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项目
预算金额(元):800 万元/年;三年合计 2400 万元
最高限价(元):#元/年;三年合计#元;
标项名称:2025象山县鹤浦镇环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 万元/年;三年合计 2400 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略) 保洁、果壳箱保洁、垃圾清运、公厕保洁、吸粪(垃圾渗漏液抽运)作业、中转站管理、街头小广告清理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和技术(服务)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项目一招定三年,总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阶段: 自合 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后两阶段: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及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未在中国 (略) 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在中国 (略) 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3日至2025年03月1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线上获取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4日 09:2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4日 09:2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四楼(象山 (略) 300 号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2)本 (略) 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拟在2025年3月23日16:00(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 (略) ( (略) 象山县汇金大厦1107室),收件人:周先生,联系方式:#。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响应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送至: (略) 四楼开标厅(二)[象山 (略) 300号]。响应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
地 址:象山县鹤 (略) 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 (略)
地 址: (略) 象山 (略) 2号汇金大厦1107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王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工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 (略) 采管办
联 系 人: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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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象山县鹤浦镇环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4日 09:2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ES#
项目名称:2025象山县鹤浦镇环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项目
预算金额(元):800 万元/年;三年合计 2400 万元
最高限价(元):#元/年;三年合计#元;
标项名称:2025象山县鹤浦镇环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 万元/年;三年合计 2400 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略) 保洁、果壳箱保洁、垃圾清运、公厕保洁、吸粪(垃圾渗漏液抽运)作业、中转站管理、街头小广告清理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和技术(服务)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项目一招定三年,总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阶段: 自合 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后两阶段: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及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未在中国 (略) 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在中国 (略) 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3日至2025年03月1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线上获取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4日 09:2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4日 09:2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四楼(象山 (略) 300 号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2)本 (略) 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拟在2025年3月23日16:00(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 (略) ( (略) 象山县汇金大厦1107室),收件人:周先生,联系方式:#。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响应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送至: (略) 四楼开标厅(二)[象山 (略) 300号]。响应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
地 址:象山县鹤 (略) 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 (略)
地 址: (略) 象山 (略) 2号汇金大厦1107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王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工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 (略) 采管办
联 系 人: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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