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中医药文化传承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试验点建设项目的比选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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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中医药文化传承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试验点建设项目的比选邀请函

(略) 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关于2025年中医药文化传承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试验点建设项目的比选邀请函

(略) 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 (略) (略) 属教育支撑机构,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 (略) 学生健康档案和体质健康数据库,开展学生身体素质综合评价;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包括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五个领域)及相关研究、指导工作;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病的预防与矫治,开展传染病防控监督指导工作;开展教学环境及设施卫生研究,指导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改善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开展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卫生工作实行卫生监督。

根据2025年学校体育美育卫生国防教育改革发展资金工作计划,拟开展2025年中医药文化传承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试验点建设项目。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科研机构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中医药文化传承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试验点建设项目

二、项目预算:最高限价¥*.00(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本次报价应包含该项目内容及税费等与此项目工作相关全部费用,超过则视为无效报价。由于比选申请人原因漏报的项目,均视为比选申请人已计取,并已包含在总报价中,采购人不予以追加。

三、采购内容

1.本项目最高限价*元整。

2.预算安排本年度内完成。

3.服务期限及地点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工作 (略) 。

4.项目内容:

(1)形成建设方案。在 (略) 分别选取1所学校作为试验点,进行实地调研,组织专家论证,针对不同学校形成不同的中医药文化健康促进试验点建设方案,实现“一校一案”。

(2)开展中医体质辨识。组织专业队*在3所选定的学校对在校学生开展中医体质辨识,不超过2000份,充分发挥中医治未病理念和辨证论治思维,根据不同体质对学生开展个性化干预指导,普及适宜学生的中医养生智慧,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和方式。

(3)建设健康促进空间。以中心中医药科普基地的科普知识体系为基础,通过打造科普场景、布置科普书籍和教具等方式,建设特色学校健康促进空间,提高中医药文化在校园内的可及性。

(4)健康科普资源供给。线上与线下结合,线上以专家录播课或讲座等形式,支持学校设置中医药文化传承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色课程,提供线上健康科普资源,线下提供健康科普品,形成1套可推广的健康科普资源。

(5)开展师资交流活动。组织一批富有中医药特色科普授课经验的专业讲师开展师资交流活动,不少于3次,形成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教育理念,促进学科融合,推动中医药文化赋能学生身心健康。

5.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比选参选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拟委派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必须承担本项目工作的专业能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递交报名资料

根据上述要求参选方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为:

1. 单位(机构)简介。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如参选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不早于本邀请函发出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http://**.cn)的查询结果,显示参选方(参选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

4.报价、总体服务方案(包括保密工作 (略) 置,如有)。

5.参选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过往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6.其余配套材料(详见附件1)。

六、比选方式

1.本邀 (略) 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发布起至2025年3月9日收取比选材料。报名的比选材料请在2025年3月9日下午18时前 (略) 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以收件时间为准)。将于2025年3月10日10时或因工作调度不迟于2025年3月14日前在 (略) 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进行比选。

2. 本次比选先递交材料报名,再进行比选。比选评议由我中心组织比选工作小组6名成员(含纪检委员。纪检委员负责监督,不参与评分),根据参选方提交的材料结合本函附件中的评分体系进行集中评议的方式决定预中选单位,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的,按价格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价格相同的,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价格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按商务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价格和技术、商务评分均相同的,名次按总体服务方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决定。如有效比选申请单位不足三家,本次比选失败。

3.比选结 (略) 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工作邮箱邮件通知。自通知送达时点起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中选单位。

七、有关信息

1.采购单位: (略) 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2.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394号(邮编*)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杜宛阳,*

4.综合监督员及联系方式:邓纳莉,*

5.本次比选不设比选评议前的现场踏勘。

附件:1.试点建设项目-配套材料.docx

2.试点建设项目-评价体系.docx



(略) 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2025年3月3日


(略) 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关于2025年中医药文化传承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试验点建设项目的比选邀请函

(略) 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 (略) (略) 属教育支撑机构,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 (略) 学生健康档案和体质健康数据库,开展学生身体素质综合评价;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包括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五个领域)及相关研究、指导工作;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病的预防与矫治,开展传染病防控监督指导工作;开展教学环境及设施卫生研究,指导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改善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开展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卫生工作实行卫生监督。

根据2025年学校体育美育卫生国防教育改革发展资金工作计划,拟开展2025年中医药文化传承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试验点建设项目。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科研机构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中医药文化传承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试验点建设项目

二、项目预算:最高限价¥*.00(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本次报价应包含该项目内容及税费等与此项目工作相关全部费用,超过则视为无效报价。由于比选申请人原因漏报的项目,均视为比选申请人已计取,并已包含在总报价中,采购人不予以追加。

三、采购内容

1.本项目最高限价*元整。

2.预算安排本年度内完成。

3.服务期限及地点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工作 (略) 。

4.项目内容:

(1)形成建设方案。在 (略) 分别选取1所学校作为试验点,进行实地调研,组织专家论证,针对不同学校形成不同的中医药文化健康促进试验点建设方案,实现“一校一案”。

(2)开展中医体质辨识。组织专业队*在3所选定的学校对在校学生开展中医体质辨识,不超过2000份,充分发挥中医治未病理念和辨证论治思维,根据不同体质对学生开展个性化干预指导,普及适宜学生的中医养生智慧,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和方式。

(3)建设健康促进空间。以中心中医药科普基地的科普知识体系为基础,通过打造科普场景、布置科普书籍和教具等方式,建设特色学校健康促进空间,提高中医药文化在校园内的可及性。

(4)健康科普资源供给。线上与线下结合,线上以专家录播课或讲座等形式,支持学校设置中医药文化传承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色课程,提供线上健康科普资源,线下提供健康科普品,形成1套可推广的健康科普资源。

(5)开展师资交流活动。组织一批富有中医药特色科普授课经验的专业讲师开展师资交流活动,不少于3次,形成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教育理念,促进学科融合,推动中医药文化赋能学生身心健康。

5.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比选参选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拟委派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必须承担本项目工作的专业能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递交报名资料

根据上述要求参选方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为:

1. 单位(机构)简介。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如参选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不早于本邀请函发出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http://**.cn)的查询结果,显示参选方(参选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

4.报价、总体服务方案(包括保密工作 (略) 置,如有)。

5.参选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过往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6.其余配套材料(详见附件1)。

六、比选方式

1.本邀 (略) 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发布起至2025年3月9日收取比选材料。报名的比选材料请在2025年3月9日下午18时前 (略) 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以收件时间为准)。将于2025年3月10日10时或因工作调度不迟于2025年3月14日前在 (略) 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进行比选。

2. 本次比选先递交材料报名,再进行比选。比选评议由我中心组织比选工作小组6名成员(含纪检委员。纪检委员负责监督,不参与评分),根据参选方提交的材料结合本函附件中的评分体系进行集中评议的方式决定预中选单位,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的,按价格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价格相同的,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价格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按商务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价格和技术、商务评分均相同的,名次按总体服务方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决定。如有效比选申请单位不足三家,本次比选失败。

3.比选结 (略) 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工作邮箱邮件通知。自通知送达时点起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中选单位。

七、有关信息

1.采购单位: (略) 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2.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394号(邮编*)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杜宛阳,*

4.综合监督员及联系方式:邓纳莉,*

5.本次比选不设比选评议前的现场踏勘。

附件:1.试点建设项目-配套材料.docx

2.试点建设项目-评价体系.docx



(略) 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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