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立涉案资金专户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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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立涉案资金专户比选公告

致:各银行

一、项目情况

中国共产党长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涉案资金专户比选

二、项目编号:ZCHB-2025-03-01

三、比选内容

中国共产党长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涉案资金专户比选

四、合格的银行

1.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4.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提供承诺函原件);

5.依法开展经营项目,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且上年度综合评价等级为B等以上;

6.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7.长宁县分行或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在长宁县设立的分支机构。

五、服务内容和要求

1.设定纪检机关涉案资金专户,开展日常资金结算服务,账户对账服务、网银操作、安全保障等在内的一切配套基本服务。

2.涉案资金专户资金存放及结算实时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的交纳、支付及退还(批量、单笔、错误或异常资金退还)、利息计算等业务。

3.免费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涉案资金的交纳、划转及退还(批量、单笔、错误或异常资金退还)、利息计算等业务,保证本 (略) 转账实时到账,异地转账2小时内到账,跨行转账6小时内到账。

4.对涉案资金支出专用账户中的资金提供计息服务,并按双方约定利率结息。

5.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对获取的任何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提供,且不得擅自通过任何方式进行使用。

6.建立健全安全、稳定、高效的信息反馈系统,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相关业务信息,并能够按照纪检监察要求提供相关信息。

7.根据纪检监察工作实际需要,及时完成纪检监察提出并与银行友好协商确定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六、报名及发售比选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报名及发售比选文件时间:  2025年03月04日至2025年03月 1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比选文件地址: (略) 长宁县长宁镇双城砂浆4楼。

3.比选文件的发放及要求:

报名当日,比选申请人通过购买的方式获取“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

4.报名需提供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复印件、机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比选代表是机构负责人时,可不必提供,但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七、递交比选申请书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5 年 03月 11 日上午10:30交至( (略) 长宁县长宁镇双城砂浆4楼)会议室。比选申请人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并标记的比选申请书递交至( (略) 长宁县长宁镇双城砂浆4楼)本项目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书将被拒绝。

八、比选信息发布媒体

长宁县 (略) (www.sccn.gov.cn)。

九、联系人

比选人:中国共产党长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略) 中诚 (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致:各银行

一、项目情况

中国共产党长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涉案资金专户比选

二、项目编号:ZCHB-2025-03-01

三、比选内容

中国共产党长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涉案资金专户比选

四、合格的银行

1.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4.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提供承诺函原件);

5.依法开展经营项目,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且上年度综合评价等级为B等以上;

6.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7.长宁县分行或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在长宁县设立的分支机构。

五、服务内容和要求

1.设定纪检机关涉案资金专户,开展日常资金结算服务,账户对账服务、网银操作、安全保障等在内的一切配套基本服务。

2.涉案资金专户资金存放及结算实时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的交纳、支付及退还(批量、单笔、错误或异常资金退还)、利息计算等业务。

3.免费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涉案资金的交纳、划转及退还(批量、单笔、错误或异常资金退还)、利息计算等业务,保证本 (略) 转账实时到账,异地转账2小时内到账,跨行转账6小时内到账。

4.对涉案资金支出专用账户中的资金提供计息服务,并按双方约定利率结息。

5.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对获取的任何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提供,且不得擅自通过任何方式进行使用。

6.建立健全安全、稳定、高效的信息反馈系统,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相关业务信息,并能够按照纪检监察要求提供相关信息。

7.根据纪检监察工作实际需要,及时完成纪检监察提出并与银行友好协商确定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六、报名及发售比选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报名及发售比选文件时间:  2025年03月04日至2025年03月 1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比选文件地址: (略) 长宁县长宁镇双城砂浆4楼。

3.比选文件的发放及要求:

报名当日,比选申请人通过购买的方式获取“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

4.报名需提供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复印件、机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比选代表是机构负责人时,可不必提供,但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七、递交比选申请书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5 年 03月 11 日上午10:30交至( (略) 长宁县长宁镇双城砂浆4楼)会议室。比选申请人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并标记的比选申请书递交至( (略) 长宁县长宁镇双城砂浆4楼)本项目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书将被拒绝。

八、比选信息发布媒体

长宁县 (略) (www.sccn.gov.cn)。

九、联系人

比选人:中国共产党长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略) 中诚 (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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