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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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锦州市中心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发布时间: 2025-03-03

项目概况

(略) (略) 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略)
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地点: (略) (略)

三、服务期限:投保期限自2025年4月1日0时起至2026年3月31日24时止,以北京时间为准。

四、付款方式及条件:从签订保险合同生效之日前支付50%保险费;从签订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180日内支付剩余50%保险费;

五、采购需求:

(一)建立健全调赔结合机制,形成“保调赔防管”体系。

(二)健全医疗机构医疗纠纷调解组织体系,建立统一的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体系,切实开展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工作。

(三)协助健全医疗机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及相关联险种的工作规划、方案和实施细则。(四)开展医疗责任保险参保工作,协助制定保险采购方案并参与组织实施,通过公开、公正、公平方式选择保险人,并签订相关协议。

(五) (略) 理医疗纠纷,优化统一符合需求的索赔流程、赔付范围和程序。

(六)为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机构提供防灾、防损或者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提供24小时咨询服务。

(七)健全和完善医疗纠纷防范机制,建立调解和赔偿数据库,提出规范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防范医疗纠纷发生的措施和整改建议。

(八)监督保险人履行服务职责,督促其提高服务质量。

(九)定期开展医疗风险防范与保险知识培训。

(十)定期为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责任保险实施情况分析报告。

(十一)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与医疗纠纷调解及医疗责任保险等相关的事项。

(十二)保险人需认可医疗纠纷调解组织的调解结果,全程参与医疗纠纷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及案件理赔,做到调赔结合。

合同履行期限:投保期限自2025年4月1日0时起至2026年3月31日24时止,以北京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3供应商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具有相应的业务资格。 3.4供应商如为分支机构, (略) 的授权。同一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响应,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响应。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3日17时00分至2025年03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 (略) 线上提交,备份文件 (略) (略) 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http:www.ccgp-http://**)报名并下载文件,否则响应无效。 2.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 (略) ,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的的按无 (略) 理。供应商须同时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3.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5.请响应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 (略) 发布的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代理机构不做线下提醒,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二段51号
联系方式:0416-(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凌西大街58号,中联润熙8- (略)
联系方式:0416-(略)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 (略) 沈 (略) 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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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中心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发布时间: 2025-03-03

项目概况

(略) (略) 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略)
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地点: (略) (略)

三、服务期限:投保期限自2025年4月1日0时起至2026年3月31日24时止,以北京时间为准。

四、付款方式及条件:从签订保险合同生效之日前支付50%保险费;从签订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180日内支付剩余50%保险费;

五、采购需求:

(一)建立健全调赔结合机制,形成“保调赔防管”体系。

(二)健全医疗机构医疗纠纷调解组织体系,建立统一的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体系,切实开展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工作。

(三)协助健全医疗机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及相关联险种的工作规划、方案和实施细则。(四)开展医疗责任保险参保工作,协助制定保险采购方案并参与组织实施,通过公开、公正、公平方式选择保险人,并签订相关协议。

(五) (略) 理医疗纠纷,优化统一符合需求的索赔流程、赔付范围和程序。

(六)为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机构提供防灾、防损或者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提供24小时咨询服务。

(七)健全和完善医疗纠纷防范机制,建立调解和赔偿数据库,提出规范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防范医疗纠纷发生的措施和整改建议。

(八)监督保险人履行服务职责,督促其提高服务质量。

(九)定期开展医疗风险防范与保险知识培训。

(十)定期为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责任保险实施情况分析报告。

(十一)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与医疗纠纷调解及医疗责任保险等相关的事项。

(十二)保险人需认可医疗纠纷调解组织的调解结果,全程参与医疗纠纷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及案件理赔,做到调赔结合。

合同履行期限:投保期限自2025年4月1日0时起至2026年3月31日24时止,以北京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3供应商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具有相应的业务资格。 3.4供应商如为分支机构, (略) 的授权。同一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响应,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响应。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3日17时00分至2025年03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 (略) 线上提交,备份文件 (略) (略) 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http:www.ccgp-http://**)报名并下载文件,否则响应无效。 2.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 (略) ,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的的按无 (略) 理。供应商须同时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3.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5.请响应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 (略) 发布的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代理机构不做线下提醒,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二段51号
联系方式:0416-(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凌西大街58号,中联润熙8- (略)
联系方式:0416-(略)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 (略) 沈 (略) 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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