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
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章磋商邀请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拟 (略) (略) 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采购人预计需要投保的车辆情况详见磋商邀请附件一,最终投保的车辆以实际情况为准,最终确定的投保金额以实际缴纳保费为准。
4.采购内容: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最低赔付金额#)、司机座位险(最低赔付金额#)、乘客(每座最低赔付金额#)、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三者)、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司机)、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乘客)、驾驶员意外险(最低赔付金额#)。车辆明细详见附表一。
5.服务期限:服务期为24个月,开始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凡在合同期限内要求的工作内容,在合同期限到期后双方仍需按合同要求,完成已约定但未实施的合同内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近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 1 个车辆保险服务业绩。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磋商(供应商可不附证明材料,磋商小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对供应商该信息进行核查,最终结果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磋商小组核查的结果为准)。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磋商(供应商可不附证明材料,磋商小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对供应商该信息进行核查,最终结果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磋商小组核查的结果为准)。
5.在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没 (略) 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供应商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6.供应商需提交服务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三、资格审查资料(五))
7.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请于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网站(http://**)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025年3月5日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略) 903室( (略) (略) 兴隆镇红梁街55号中交 (略) 5号楼)。
3.磋商地点: (略) (略) 903室( (略) (略) 兴隆镇红梁街55号中交 (略) 5号楼)。
五、磋商邀请发布
1.发布媒体: (略) (略) (略) 站(http://**)。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申请须知
1.本项目采用系数报价。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A类车辆自主核保系数:1.3;B类车辆自主核保系数:1.3;C类车辆自主核保系数:1.3;
D类车辆自主核保系数:1.3。
注:供应商所报的A类、B类、C类、D类车辆的自主核保系数应小于或等于1.3,凡有一个及以上车辆类型超出1.3的作否 (略) 理,且报价必须符合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均 (略) 理。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3.本项目车辆投保费用由商业车险保费、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费(包括车船税)及相关服务费用组成。其中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费(包括车船税)按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现行相关规定计取,不需报价;相关服务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其他保费中,不单列也不需报价;商业车险保费按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通过下列公式计算:商业车险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本次报价只需填报费率调整系数中的自主核保系数,其余均按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4.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中给出的车辆情况详细清单及投保要求,对商业车险保费的相关系数进行报价,同时承诺该报价及相应的优惠条款或增值服务在服务有效期内不发生变化(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发生调整的情形除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兴隆镇红梁街55号中交 (略) 5号楼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方式:028-#
(略) 工程咨询监理 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承 (略) 版.doc
第一章磋商邀请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拟 (略) (略) 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采购人预计需要投保的车辆情况详见磋商邀请附件一,最终投保的车辆以实际情况为准,最终确定的投保金额以实际缴纳保费为准。
4.采购内容: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最低赔付金额#)、司机座位险(最低赔付金额#)、乘客(每座最低赔付金额#)、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三者)、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司机)、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乘客)、驾驶员意外险(最低赔付金额#)。车辆明细详见附表一。
5.服务期限:服务期为24个月,开始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凡在合同期限内要求的工作内容,在合同期限到期后双方仍需按合同要求,完成已约定但未实施的合同内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近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 1 个车辆保险服务业绩。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磋商(供应商可不附证明材料,磋商小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对供应商该信息进行核查,最终结果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磋商小组核查的结果为准)。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磋商(供应商可不附证明材料,磋商小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对供应商该信息进行核查,最终结果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磋商小组核查的结果为准)。
5.在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没 (略) 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供应商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6.供应商需提交服务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三、资格审查资料(五))
7.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请于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网站(http://**)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025年3月5日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略) 903室( (略) (略) 兴隆镇红梁街55号中交 (略) 5号楼)。
3.磋商地点: (略) (略) 903室( (略) (略) 兴隆镇红梁街55号中交 (略) 5号楼)。
五、磋商邀请发布
1.发布媒体: (略) (略) (略) 站(http://**)。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申请须知
1.本项目采用系数报价。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A类车辆自主核保系数:1.3;B类车辆自主核保系数:1.3;C类车辆自主核保系数:1.3;
D类车辆自主核保系数:1.3。
注:供应商所报的A类、B类、C类、D类车辆的自主核保系数应小于或等于1.3,凡有一个及以上车辆类型超出1.3的作否 (略) 理,且报价必须符合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均 (略) 理。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3.本项目车辆投保费用由商业车险保费、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费(包括车船税)及相关服务费用组成。其中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费(包括车船税)按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现行相关规定计取,不需报价;相关服务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其他保费中,不单列也不需报价;商业车险保费按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通过下列公式计算:商业车险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本次报价只需填报费率调整系数中的自主核保系数,其余均按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4.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中给出的车辆情况详细清单及投保要求,对商业车险保费的相关系数进行报价,同时承诺该报价及相应的优惠条款或增值服务在服务有效期内不发生变化(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发生调整的情形除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兴隆镇红梁街55号中交 (略) 5号楼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方式:028-#
(略) 工程咨询监理 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承 (略) 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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