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停车场南侧安装室外停车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大停车场南侧安装室外停车棚项目 | ||
品目 | 工程/专业施工/钢结构工程 | ||
采购单位 | (略) 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03日 16:2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3月04日至2025年03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略) (略) 285号一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3月14日 13: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略) (略) 285号一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2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伟民/陶泓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8014/8011 | ||
采购单位 | (略) 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略) 260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老师 电话:0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诚杰华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285号一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伟民、陶泓 电话:021-#-8014、8011 |
项目概况
(略) 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大停车场南侧安装室外停车棚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略) 285号一楼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4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HZC-#
项目名称: (略) 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大停车场南侧安装室外停车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停车棚工程的供应、安装、调试、成品保护等及验收至交付业主(物业)使用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所有施工内容并经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 (略) 和少数 (略) 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其他资质要求:1)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其以上资格;5)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报价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4日 至 2025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略) 285号一楼会议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4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285号一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4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285号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5年03月04日至2025年03月10日上午09 时至11时,下午 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略) (略) (略) 285号一楼递交如下资料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报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
2、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报价人须携带上述1套资质复印件并加盖 (略) (略) (略) 285号一楼上海诚杰华 (略) 进行现场交纳文件购置费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报价人的合格与否,将由磋商小组决定。(说明:获取采购文件环节对潜在供应商部分证明资料的审核系采购方为便于后续采购活动开展、减少无效投标响应的前置服务,该服务不属于前置资格审查,该服务产生的建议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权利,正式供应商资格审查按法定程序进行)。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2607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电话: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诚杰华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85号一楼
联系方式:#伟民、陶泓 电话:021-#-8014、8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伟民/陶泓
电 话: 021-#*8014/801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大停车场南侧安装室外停车棚项目 | ||
品目 | 工程/专业施工/钢结构工程 | ||
采购单位 | (略) 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03日 16:2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3月04日至2025年03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略) (略) 285号一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3月14日 13: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略) (略) 285号一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2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伟民/陶泓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8014/8011 | ||
采购单位 | (略) 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略) 260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老师 电话:0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诚杰华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285号一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伟民、陶泓 电话:021-#-8014、8011 |
项目概况
(略) 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大停车场南侧安装室外停车棚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略) 285号一楼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4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HZC-#
项目名称: (略) 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大停车场南侧安装室外停车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停车棚工程的供应、安装、调试、成品保护等及验收至交付业主(物业)使用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所有施工内容并经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 (略) 和少数 (略) 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其他资质要求:1)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其以上资格;5)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报价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4日 至 2025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略) 285号一楼会议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4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285号一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4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285号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5年03月04日至2025年03月10日上午09 时至11时,下午 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略) (略) (略) 285号一楼递交如下资料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报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
2、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报价人须携带上述1套资质复印件并加盖 (略) (略) (略) 285号一楼上海诚杰华 (略) 进行现场交纳文件购置费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报价人的合格与否,将由磋商小组决定。(说明:获取采购文件环节对潜在供应商部分证明资料的审核系采购方为便于后续采购活动开展、减少无效投标响应的前置服务,该服务不属于前置资格审查,该服务产生的建议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权利,正式供应商资格审查按法定程序进行)。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2607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电话: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诚杰华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85号一楼
联系方式:#伟民、陶泓 电话:021-#-8014、8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伟民/陶泓
电 话: 021-#*8014/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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