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2025年各学校学生普通餐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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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2025年各学校学生普通餐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龙陵县2025年各学校学生普通餐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到保山 (略) (龙陵县龙山镇龙御江山23-S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3-24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GCZB-2025LL-007C

项目名称:龙陵县2025年各学校学生普通餐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4979.8443(此金额为预估价,以实际发生的采购量据实结算)

采购需求:龙陵县2025年各学校学生普通餐食材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对龙陵县全县所有幼儿园(含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2025年食堂学生普通餐进行供应、配送,主要涉及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包含鲜猪肉、鲜牛肉、鲜鸡肉、鲜鸭肉、鲜驴肉、鲜鱼肉、鲜鹅肉等)、鸡蛋、牛奶、蔬菜、水果、干货调味品等,具体品种、数量以采购人及各学校通知为准,据实结算。所有需供餐学校、食品品类及初步预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附表《龙陵县2025年各学校学生普通餐食材采购项目预算资金统计表》。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 2026 年01月止,供货期限以采购合同供货期限为准,按照实际供货时间进行计算。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发生任何违法、违约、失责、食品安全问题的情况,采购人和各学校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 (略) 地点。

配送要求:县城领域学校(包括:龙陵一中初中部、龙陵一中高中部、龙陵县特殊教育学校、龙陵县幼儿园、龙陵县矫鹰幼儿园、龙陵县凯龙城幼儿园、龙山镇大坪子小学、龙 (略) 小 (略) 、龙山镇赧场幼儿园),供应商每天配送生鲜(包括肉类和蔬菜)到以上9所学校。县城领域学校以外其他学校,其中:龙陵县第二中学、龙陵县第三中学、龙陵县第五中学,供应商每天配送生鲜(包括肉类和蔬菜);其他学校一个星期供应商配送生鲜(包括肉类和蔬菜)最少不得低于2次(具体配送次数由学校和供应商在合同内约定)。学校其余采购食材按照合同要求配送。

供应商需根据不同产品类别及学校规模,在满足学生就餐需要的前提下,组织配送车辆及配送人员按时将食材配送到各家学校,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按照采购人及各项目学校要求供应、配送,并验收合格。

关于食品安全保障说明:配送服务供应商须按学校要求进行采购及配送;且须保障食品卫生安全,接受招标人、相 (略) 域的学校师生和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督和检查,投标人若有幸中标须为拟供应的食材投保,保额不得低于人民币*元。

本次采购为联合采购,由各学校委托龙陵县 (略) 组织招标后各学校(分签单位)在法定时间内分别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本单位预算部分的采购合同,并将合同报监管部门备案。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地方及行业主管部门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若供应商拒不执行调整后的政策,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保留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的权力。若因调整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视为不可抗力,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声明;②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有效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有效财务报表),或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成立时间不足半年的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若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3.2供应商符合《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粮食和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粮油采购工作的通知》(云教发〔2022〕62 号)的相关条款,提供书面承诺,其中必须提供2名以上取得粮油保管《职业资格证书》的保管人员及基本的粮食检验设备和2名以上取得粮油质量检验《职业资格证书》的检验人员,提供资格证、粮食检验设备实物图片及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等。

3.3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投标人若有幸中标,须在中标后十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在地县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进行登记,提供书面承诺。

3.4近3年未因食品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相关职能部门 (略) 罚,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函。

3.5本项目不接受中标后再次转包、分包开展食堂食材配送,请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不转包、分包的书面承诺。

3.6供应商应保证所供应的食用农产品达标,提供书面承诺。

3.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03-04 08:00至2025-03-11 0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保山 (略) (龙陵县龙山镇龙御江山23-S1)

3.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到保山 (略) (龙陵县龙山镇龙御江山23-S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单位鲜公章):①营业执照(如有);②《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或《食品生产许可证》;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03-24 15: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03-24 15:00

3.地点:保山 (略) 开标室(龙陵县龙山镇龙御江山23-S1)

4.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及刻录纸质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的电子光盘或U盘递交至保山 (略) 开标室(龙陵县龙山镇龙御江山23-S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2.公告发布媒体

2.1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 (略) 、龙陵县 (略) 公告栏、龙陵县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龙陵县 (略) 政府 (略) (http://**)。

2.2投标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 (略) 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3.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中货物类标准计算后优惠40%向中标人收取,以采购预算金额作为计费基数。

4.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陵县 (略)

地址: (略) 龙 (略) 北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 (略)

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龙御江山23-S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董老师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姚先生、童女士

电 话:*



龙陵县2025年各学校学生普通餐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到保山 (略) (龙陵县龙山镇龙御江山23-S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3-24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GCZB-2025LL-007C

项目名称:龙陵县2025年各学校学生普通餐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4979.8443(此金额为预估价,以实际发生的采购量据实结算)

采购需求:龙陵县2025年各学校学生普通餐食材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对龙陵县全县所有幼儿园(含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2025年食堂学生普通餐进行供应、配送,主要涉及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包含鲜猪肉、鲜牛肉、鲜鸡肉、鲜鸭肉、鲜驴肉、鲜鱼肉、鲜鹅肉等)、鸡蛋、牛奶、蔬菜、水果、干货调味品等,具体品种、数量以采购人及各学校通知为准,据实结算。所有需供餐学校、食品品类及初步预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附表《龙陵县2025年各学校学生普通餐食材采购项目预算资金统计表》。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 2026 年01月止,供货期限以采购合同供货期限为准,按照实际供货时间进行计算。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发生任何违法、违约、失责、食品安全问题的情况,采购人和各学校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 (略) 地点。

配送要求:县城领域学校(包括:龙陵一中初中部、龙陵一中高中部、龙陵县特殊教育学校、龙陵县幼儿园、龙陵县矫鹰幼儿园、龙陵县凯龙城幼儿园、龙山镇大坪子小学、龙 (略) 小 (略) 、龙山镇赧场幼儿园),供应商每天配送生鲜(包括肉类和蔬菜)到以上9所学校。县城领域学校以外其他学校,其中:龙陵县第二中学、龙陵县第三中学、龙陵县第五中学,供应商每天配送生鲜(包括肉类和蔬菜);其他学校一个星期供应商配送生鲜(包括肉类和蔬菜)最少不得低于2次(具体配送次数由学校和供应商在合同内约定)。学校其余采购食材按照合同要求配送。

供应商需根据不同产品类别及学校规模,在满足学生就餐需要的前提下,组织配送车辆及配送人员按时将食材配送到各家学校,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按照采购人及各项目学校要求供应、配送,并验收合格。

关于食品安全保障说明:配送服务供应商须按学校要求进行采购及配送;且须保障食品卫生安全,接受招标人、相 (略) 域的学校师生和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督和检查,投标人若有幸中标须为拟供应的食材投保,保额不得低于人民币*元。

本次采购为联合采购,由各学校委托龙陵县 (略) 组织招标后各学校(分签单位)在法定时间内分别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本单位预算部分的采购合同,并将合同报监管部门备案。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地方及行业主管部门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若供应商拒不执行调整后的政策,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保留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的权力。若因调整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视为不可抗力,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声明;②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有效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有效财务报表),或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成立时间不足半年的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若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3.2供应商符合《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粮食和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粮油采购工作的通知》(云教发〔2022〕62 号)的相关条款,提供书面承诺,其中必须提供2名以上取得粮油保管《职业资格证书》的保管人员及基本的粮食检验设备和2名以上取得粮油质量检验《职业资格证书》的检验人员,提供资格证、粮食检验设备实物图片及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等。

3.3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投标人若有幸中标,须在中标后十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在地县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进行登记,提供书面承诺。

3.4近3年未因食品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相关职能部门 (略) 罚,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函。

3.5本项目不接受中标后再次转包、分包开展食堂食材配送,请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不转包、分包的书面承诺。

3.6供应商应保证所供应的食用农产品达标,提供书面承诺。

3.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03-04 08:00至2025-03-11 0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保山 (略) (龙陵县龙山镇龙御江山23-S1)

3.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到保山 (略) (龙陵县龙山镇龙御江山23-S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单位鲜公章):①营业执照(如有);②《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或《食品生产许可证》;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03-24 15: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03-24 15:00

3.地点:保山 (略) 开标室(龙陵县龙山镇龙御江山23-S1)

4.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及刻录纸质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的电子光盘或U盘递交至保山 (略) 开标室(龙陵县龙山镇龙御江山23-S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2.公告发布媒体

2.1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 (略) 、龙陵县 (略) 公告栏、龙陵县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龙陵县 (略) 政府 (略) (http://**)。

2.2投标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 (略) 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3.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中货物类标准计算后优惠40%向中标人收取,以采购预算金额作为计费基数。

4.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陵县 (略)

地址: (略) 龙 (略) 北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 (略)

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龙御江山23-S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董老师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姚先生、童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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