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第1批货物类整合框架采购单一来源谈判单一来源公示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第1批货物类整合框架采购(单一来源谈判)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编号:CG(略)7)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 (略) (略) 2025-2026年第1批货物类整合框架采购(单一来源谈判),采购人 (略)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标01-标06:(1)纳入公司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基建(含业扩配套项目)和生产修理、技改计划的项目;(2)招标物资品类共6类,详见采购范围及标包划分一览表。标07-标08:主要包括光缆防鼠装置、自承光缆抽带式调节金具等。
2.2采购范围:标01-标06:纳入公司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的非新建或非整体改造工程继电保护设备的物资需求。标07-标08: (略) 所辖各单位(含农垦电力)的基建项目、生产项目等投资计划内项目。
2.3项目 (略) :云南
2.4采购分类:框架
2.5项目类别:货物
2.6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包名称 | 预估金额(万元) | 预估采购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适用地点 | 框架采购有效期 | 采购文件收取费用 | 响应保证金 |
1 | 标01:北京四方 (略) 生产的电 (略) 保护屏 | 包1 | 400 | / | 详见物资采购清册 | 全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 | / |
2 | 标02:南京南瑞 (略) 生产的电 (略) 保护屏 | 包1 | 400 | / | 详见物资采购清册 | 全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 | / |
3 | 标03: (略) 生产的电 (略) 保护屏 | 包1 | 280 | / | 详见物资采购清册 | 全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 | / |
4 | 标04:南京国 (略) (略) 生产的电 (略) 保护屏 | 包1 | 100 | / | 详见物资采购清册 | 全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 | / |
5 | 标05:江苏 (略) 生产的电 (略) 保护屏 | 包1 | 100 | / | 详见物资采购清册 | 全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 | / |
6 | 标06:国电南瑞 (略) 生产的电 (略) 保护屏 | 包1 | 60 | / | 详见物资采购清册 | 全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 | / |
7 | 标07:光缆防鼠装置 | 包1 | 80 | 800套 | 单价限价,详见物资采购清册 | 全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 | / | / |
8 | 标08:自承光缆抽带式调节金具 | 包1 | 4.86 | 300套 | 单价限价,详见物资采购清册 | 全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 | / | / |
备注:实际分配金额下限不低于预估金额的80%,分配金额上限不高于预估金额的150%。对中标供应商的实际分配金额未达到预估金额下限的,应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分配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当框架协议有效期(含延长期)发生中标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对于因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发生调整,原有规格型号已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且供应商无法供应对应品类新式型号的,经协商可提前终止协议。
3.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3.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
序号 | 内容 |
1 | 标01-标06:单一来源需与对侧配合统一或与一期设备相互一致,根据《中 (略) (略) 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Q/(略))附录C第三项第5条“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 (略) 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因此采用单一来源谈判。 |
2 | 标07-标08:本次采购的 (略) 科技成果转化货物,根据科技成果转化合同,允许(略)方(本次谈判对象)使用(略)方(昆明、 (略) )所持有的特定专利技术,开展相关货物的成果转化和销售工作,根据《中 (略) (略) 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Q/(略))附录C:非招标采购管理要求第三项第(一)条第1点的规定,“只能从唯一 (略) 采购的”,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 |
3.2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对象信息: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1 | 北京四方 (略) | 设备原厂家供应商 | 标01:北京四方 (略) 生产的电 (略) 保护屏[包1] |
2 | 南京南瑞 (略) | 设备原厂家供应商 | 标02:南京南瑞 (略) 生产的电 (略) 保护屏[包1] |
3 | (略) | 设备原厂家供应商 | 标03: (略) 生产的电 (略) 保护屏[包1] |
4 | 南京国 (略) (略) | 设备原厂家供应商 | 标04:南京国 (略) (略) 生产的电 (略) 保护屏[包1] |
5 | 江苏 (略) | 设备原厂家供应商 | 标05:江苏 (略) 生产的电 (略) 保护屏[包1] |
6 | 国电南瑞 (略) | 设备原厂家供应商 | 标06:国电南瑞 (略) 生产的电 (略) 保护屏[包1] |
7 | 云南瑞 (略) | 唯一供应商 | 标07:光缆防鼠装置[包1] |
8 | (略) | 唯一供应商 | 标08:自承光缆抽带式调节金具[包1] |
4.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5年03月03日至2025年03月10日
(略) (略) (www.http://**)进行发布。
5.异议及投诉
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通过邮箱递交
异议递交方式:*@*ttp://**
异议递交电话:(略)
5.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 (略) 供应链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871-(略)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ttp://**
5.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购方式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 (略) (略) 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 (略) 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地 址: (略) (略) 73号
招标代理机构: (略) 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略) 东风巷139号
联 系 人:毛玉敏
电 话:(略)转2转3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项目负责人[公告签章人]】
采购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 (略) 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03日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第1批货物类整合框架采购(单一来源谈判)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编号:CG(略)7)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 (略) (略) 2025-2026年第1批货物类整合框架采购(单一来源谈判),采购人 (略)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标01-标06:(1)纳入公司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基建(含业扩配套项目)和生产修理、技改计划的项目;(2)招标物资品类共6类,详见采购范围及标包划分一览表。标07-标08:主要包括光缆防鼠装置、自承光缆抽带式调节金具等。
2.2采购范围:标01-标06:纳入公司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的非新建或非整体改造工程继电保护设备的物资需求。标07-标08: (略) 所辖各单位(含农垦电力)的基建项目、生产项目等投资计划内项目。
2.3项目 (略) :云南
2.4采购分类:框架
2.5项目类别:货物
2.6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包名称 | 预估金额(万元) | 预估采购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适用地点 | 框架采购有效期 | 采购文件收取费用 | 响应保证金 |
1 | 标01:北京四方 (略) 生产的电 (略) 保护屏 | 包1 | 400 | / | 详见物资采购清册 | 全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 | / |
2 | 标02:南京南瑞 (略) 生产的电 (略) 保护屏 | 包1 | 400 | / | 详见物资采购清册 | 全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 | / |
3 | 标03: (略) 生产的电 (略) 保护屏 | 包1 | 280 | / | 详见物资采购清册 | 全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 | / |
4 | 标04:南京国 (略) (略) 生产的电 (略) 保护屏 | 包1 | 100 | / | 详见物资采购清册 | 全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 | / |
5 | 标05:江苏 (略) 生产的电 (略) 保护屏 | 包1 | 100 | / | 详见物资采购清册 | 全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 | / |
6 | 标06:国电南瑞 (略) 生产的电 (略) 保护屏 | 包1 | 60 | / | 详见物资采购清册 | 全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 | / |
7 | 标07:光缆防鼠装置 | 包1 | 80 | 800套 | 单价限价,详见物资采购清册 | 全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 | / | / |
8 | 标08:自承光缆抽带式调节金具 | 包1 | 4.86 | 300套 | 单价限价,详见物资采购清册 | 全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 | / | / |
备注:实际分配金额下限不低于预估金额的80%,分配金额上限不高于预估金额的150%。对中标供应商的实际分配金额未达到预估金额下限的,应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分配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当框架协议有效期(含延长期)发生中标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对于因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发生调整,原有规格型号已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且供应商无法供应对应品类新式型号的,经协商可提前终止协议。
3.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3.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
序号 | 内容 |
1 | 标01-标06:单一来源需与对侧配合统一或与一期设备相互一致,根据《中 (略) (略) 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Q/(略))附录C第三项第5条“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 (略) 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因此采用单一来源谈判。 |
2 | 标07-标08:本次采购的 (略) 科技成果转化货物,根据科技成果转化合同,允许(略)方(本次谈判对象)使用(略)方(昆明、 (略) )所持有的特定专利技术,开展相关货物的成果转化和销售工作,根据《中 (略) (略) 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Q/(略))附录C:非招标采购管理要求第三项第(一)条第1点的规定,“只能从唯一 (略) 采购的”,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 |
3.2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对象信息: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1 | 北京四方 (略) | 设备原厂家供应商 | 标01:北京四方 (略) 生产的电 (略) 保护屏[包1] |
2 | 南京南瑞 (略) | 设备原厂家供应商 | 标02:南京南瑞 (略) 生产的电 (略) 保护屏[包1] |
3 | (略) | 设备原厂家供应商 | 标03: (略) 生产的电 (略) 保护屏[包1] |
4 | 南京国 (略) (略) | 设备原厂家供应商 | 标04:南京国 (略) (略) 生产的电 (略) 保护屏[包1] |
5 | 江苏 (略) | 设备原厂家供应商 | 标05:江苏 (略) 生产的电 (略) 保护屏[包1] |
6 | 国电南瑞 (略) | 设备原厂家供应商 | 标06:国电南瑞 (略) 生产的电 (略) 保护屏[包1] |
7 | 云南瑞 (略) | 唯一供应商 | 标07:光缆防鼠装置[包1] |
8 | (略) | 唯一供应商 | 标08:自承光缆抽带式调节金具[包1] |
4.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5年03月03日至2025年03月10日
(略) (略) (www.http://**)进行发布。
5.异议及投诉
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通过邮箱递交
异议递交方式:*@*ttp://**
异议递交电话:(略)
5.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 (略) 供应链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871-(略)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ttp://**
5.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购方式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 (略) (略) 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 (略) 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地 址: (略) (略) 73号
招标代理机构: (略) 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略) 东风巷139号
联 系 人:毛玉敏
电 话:(略)转2转3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项目负责人[公告签章人]】
采购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 (略) 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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