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普县奎依巴格乡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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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普县奎依巴格乡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泽普县奎依巴格乡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引水河渠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泽普县奎巴格乡人民政府
(略) 域 泽普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03日 17:2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3月04日至2025年03月11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7: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新疆 (略) 泽普县塞尚 (略) 53幢16号门面房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3月14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新疆 (略) 泽普县塞尚 (略) 53幢16号门面房
预算金额 ¥21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谷超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泽普县奎巴格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泽普县奎巴格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路岳 #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 (略)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 (略) 泽普县塞尚 (略) 53幢16号门面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谷超 #

项目概况

泽普县奎依巴格乡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 (略) 泽普县塞尚 (略) 53幢16号门面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Z(CS)-2025-01

项目名称:泽普县奎依巴格乡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在硝尔村新建0.2~0.3立方米/秒的防渗渠3.5公里及渠系配套建筑物。(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90日内,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 上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水利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 ,需提供近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在“ (略) (略) ”黑名单内限制投标的企业投标 。(2)投标企业及人员需在全 (略) (略) 登记备案。(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企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具体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5.提供202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成立公司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6.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7.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声明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4日 至 2025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7: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 (略) 泽普县塞尚 (略) 53幢16号门面房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 (略) 泽普县塞尚 (略) 53幢16号门面房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 (略) 泽普县塞尚 (略) 53幢16号门面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 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 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 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 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 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 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 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 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 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 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泽普县奎巴格乡人民政府     

地址:泽普县奎巴格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路岳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新疆 (略) 泽普县塞尚 (略) 53幢16号门面房            

联系方式:谷超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谷超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泽普县奎依巴格乡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引水河渠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泽普县奎巴格乡人民政府
(略) 域 泽普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03日 17:2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3月04日至2025年03月11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7: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新疆 (略) 泽普县塞尚 (略) 53幢16号门面房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3月14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新疆 (略) 泽普县塞尚 (略) 53幢16号门面房
预算金额 ¥21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谷超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泽普县奎巴格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泽普县奎巴格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路岳 #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 (略)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 (略) 泽普县塞尚 (略) 53幢16号门面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谷超 #

项目概况

泽普县奎依巴格乡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 (略) 泽普县塞尚 (略) 53幢16号门面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Z(CS)-2025-01

项目名称:泽普县奎依巴格乡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在硝尔村新建0.2~0.3立方米/秒的防渗渠3.5公里及渠系配套建筑物。(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90日内,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 上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水利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 ,需提供近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在“ (略) (略) ”黑名单内限制投标的企业投标 。(2)投标企业及人员需在全 (略) (略) 登记备案。(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企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具体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5.提供202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成立公司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6.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7.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声明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4日 至 2025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7: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 (略) 泽普县塞尚 (略) 53幢16号门面房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 (略) 泽普县塞尚 (略) 53幢16号门面房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 (略) 泽普县塞尚 (略) 53幢16号门面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 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 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 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 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 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 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 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 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 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 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泽普县奎巴格乡人民政府     

地址:泽普县奎巴格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路岳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新疆 (略) 泽普县塞尚 (略) 53幢16号门面房            

联系方式:谷超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谷超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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