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剑财政〔2025号〕19号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剑财政〔2025号〕19号

一、项目编号:N*7

二、项目名称:采购幼儿教学设备(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 (略) (以下简称“投诉人”)

住所地: (略) (略) (略) 66号百仁安盛

被投诉人1:剑阁县江口嘉陵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

住所地: (略) 剑阁县江口 (略) 123号

被投诉人2:四川君拓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住所地: (略) (略) (略) 成 (略) (略) 99号1栋5层505号

四、基本情况

成都 (略) 不服四川君拓 (略) 于2025年1月9日就采购幼儿教学设备(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7)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5年1月1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5年1月14日收到。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于2025年1月14日要求投诉人补正,本机关于2025年1月22日收到补正,本机关已于2025年1月22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2024年12月25日,本项目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2024年12月31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载明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为四 (略) ,采购人与四 (略) 于2025年1月6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于2025年1月11日发布合同公告,截至目前合同正在履行中。

投诉事项:谈判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参数要求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投诉人认为谈判文件中产品参数是自愿检测范围,要求提供国家未强制检测的内容却未给潜在供应商合理准备时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人投诉。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剑阁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剑 (略) 提起行政诉讼。

剑 (略)

2025年3月3日

一、项目编号:N*7

二、项目名称:采购幼儿教学设备(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 (略) (以下简称“投诉人”)

住所地: (略) (略) (略) 66号百仁安盛

被投诉人1:剑阁县江口嘉陵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

住所地: (略) 剑阁县江口 (略) 123号

被投诉人2:四川君拓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住所地: (略) (略) (略) 成 (略) (略) 99号1栋5层505号

四、基本情况

成都 (略) 不服四川君拓 (略) 于2025年1月9日就采购幼儿教学设备(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7)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5年1月1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5年1月14日收到。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于2025年1月14日要求投诉人补正,本机关于2025年1月22日收到补正,本机关已于2025年1月22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2024年12月25日,本项目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2024年12月31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载明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为四 (略) ,采购人与四 (略) 于2025年1月6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于2025年1月11日发布合同公告,截至目前合同正在履行中。

投诉事项:谈判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参数要求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投诉人认为谈判文件中产品参数是自愿检测范围,要求提供国家未强制检测的内容却未给潜在供应商合理准备时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人投诉。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剑阁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剑 (略) 提起行政诉讼。

剑 (略)

2025年3月3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