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244国道两侧和黄河以东防护林生态修复项目EPC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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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244国道两侧和黄河以东防护林生态修复项目EPC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244国道两侧和黄河以东防护林生态修复项 (略) (略) 发 (略) 以《关 (略) 244国道两侧和黄河以东防护林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银兴发改发〔2025〕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略) 投入资金和地方本级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宁夏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包括采取人工造林和中幼林抚育措施,建设总规模630亩。

(一)人工造乔木林:实施面积66亩。

种植方式为坑穴植苗,整地规格为80厘米×80厘米×80 厘米,树种选择新疆杨、旱柳、国槐、白蜡,初植密度74株/亩。

(二)人工造乔灌草混交林:实施面积436亩。

1、244国道两侧:人工造乔木林+播种灌草,实施面积255亩。

(1)人工造乔木林:种植方式为坑穴植苗,树种选择国槐,初植密度74株/亩。

(2)播种灌草:实施面积255亩。采用机械免耕播种的方式进行播种,灌草草种选择柠条、花棒、胡枝子和披碱草等, 混合比例3:7(柠条/花棒:胡枝子/披碱草=3:7),播种量2.0千克/亩。

2、奶牛场 (略) :人工造乔灌混交林+播种灌草,实施面积181亩。

(1)人工造乔灌混交林:种植方式为坑穴植苗,树种选择新疆杨、河北杨、榆叶梅、连翘,乔灌混交比例5:5,初植密度 148株/亩。

(2)播种灌草:采用人工点播的方式进行播种,灌草草种选择胡枝子和披碱草,混合比例1:1(胡枝子:披碱草=1:1), 播种量2.0千克/亩。

(三)中幼林抚育:实施面积128亩

对月牙 (略) 以 (略) 以东东西向沟渠两侧林带缺 (略) 采取补植等抚育措施。

2.2 建设地点: (略) (略) 星河街街道、月牙湖乡

2.3 招标范围: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范、标准等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专业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30日历天,具体施工开竣工日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设计周期7日历天,具体设计服务开始及结束日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养护期三年,养护标准二级养护。

2.5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或园林绿化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 施工资质:投标人为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持有园林绿化或造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证书或中级及以上林业工程师或园林绿化工程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①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②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③二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共同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⑥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施工单位需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3日08时00分至2025年3月10日18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回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 (略)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25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杞福巷 地 址:宁夏回 (略) (略) (略) 清河北街1000号启融通建设4楼

邮 编:(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黄德城 联 系 人:余春婷、朱晓莉

电 话:0951-(略) 电 话:(略)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244国道两侧和黄河以东防护林生态修复项 (略) (略) 发 (略) 以《关 (略) 244国道两侧和黄河以东防护林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银兴发改发〔2025〕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略) 投入资金和地方本级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宁夏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包括采取人工造林和中幼林抚育措施,建设总规模630亩。

(一)人工造乔木林:实施面积66亩。

种植方式为坑穴植苗,整地规格为80厘米×80厘米×80 厘米,树种选择新疆杨、旱柳、国槐、白蜡,初植密度74株/亩。

(二)人工造乔灌草混交林:实施面积436亩。

1、244国道两侧:人工造乔木林+播种灌草,实施面积255亩。

(1)人工造乔木林:种植方式为坑穴植苗,树种选择国槐,初植密度74株/亩。

(2)播种灌草:实施面积255亩。采用机械免耕播种的方式进行播种,灌草草种选择柠条、花棒、胡枝子和披碱草等, 混合比例3:7(柠条/花棒:胡枝子/披碱草=3:7),播种量2.0千克/亩。

2、奶牛场 (略) :人工造乔灌混交林+播种灌草,实施面积181亩。

(1)人工造乔灌混交林:种植方式为坑穴植苗,树种选择新疆杨、河北杨、榆叶梅、连翘,乔灌混交比例5:5,初植密度 148株/亩。

(2)播种灌草:采用人工点播的方式进行播种,灌草草种选择胡枝子和披碱草,混合比例1:1(胡枝子:披碱草=1:1), 播种量2.0千克/亩。

(三)中幼林抚育:实施面积128亩

对月牙 (略) 以 (略) 以东东西向沟渠两侧林带缺 (略) 采取补植等抚育措施。

2.2 建设地点: (略) (略) 星河街街道、月牙湖乡

2.3 招标范围: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范、标准等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专业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30日历天,具体施工开竣工日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设计周期7日历天,具体设计服务开始及结束日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养护期三年,养护标准二级养护。

2.5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或园林绿化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 施工资质:投标人为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持有园林绿化或造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证书或中级及以上林业工程师或园林绿化工程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①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②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③二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共同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⑥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施工单位需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3日08时00分至2025年3月10日18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回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 (略)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25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杞福巷 地 址:宁夏回 (略) (略) (略) 清河北街1000号启融通建设4楼

邮 编:(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黄德城 联 系 人:余春婷、朱晓莉

电 话:0951-(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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