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4〕167号)文件要求,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组织实施好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推进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规模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拟决定面向社会遴选承接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环节及价格
(一)粮油作物种植过程中机耕、机播、机收等服务。
(二)机耕服务费不高于100元/亩;机播服务费不高于100元/亩;机收服务费不高于150元/亩等环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具 (略) 场价格收取,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单个服务环节服务费的30%)
二、服务组织
服务组织为具有一定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托管服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 (略) 等服务主体。
三、承接项目的服务组织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有一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达2年以上;
(三)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专业机械和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至少配备三台动力输出达到40千瓦或以上的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
(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
(五)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因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遴选方式
(一)网上公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富源县 (略) 在富源县人民政府 (略) 站发布遴选公告。
(二)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富源县 (略) 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填报《富源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征信报告、财务报表、社员名单、拖拉机行驶证、机手驾驶证等复印件证明材料。
(三)领导小组评审并公示。由富源县 (略) 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标准要求,结合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在公开规范的过程中择优选择服务主体,对申请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服务组织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评估,由实施单位公开规范择优选定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经富源县 (略) 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通过富源县人民政府 (略) 站等公共媒体公示项目服务主体名单、服务内容及举报电话,接受公开监督,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五、公示时间
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11日(7个工作日)。
六、报名截止日期
2025年3月11日下午5:30分。
七、报名地点
富源县 (略)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联系人及电话:曹洁,0874-#。
(此件公开发布)
富源县 (略)
2025年3月3日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4〕167号)文件要求,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组织实施好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推进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规模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拟决定面向社会遴选承接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环节及价格
(一)粮油作物种植过程中机耕、机播、机收等服务。
(二)机耕服务费不高于100元/亩;机播服务费不高于100元/亩;机收服务费不高于150元/亩等环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具 (略) 场价格收取,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单个服务环节服务费的30%)
二、服务组织
服务组织为具有一定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托管服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 (略) 等服务主体。
三、承接项目的服务组织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有一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达2年以上;
(三)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专业机械和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至少配备三台动力输出达到40千瓦或以上的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
(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
(五)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因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遴选方式
(一)网上公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富源县 (略) 在富源县人民政府 (略) 站发布遴选公告。
(二)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富源县 (略) 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填报《富源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征信报告、财务报表、社员名单、拖拉机行驶证、机手驾驶证等复印件证明材料。
(三)领导小组评审并公示。由富源县 (略) 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标准要求,结合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在公开规范的过程中择优选择服务主体,对申请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服务组织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评估,由实施单位公开规范择优选定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经富源县 (略) 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通过富源县人民政府 (略) 站等公共媒体公示项目服务主体名单、服务内容及举报电话,接受公开监督,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五、公示时间
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11日(7个工作日)。
六、报名截止日期
2025年3月11日下午5:30分。
七、报名地点
富源县 (略)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联系人及电话:曹洁,0874-#。
(此件公开发布)
富源县 (略)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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