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水毁基础设施修复及地质灾害防治建设项目萨尔达坂乡东白杨沟村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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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水毁基础设施修复及地质灾害防治建设项目萨尔达坂乡东白杨沟村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乌鲁木齐水毁基础设施修复及地质灾害防治建设项目已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粮食和 (略)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乌鲁木齐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萨尔达坂乡东白杨沟村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县

2.1.2建设规模:1、在东白杨沟村泥石流沟 (略) 新建砼拦砂坝5座,新建铅丝石笼谷坊坝6座,拦截形成泥石流的固体物源;2、在东白杨沟村泥石流沟(主沟)拦砂坝下部修建排导渠,以输导泥石流的排泄,以防止泥石流对渠道的冲刷,共新建排导渠5条;3、东白杨沟村泥石流在上游拦截固体物源后,洪水经排导槽 (略) 域,在泥石流沟口修建导流堤,以输导洪水的排泄,共新建导流堤9条;

2.1.3标段合同估算价:1178.#元

2.1.4标段名称:乌鲁木齐水毁基础设施修复及地质灾害防治建设项目(萨尔达坂乡东白杨沟村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1.5标段编码:XJHS-2025-51

2.1.6总承包计划工期:172日历天(其中勘查设计周期47日历天、施工工期12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2招标范围:(1)勘查设计内容:标段范围内施工图勘查设计,提交详勘资料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负责;项目总体安全评价,水资源论证评估;施工图设计经招标人组织相关单位审查后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临时结构、大型临建等重要施工方案安全性验算;负责设计变更、施工期及竣工前的后续服务等工作。标段范围内支撑本项目施工图阶段勘查设计工作所需的各类专题研究专项报告的编制(设计)及方案评审、报批服务工作。

(2)工程施工内容:招标文件中建设规模、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等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

(3)配合完成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文物评估工作、项目完工后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编制、水土保持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编制、涉及占用生态红线的论证报告编制等,验收后的报备、核查、整改、专项验收等工作;配合完成自然资源、林草方面、湿地公园、风 (略) 、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所有管线迁改等相关工作。

(4)对施工图勘查设计及工程实施的全过程负总责;配合项目法人及地方政府完成征地拆迁、地方协调,配合沿线管理及房建服务设施(含外部供水、外部供电)、 (略) 理等全线基建相关的手续办理,符合环水保相关部门要求。配合项目审计及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5)施工图设计批复后,允许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确保满足初步设计、技术标准、安全及环保的前提下,进行勘查设计优化、补充、完善,进一步节约用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该设计优化须按照现行规定审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主要人员资质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

(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要求: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项目;(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等)。

(2)设计业绩要求: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设计项目;(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5、拟派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3.6、财务要求:牵头单位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详见招标文件;

3.8、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起至今)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http://**);投标人在中国

(略)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略) 罚期内的)(http://**);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ttp://**.cn)。若有上述情形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略) 页截图,时间截止到投标截止日之前);

3.9、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招标投标活动。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并且由承担工程施工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拟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投标事宜;

(3)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请于2025年02月28日至2025年3月06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新疆 (略) ( (略) (略) 准噶尔街299号乐清大厦25楼2508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获取须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近三个月内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联合体协议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上资料提供材料均为彩色扫描件(复印件扫描无效)。

5. 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03-24 10:3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 (略) (略) 准噶尔街益民大厦主楼五楼515室标书送达室。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初步设计完成后启动的招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县 (略)

地 址:新疆维吾 (略) (略) 乌鲁木齐县南旅基 (略) 765号

联系人:刘镜明

电 话:0991-#

招标代理:新疆 (略)

地 址: (略) (略) 准噶尔街299号乐清大厦25楼

联 系 人:张家兴

电 话:#

日期:2025-02-27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乌鲁木齐水毁基础设施修复及地质灾害防治建设项目已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粮食和 (略)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乌鲁木齐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萨尔达坂乡东白杨沟村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县

2.1.2建设规模:1、在东白杨沟村泥石流沟 (略) 新建砼拦砂坝5座,新建铅丝石笼谷坊坝6座,拦截形成泥石流的固体物源;2、在东白杨沟村泥石流沟(主沟)拦砂坝下部修建排导渠,以输导泥石流的排泄,以防止泥石流对渠道的冲刷,共新建排导渠5条;3、东白杨沟村泥石流在上游拦截固体物源后,洪水经排导槽 (略) 域,在泥石流沟口修建导流堤,以输导洪水的排泄,共新建导流堤9条;

2.1.3标段合同估算价:1178.#元

2.1.4标段名称:乌鲁木齐水毁基础设施修复及地质灾害防治建设项目(萨尔达坂乡东白杨沟村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1.5标段编码:XJHS-2025-51

2.1.6总承包计划工期:172日历天(其中勘查设计周期47日历天、施工工期12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2招标范围:(1)勘查设计内容:标段范围内施工图勘查设计,提交详勘资料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负责;项目总体安全评价,水资源论证评估;施工图设计经招标人组织相关单位审查后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临时结构、大型临建等重要施工方案安全性验算;负责设计变更、施工期及竣工前的后续服务等工作。标段范围内支撑本项目施工图阶段勘查设计工作所需的各类专题研究专项报告的编制(设计)及方案评审、报批服务工作。

(2)工程施工内容:招标文件中建设规模、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等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

(3)配合完成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文物评估工作、项目完工后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编制、水土保持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编制、涉及占用生态红线的论证报告编制等,验收后的报备、核查、整改、专项验收等工作;配合完成自然资源、林草方面、湿地公园、风 (略) 、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所有管线迁改等相关工作。

(4)对施工图勘查设计及工程实施的全过程负总责;配合项目法人及地方政府完成征地拆迁、地方协调,配合沿线管理及房建服务设施(含外部供水、外部供电)、 (略) 理等全线基建相关的手续办理,符合环水保相关部门要求。配合项目审计及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5)施工图设计批复后,允许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确保满足初步设计、技术标准、安全及环保的前提下,进行勘查设计优化、补充、完善,进一步节约用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该设计优化须按照现行规定审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主要人员资质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

(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要求: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项目;(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等)。

(2)设计业绩要求: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设计项目;(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5、拟派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3.6、财务要求:牵头单位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详见招标文件;

3.8、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起至今)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http://**);投标人在中国

(略)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略) 罚期内的)(http://**);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ttp://**.cn)。若有上述情形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略) 页截图,时间截止到投标截止日之前);

3.9、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招标投标活动。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并且由承担工程施工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拟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投标事宜;

(3)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请于2025年02月28日至2025年3月06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新疆 (略) ( (略) (略) 准噶尔街299号乐清大厦25楼2508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获取须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近三个月内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联合体协议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上资料提供材料均为彩色扫描件(复印件扫描无效)。

5. 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03-24 10:3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 (略) (略) 准噶尔街益民大厦主楼五楼515室标书送达室。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初步设计完成后启动的招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县 (略)

地 址:新疆维吾 (略) (略) 乌鲁木齐县南旅基 (略) 765号

联系人:刘镜明

电 话:0991-#

招标代理:新疆 (略)

地 址: (略) (略) 准噶尔街299号乐清大厦25楼

联 系 人:张家兴

电 话:#

日期: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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