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某单位智能手机存放柜需求公示第1包
重庆某单位智能手机存放柜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2025-JWCQEZ-W1001)
为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公平、采购结果公正,根据采购工作相关规定,现就我单位智能手机存放柜采购需求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
一、项目名称
重庆某单位智能手机存放柜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5-JWCQEZ-W1001
三、公示时限: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7日
四、采购需求概况
(一)项目预算:最高限价67.*元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需求明细、商务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
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特定资质:无。
7.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 (略) 罚。
8.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实行凡采必入,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进行注册(详见附件33)。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投标时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采购人将核实供应商注册情况,未按要求注册的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注:1.反馈方式: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3)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电话联系需求方商谈。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周老师:*(需求方)
王老师:*(采购方)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址下载附件重庆某单位智能手机存放柜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2025-JWCQEZ-W1001)
为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公平、采购结果公正,根据采购工作相关规定,现就我单位智能手机存放柜采购需求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
一、项目名称
重庆某单位智能手机存放柜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5-JWCQEZ-W1001
三、公示时限: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7日
四、采购需求概况
(一)项目预算:最高限价67.*元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需求明细、商务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
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特定资质:无。
7.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 (略) 罚。
8.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实行凡采必入,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进行注册(详见附件33)。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投标时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采购人将核实供应商注册情况,未按要求注册的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注:1.反馈方式: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3)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电话联系需求方商谈。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周老师:*(需求方)
王老师:*(采购方)
联系地址: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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