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林城镇大云寺村等2村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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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林城镇大云寺村等2村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长兴县林城镇大云寺村等2村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兴县林城镇大云寺村等2村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已由 长兴县发 (略) (项目代码2412-#-04-01-#)备案,建设资金 财政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长兴县林城镇大云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为 长兴县林城镇大云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代理机构为华诚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长兴县林城镇大云寺村等2村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万元,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元,建设规模:包括182#、185#两栋高层住宅、党群服务中心、家宴中心的基坑围护、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其中两栋高层住宅,182#建筑面积7074m2,地上11层,地下1层,185#建筑面积4343m2,地上11层;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2450m2,地上2层;家宴中心建筑面积2419m2,地上2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初步设计文件。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长兴县林城镇大云寺村等2村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且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及深化设计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前期准备、工程施工以及在施工图设计中应考虑但实际未考虑的且直接影响使用功能的细部工程的施工、管理、验收及保修服务。

2.2.1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前期准备、各阶段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维护、桩基、建筑、结构、装饰、幕墙、给排水、抗震支架、强弱电、智能化、亮化、暖通等本工程等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不含供电、燃气、有线电视)、非标准设备设计、专项设计配合(供电、燃气、有线电视)服务及设计后续服务。

2.2.1施工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相关准备工作及手续办理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所涉及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相关准备工作及手续办理等,包括图纸范围内的基坑围护(包括基坑监测)、桩基、土建、装修、幕墙、外立面工程、水电安装、消防、亮化、智能化、标识标牌、设备安装、相关设备购置等内容及所有与之相关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图、节点图等施工必须的图纸且必须经#方同意方可施工),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2.2总承包管理服务及其他:包括供水、供电、通信等未列入施工范围专业工程的配合管理服务;专项设计配合(供水、供电、通信等)、施工图纸审查、卫生防疫、消防手续;规划公示、施工许可证办理、土地复核(含宗地测量及分摊等)、组织验收(含各专项验收)、工规证办理、场地测绘(各阶段)、点位放样、坐标、高程控制点、水准点、竣工实测等。

2.3计划工期:2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70日历天。

2.4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

2.5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1.1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3.1.2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 (略) 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3.2.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其他: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命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6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公示期内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

(三)其他:

3.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10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 (略) 场失信黑名单( (略) (略) 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 年 02 月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 年 02 月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 (略) ;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 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自 2024年02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有与工程建设相关 (略) 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 (略) 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 (略) 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 (略) 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 载方式发放;

4.2招标 (略) 址:①已注册用户,请登 (略) 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图等)。 ②未注册用户 (略) 公共资源 (略) “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ca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 (略) 公共资源 (略) 不支持IE浏览器。(技术咨询电话:0572-#)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略) 上下载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03日9 时00分, (略) (略) 网站(http://**)。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绝。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略) 址为:http://**: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 (略) 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林城镇大云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长兴县林城镇

联系人:朱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 (略)

地址: 长兴县格兰国际广场A座901-C室

联系人:黄工、姚工

电话: 0572-#

长兴县林城镇大云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华诚 (略)

2025年3月3日


长兴县林城镇大云寺村等2村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兴县林城镇大云寺村等2村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已由 长兴县发 (略) (项目代码2412-#-04-01-#)备案,建设资金 财政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长兴县林城镇大云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为 长兴县林城镇大云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代理机构为华诚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长兴县林城镇大云寺村等2村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万元,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元,建设规模:包括182#、185#两栋高层住宅、党群服务中心、家宴中心的基坑围护、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其中两栋高层住宅,182#建筑面积7074m2,地上11层,地下1层,185#建筑面积4343m2,地上11层;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2450m2,地上2层;家宴中心建筑面积2419m2,地上2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初步设计文件。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长兴县林城镇大云寺村等2村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且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及深化设计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前期准备、工程施工以及在施工图设计中应考虑但实际未考虑的且直接影响使用功能的细部工程的施工、管理、验收及保修服务。

2.2.1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前期准备、各阶段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维护、桩基、建筑、结构、装饰、幕墙、给排水、抗震支架、强弱电、智能化、亮化、暖通等本工程等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不含供电、燃气、有线电视)、非标准设备设计、专项设计配合(供电、燃气、有线电视)服务及设计后续服务。

2.2.1施工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相关准备工作及手续办理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所涉及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相关准备工作及手续办理等,包括图纸范围内的基坑围护(包括基坑监测)、桩基、土建、装修、幕墙、外立面工程、水电安装、消防、亮化、智能化、标识标牌、设备安装、相关设备购置等内容及所有与之相关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图、节点图等施工必须的图纸且必须经#方同意方可施工),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2.2总承包管理服务及其他:包括供水、供电、通信等未列入施工范围专业工程的配合管理服务;专项设计配合(供水、供电、通信等)、施工图纸审查、卫生防疫、消防手续;规划公示、施工许可证办理、土地复核(含宗地测量及分摊等)、组织验收(含各专项验收)、工规证办理、场地测绘(各阶段)、点位放样、坐标、高程控制点、水准点、竣工实测等。

2.3计划工期:2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70日历天。

2.4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

2.5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1.1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3.1.2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 (略) 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3.2.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其他: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命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6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公示期内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

(三)其他:

3.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10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 (略) 场失信黑名单( (略) (略) 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 年 02 月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 年 02 月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 (略) ;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 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自 2024年02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有与工程建设相关 (略) 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 (略) 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 (略) 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 (略) 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 载方式发放;

4.2招标 (略) 址:①已注册用户,请登 (略) 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图等)。 ②未注册用户 (略) 公共资源 (略) “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ca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 (略) 公共资源 (略) 不支持IE浏览器。(技术咨询电话:0572-#)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略) 上下载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03日9 时00分, (略) (略) 网站(http://**)。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绝。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略) 址为:http://**: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 (略) 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林城镇大云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长兴县林城镇

联系人:朱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 (略)

地址: 长兴县格兰国际广场A座901-C室

联系人:黄工、姚工

电话: 0572-#

长兴县林城镇大云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华诚 (略)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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