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司生产车辅产品厂房设备设施租赁比价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大连公司生产车辅产品厂房设备设施租赁比价招标公告

大连公司生产车辅产品厂房设备设施租赁比价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3-04 00:27:04
招 标 公 告

大连玉柴马石油车辅产品生产厂房设备设施租赁项目

一、投标人资格

详见第一章的投标须知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标的

项目名称:大连玉柴马石油车辅产品生产厂房设备设施租赁项目

招标编号:ZBLXSQ-(略)-002

招标标的:大连玉柴马石油车辅产品生产厂房设备设施租赁

三、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 2025年 3月10日 17 时整 开标时间2025 年 3月 11日 9时整

四、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大 (略) 北 (略) 16号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5年 3 月 4日至2025年 3月 10日正常工作时间

地点:大 (略) 北 (略) 16号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徐彪

邮编:(略)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 项目名称:大连玉柴马石油车辅产品生产厂房设备设施租赁项目

2. 招标编号:ZBLXSQ-(略)-001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车辅产品生产厂房设备设施租赁项目包含:

3.1房屋建筑物:V501油罐200m31个、V502油罐200m31个、地调油罐7m32个、办公楼(42㎡,其中办公室21㎡,宿舍21㎡)、综合厂房(103㎡)、泵房(1506.96㎡)。

3.2生产设备:袋式过滤器2个、润滑油脉冲系统1套、控制阀6个、防冻液齿轮泵1个、齿轮泵2个、一级返渗透EDI超纯水设备1套、7立方地调罐顶部深入式搅拌器2个。

3.3生产相关设备:台秤1个、压力变送器2个、雷达侧位仪2套。

4. 投标人资格:

4.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投标人必须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车辅产品的生产,具备车辅产品生产的安全管理能力。

4.3投标人要具备足够的抗风险能力和服务保证能力。

4.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4. (略) 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6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安全生产违法违 (略) 罚或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9报名投标单位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在充分理解招标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包括招标文件的基础上编制,投标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招标方将确认投标单位已经充分了解招标文件所有其他影响费用的因素,并且确认投标单位已在项目报价中做了相应的考虑,之后就此再提出的任何调整要约价格而提出增加其他费用的要求,招标方将不予以接受。

4.10投标方需满足《大连玉柴马石油车辅生产厂房设备设施租赁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须知》相关要求。投标方有其它异议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

4.11保密:

投标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5.租赁期限:

1年

二、投标文件的构成及编制

1. 投标文件的构成:

1.1投标方介绍本单位的服务水平、规模、人员组成、主要经营项目描述等。

1.2投标方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

1.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

1.5投标文件真实性声明(附件3);

1.6合法合规生产经营承诺函(附件4)。

1.7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附件5)。

2.服务及商务部分

2.1服务部分:承租方在大连玉柴马石 (略) 经营场所内合法合规生产经营,履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赔付承诺;

2.2商务部分:包含报价表。

3.投标文件的编制

3.1投标文件按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套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略) 印章,法人授权书须本人手签。

3.2商务投标文件单独密封。分别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投标文件字样和有“在(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略) 加盖投标方印章。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

1.1投标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以下截止时间:

2025 年 3月 10日 17 时整。

1.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到规定地点,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发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的修改及撤回

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发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封面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3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

2.4在投标截止日期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书。

四、开标中标和废标

1、开标

1.1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发标人与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1.2当整个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发标人不予开标。

2.中标

2.1最高价即为中标者。

2.2若中标者违约,不履行中标义务,招标小组有权终止其中标资格,第二高价可作为本次投标的中标者。

3.废标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招标小组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3.1 参与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

3.2 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投标人保证 (略) 理

1、投标保证金:(略)仟(略)佰元整。招标单位自投标截止日起30个日历日后的7天内退还其他投标人未中标者的保证金。若中标者违约,不履行中标义务,招标单位有权不返还其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付款截止时间

2.1投标保证金付款时间不得迟于以下截止时间:

2025 年 3月 10日 17 时整。

2.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单位指定账户,超过截止时间汇款发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3、投标保证金付款信息

名称:大连玉柴马石 (略)

开户行及账号:招商银行大连 (略) 支行 (略)

六、签订合同和通讯地址

1.签订合同

1.1 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按中标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与发标人签订合同。

1.2 如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中标 (略) 理。发标人将取消该中标资格。

2.通讯地址

所有与本招标文件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单位:大连玉柴马石 (略)

通讯地址:大 (略) 北 (略) 16号

联系人:徐彪

手机:(略)

邮编:(略)



信息来源:http://**
,大连
大连公司生产车辅产品厂房设备设施租赁比价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3-04 00:27:04
招 标 公 告

大连玉柴马石油车辅产品生产厂房设备设施租赁项目

一、投标人资格

详见第一章的投标须知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标的

项目名称:大连玉柴马石油车辅产品生产厂房设备设施租赁项目

招标编号:ZBLXSQ-(略)-002

招标标的:大连玉柴马石油车辅产品生产厂房设备设施租赁

三、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 2025年 3月10日 17 时整 开标时间2025 年 3月 11日 9时整

四、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大 (略) 北 (略) 16号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5年 3 月 4日至2025年 3月 10日正常工作时间

地点:大 (略) 北 (略) 16号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徐彪

邮编:(略)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 项目名称:大连玉柴马石油车辅产品生产厂房设备设施租赁项目

2. 招标编号:ZBLXSQ-(略)-001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车辅产品生产厂房设备设施租赁项目包含:

3.1房屋建筑物:V501油罐200m31个、V502油罐200m31个、地调油罐7m32个、办公楼(42㎡,其中办公室21㎡,宿舍21㎡)、综合厂房(103㎡)、泵房(1506.96㎡)。

3.2生产设备:袋式过滤器2个、润滑油脉冲系统1套、控制阀6个、防冻液齿轮泵1个、齿轮泵2个、一级返渗透EDI超纯水设备1套、7立方地调罐顶部深入式搅拌器2个。

3.3生产相关设备:台秤1个、压力变送器2个、雷达侧位仪2套。

4. 投标人资格:

4.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投标人必须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车辅产品的生产,具备车辅产品生产的安全管理能力。

4.3投标人要具备足够的抗风险能力和服务保证能力。

4.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4. (略) 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6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安全生产违法违 (略) 罚或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9报名投标单位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在充分理解招标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包括招标文件的基础上编制,投标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招标方将确认投标单位已经充分了解招标文件所有其他影响费用的因素,并且确认投标单位已在项目报价中做了相应的考虑,之后就此再提出的任何调整要约价格而提出增加其他费用的要求,招标方将不予以接受。

4.10投标方需满足《大连玉柴马石油车辅生产厂房设备设施租赁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须知》相关要求。投标方有其它异议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

4.11保密:

投标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5.租赁期限:

1年

二、投标文件的构成及编制

1. 投标文件的构成:

1.1投标方介绍本单位的服务水平、规模、人员组成、主要经营项目描述等。

1.2投标方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

1.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

1.5投标文件真实性声明(附件3);

1.6合法合规生产经营承诺函(附件4)。

1.7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附件5)。

2.服务及商务部分

2.1服务部分:承租方在大连玉柴马石 (略) 经营场所内合法合规生产经营,履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赔付承诺;

2.2商务部分:包含报价表。

3.投标文件的编制

3.1投标文件按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套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略) 印章,法人授权书须本人手签。

3.2商务投标文件单独密封。分别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投标文件字样和有“在(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略) 加盖投标方印章。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

1.1投标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以下截止时间:

2025 年 3月 10日 17 时整。

1.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到规定地点,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发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的修改及撤回

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发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封面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3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

2.4在投标截止日期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书。

四、开标中标和废标

1、开标

1.1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发标人与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1.2当整个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发标人不予开标。

2.中标

2.1最高价即为中标者。

2.2若中标者违约,不履行中标义务,招标小组有权终止其中标资格,第二高价可作为本次投标的中标者。

3.废标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招标小组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3.1 参与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

3.2 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投标人保证 (略) 理

1、投标保证金:(略)仟(略)佰元整。招标单位自投标截止日起30个日历日后的7天内退还其他投标人未中标者的保证金。若中标者违约,不履行中标义务,招标单位有权不返还其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付款截止时间

2.1投标保证金付款时间不得迟于以下截止时间:

2025 年 3月 10日 17 时整。

2.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单位指定账户,超过截止时间汇款发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3、投标保证金付款信息

名称:大连玉柴马石 (略)

开户行及账号:招商银行大连 (略) 支行 (略)

六、签订合同和通讯地址

1.签订合同

1.1 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按中标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与发标人签订合同。

1.2 如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中标 (略) 理。发标人将取消该中标资格。

2.通讯地址

所有与本招标文件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单位:大连玉柴马石 (略)

通讯地址:大 (略) 北 (略) 16号

联系人:徐彪

手机:(略)

邮编:(略)



信息来源:http://**
,大连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