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财政局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做好2025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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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财政局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做好2025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各县、 (略) , (略) 钦 (略) (略) ,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 (略) 财政厅 广西壮 (略) 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 (略) 供销合作联社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采购 (略) 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5〕2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作用, (略) 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要求

  (一)成立专项工作组

   (略) 牵头, (略) (略) 、供销社、总工会、国资委成立政府采购 (略) 农副产品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和数据汇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难点问题。

  (二)压实主体责任

  1.预算单位:确保本单位及所属机构于2025年3月10日前完成“ (略) ”采购人管理系统账号注册及信息核查,填报数据需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2.主管单位:负责指导所属单位填报预留份额,并于2025年3月15日前完成数据初审,对填报不符合要求或信息有误的单位,须退回并督促重新填报。

3.市属国有企业:鼓励参与“ (略) ”采购, (略) 国资委汇总填报《采购人交易账号开通填报表》导入系统为其开通,并于2025年3月15日前完成数据填报。

  4.财政部门:于2025年3月20日前完成本级数据汇总审核并上传至“ (略) ”。

  二、分类施策,精准落实采购要求

  1.食堂外包单位:需与承包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略) ”采购比例不低于20%,并于2025年3月10日前为承包方开通交易账号。在“ (略) ”填报时备注“食堂外包”,采购执行主体为承包方,由承包方按月提交采购凭证备查。

2.共用食堂单位:由牵头单位统一填报预留份额,其他单位在系统中备注“与XX单位共用食堂,由XX单位预留份额并实施采购”,并同步提交共用协议至主管单位备案。

3.无食堂单位。单位工会组织须通过“ (略) ”采购工会福利及慰问品,预留比例不低于工会经费的20%,采购记录需留存备查,在“ (略) ”填报时备注“无食堂”。

三、强化激励与监督机制

  (一)加大宣传引导

  1. (略) 专题培训会(2025年3月5日前完成), (略) 操作流程及政策要求。

2.对采购任务完成较 (略) 、单位及国有企业,将予以通报表扬。

(二)动态监测与通报。

1.自2025年4月起, (略) 每月10日前通过“ (略) ”导出采购进度数据,对按序时进度未达 (略) 和单位发送预警提示。

2. (略) (略) (略) 采购情况,形成专项通报。

(三)风险防控

1. (略) 账号交由第三方机构操作,违规单位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设立咨询专线,由工作专班提供技术支持和政策解答。

  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1.支持和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引导所属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以及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通过“ (略) ”参与消费帮扶,优先采购 (略) 特色产品。

2.各预算单位的年度采购任务需于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其他未尽事宜,请严格按照桂财采〔2025〕2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咨询专线:

(略) :陈霞,0777-*;

市 (略) :农超强,0777-*;

市供销社:苏揪旭,0777-*;

市总工会:*雪冰,0777-*;

市国资委:刘钻学,0777-*。

  附件:广西壮 (略) 财政厅 广西壮 (略) 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 (略) 供销合作联社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采购 (略) 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5〕2号)

(略) (略)    (略) (略)   (略) 供销合作联社

     (略) 总工会       (略) 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2月27日



各县、 (略) , (略) 钦 (略) (略) ,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 (略) 财政厅 广西壮 (略) 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 (略) 供销合作联社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采购 (略) 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5〕2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作用, (略) 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要求

  (一)成立专项工作组

   (略) 牵头, (略) (略) 、供销社、总工会、国资委成立政府采购 (略) 农副产品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和数据汇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难点问题。

  (二)压实主体责任

  1.预算单位:确保本单位及所属机构于2025年3月10日前完成“ (略) ”采购人管理系统账号注册及信息核查,填报数据需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2.主管单位:负责指导所属单位填报预留份额,并于2025年3月15日前完成数据初审,对填报不符合要求或信息有误的单位,须退回并督促重新填报。

3.市属国有企业:鼓励参与“ (略) ”采购, (略) 国资委汇总填报《采购人交易账号开通填报表》导入系统为其开通,并于2025年3月15日前完成数据填报。

  4.财政部门:于2025年3月20日前完成本级数据汇总审核并上传至“ (略) ”。

  二、分类施策,精准落实采购要求

  1.食堂外包单位:需与承包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略) ”采购比例不低于20%,并于2025年3月10日前为承包方开通交易账号。在“ (略) ”填报时备注“食堂外包”,采购执行主体为承包方,由承包方按月提交采购凭证备查。

2.共用食堂单位:由牵头单位统一填报预留份额,其他单位在系统中备注“与XX单位共用食堂,由XX单位预留份额并实施采购”,并同步提交共用协议至主管单位备案。

3.无食堂单位。单位工会组织须通过“ (略) ”采购工会福利及慰问品,预留比例不低于工会经费的20%,采购记录需留存备查,在“ (略) ”填报时备注“无食堂”。

三、强化激励与监督机制

  (一)加大宣传引导

  1. (略) 专题培训会(2025年3月5日前完成), (略) 操作流程及政策要求。

2.对采购任务完成较 (略) 、单位及国有企业,将予以通报表扬。

(二)动态监测与通报。

1.自2025年4月起, (略) 每月10日前通过“ (略) ”导出采购进度数据,对按序时进度未达 (略) 和单位发送预警提示。

2. (略) (略) (略) 采购情况,形成专项通报。

(三)风险防控

1. (略) 账号交由第三方机构操作,违规单位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设立咨询专线,由工作专班提供技术支持和政策解答。

  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1.支持和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引导所属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以及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通过“ (略) ”参与消费帮扶,优先采购 (略) 特色产品。

2.各预算单位的年度采购任务需于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其他未尽事宜,请严格按照桂财采〔2025〕2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咨询专线:

(略) :陈霞,0777-*;

市 (略) :农超强,0777-*;

市供销社:苏揪旭,0777-*;

市总工会:*雪冰,0777-*;

市国资委:刘钻学,0777-*。

  附件:广西壮 (略) 财政厅 广西壮 (略) 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 (略) 供销合作联社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采购 (略) 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5〕2号)

(略) (略)    (略) (略)   (略) 供销合作联社

     (略) 总工会       (略) 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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