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城口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方案》及服务主体的公示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城口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方案》及服务主体的公示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城口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方案》及服务主体的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4〕162号)要求,及前期摸排结果和会议研究,现将《城口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方案》予以公示,方案中附件8为本年度项目服务主体名单,该名单是经前期公开招募,剔除因不满足“从事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相关条件的重庆春 (略) 等1家申报主体,后剩余4家符合基本条件的均保留,与服务对象进行双向选择,现与实施方案一起共同进行公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委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21日
联系人:陈晓晓;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楼上803办公室。
附件:城口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方案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3月3日
附件
城口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项目补贴方案
为深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聚焦农业生产薄弱环节和服务小农户为重点,按照引导、推动、扶持、规范、 (略) ,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优先支持粮油生产。聚焦马铃薯、玉米、水稻、甘薯、豆类、油菜等在我县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的粮油作物,将耕、种、防、收等生产必要环节全部或部分委托给服务主体完成或协助完成。鼓励单环节托管,发展多环节托管。
2.优先服 (略) 域。引导服务组织优先为高标准农 (略) 域提供服务,助力粮油产业高产高效。
3.优先服务小农户。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织和协调作用,以村为单元将小农户服务需求集中起来,引导采取“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组织形式,帮助小农户解决干不了、干不好、干了不划算的生产难题。着力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小农户的覆盖率,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三)目标任务。总体完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亩。
二、工作重点
(一)服务主体基本条件。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原则,在县域内外选择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主体。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应同时具备:一是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四是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原则上承担单环节的服务主体不少于3个,同一个主体可承担多个环节,鼓励服务 (略) 域开展服务。五是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服务主体主要包括基层供销合作社或由供销合作社(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并同时满足以上4个条件。供销系统的服务主体不包括农民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二)分类确定补助标准。一是安排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本县户均承包地面积10倍(即申报服务总面积不超过45亩)的农业经营户认定为小农户。二是各个作业环节根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不同, (略) 场价格,分类制定补助标准(附件1),原则上服务小农户财政补助比例不超过40%,服务其他服务对象财政补助比例不超过35%,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
(三)强化资金使用监管。要依法依规管理使用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财政资金。一是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支出。二是不得用于列支工作经费、培训经费等。三是坚决防止以拨代支、截留套取、挤占挪用等问题,保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四是服务主体不得将承担的项目任务再行转包,对其自营土地的作业不得纳入补助范围。五是服务主体之间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六是不得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的资金项目,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
三、实施流程
(一)遴选服务组织。按照“公正、公开”的原则,向社会发布公告,符合基本条件的服务组织均可申报,县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群众基础、服务经验及能力等标准确定不少于3家服务组织,要求县域内同一个生产环节不能由同一个服务组织承担。重点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略) 等服务组织。
(二)收集服务对象信息。按照“自愿、公平”原则,有意愿申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农户和其他服务对象,由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填报《城口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申报表》(附件2),表中需明确具体服务产业及环节和选定的服务组织,服务组织经前期遴选,最终确定4家承接主体(附件8),在填报申报表前需先行与服务组织进行充分沟通,申报表一旦报送,服务组织不得更改。分户清册(附件2-1)需明确每一个服务对象具体信息,其中服务地块名称和面积需与土地证一一对应。乡镇(街道)须审核申报表中申报地块名称、面积与土地证是否一致。申报对象涉及高标准农 (略) 域优先。申报表、分户清册于2025年3月9日前将电子档和扫描件通过渝快政报县农业农村委 (略) 。
(三)签订服务合同。待县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表和分户清册审核后,服务组织须与服务对象签订社会化服务合同,推荐使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附件3),明确服务产业、作业环节、服务标准、服务期限、服务费用、服务地块及双方其他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村集体经济组织起到日常管理、劳务等委托作用的,可以向服务组织收取一定服务费用,具体权利义务可以在与服务对象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也可以与服务组织另行签订《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委托合同》(附件4)。
(四)提供作业服务。服务组织参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指引》(附件3-2)模板制定针对性服务标准作为服务合同附件,并按照《指引》提供服务,注意服务过程中的相关资料留存。
(五)项目检查验收。本项目采取过程验收和结果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服务组织须对作业人员操作过程留存影像资料,并请村集体和当地政府现场进行监督验收。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每个服务组织服务对象的10%通过资料核查、走访(电话)查询等方式进行检查验收,出具验收意见,严格按照“谁核实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将责任落实到人,切实防范虚假作业等骗补套补行为。验收结果须进行15天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由县行业主管部门再次组织核查。
(六)补助资金拨付。本项目采取先服务后补助方式,验收通过后服务组织参照《城口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料清单》(附件7)完善项目资料后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资金补助,安排专人按程序审签报账,向服务组织一次性兑付补助资金。如服务主体承接多个产业社会化服务任务,可根据各个产业生产季节的不同,分批次申报补助,原则上6月和11月两次兑付。
四、有关要求
(一)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弄虚作假、质量不达标、农民投诉多的服务组织,一律从“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主体名录库中清除,纳入“黑名单”,连续5年内不得承担财政资金支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强化全过程监管。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主体遴选、日常管理(监督)、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乡镇(街道) (略) 内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服务主体及服务对象合同合法合规性,尤其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发挥委托作用时是否合规,负责监督申报服务地块名称及面积与实际服务地块名称与面积的一致性;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监督服务主体实际履行与合同规定内容一致性。
(三)强化业务指导。县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乡镇(街道)农服中心专门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提升其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现场指导水平。县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农服中心要加强对服务主体现场作业抽查,引导服务主体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四)强化绩效管理。由县行业主管部门重点评估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联农带农情况等,确保服务有成效。
附件:1.各生产环节补助标准
2.城口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申报表
3.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4.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委托合同
5.城口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验收意见表
6.资金拨付申请书
7.城口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料清单
8.服务主体名单
附件1
各生产环节补助标准
序号 | 作业环节 | 补助标准 | 备注 |
1 | 全程托管 | 130元/亩 | |
2 | 机械化耕作 | 50元/亩 | |
3 | 机防 | 20元/亩 | |
4 | 防(人力) | 40元/亩 | |
5 | 收获 | 40元/亩 | |
6 | 烘干/榨油 | 40元/亩 | |
7 | 集中育苗 | 20元/亩 | |
8 | 叶面施肥 | 20元/亩 | |
9 | 播种 | 20元/亩 | |
10 | 脱粒 | 20元/亩 | |
11 | 秸秆还田或利用 | 20元/亩 |
附件2
城口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申报表
申报产业 | 服务面积 | ||
服务环节 | _____产业___________环节_______亩;_____产业___________环节_______亩,合计亩。(如有多个产业类型需分别写明服务环节及对应面积,如仅一个产业多个环节可合并填写,服务面积需与土地证上该地块面积保持一致。例:马铃薯产业防、叶面施肥、收环节3亩,合计9亩) | ||
服务主体 | 从附件1中选定一个服务主体,选定前需达成初步合作意愿,明确合同标的内容,无不可抗逆原因,不能随意更改。 | ||
村集体经济组织 |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
说明:每增加一个环节,服务面积需增加一倍。
附件2-1
城口县 乡镇 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申报分户清册
序号 | 农户姓名 | 电 话 | 申报作物 | 申报地块名称 | 申报面积 | 服务环节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合计 |
说明:为方便统计,填报时,使用Excel进行报送。
附件3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方(接受服务方):张三等100名村民(具体见附件)
*方(提供服务方):服务组织(执照所载名称)
*方(第三方):*方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填 写 说 明
1.《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
2.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具体情况,参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
*方(接受服务方):张三等100名村民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见附件
地址:见附件
联系方式:见附件
*方(提供服务方):服务组织(执照所载名称)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地址:(执照所载地址)
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方(第三方):村集体经济组织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在*方监督下,就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方将城口县 乡镇(街道) 村(社区) 组(社) 亩 产业(作物,如:水稻、玉米、马铃薯、油菜等)耕、种、防、收等环节全程托管(或部分托管)服务给*方,合计 亩。(总面积应是各个产业各个环节该地块面积相应倍数。)
第二条 服务标准
**双方就服务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等协商达成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服务期限
*方根据农时需要和生产技术要求,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 月 日期间完成*方所委托服务内容。
第四条 服务费用
*方为*方提供的生产托管服 (略) 场平均价格而定, 环节 元/亩, 环节 元/亩,合计人民币 元/亩,服务面积 亩,总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 ),其中财政补助资金为 元(服务对象为小农户的按照40%进行补助,为其他服务对象的按照35%进行补助)。
第五条 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服务费:(1.完成所有服务环节之日一次性结清;2.待售出农产品时扣除相应金额。)。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托管服务期间始终享有对托管地块的承包经营权,托管地块产出品归*方所有,*方可以代*方销售。
2.按照合同约定接受*方提供的生产托管服务,要求*方按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指引》约定标准开展服务。对*方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价,验收服务成果。
3.有权阻止*方实施破坏农用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若因*方故意或过失破坏托管地块种植条件、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的,有权要求*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为*方开展生产托管服务提供必要条件。(**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方应提供必要条件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要求*方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必要的作业条件,并对服务结果作出评价。
2.按照合同约定为*方提供符合《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指引》要求的生产托管服务,并向*方解读服务内容。
3.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监督*方地块名称和面积与土地证保持一致,监督*方按照约定标准实施服务,可以向*方收取一定居间服务报酬。(*方和*方的权利与义务可在此合同中明确,也可单独签订委托合同确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方逾期未支付服务费用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支付服务费用总额的百分之*(小写:10%)向*方支付违约金,但不超过应付服务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二)*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造成*方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具体赔偿金额和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三)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四)因不可抗力等重大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略) 理
**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服务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向服务所 (略) 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自点击查看>>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未尽或须调整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三)服务所在的乡镇对**双方的托管服务关系予以指导和监督。
(四)本合同(包括附件《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指引》)一式两份,点击查看>>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4-1.*方名单
4-2.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指引
*方(签字或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附件3-1
*方名单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地块名称 | 地块面积 | 选定产业 | 选定环节 | 签字 |
附件3-2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指引
托管服务事项 | 具体内容 | 约定标准(由**双方协商约定) | 备注 |
?备耕(生产计 划制定和农资 农机准备) | ?备耕时间 | **双方可协商约定备耕时间范围。 | |
?农资采购 | 根据托管规模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列出种、肥、药等农资采购品种、单价、单位用量及配给方式,同时注明农资采购完成时间。 | ||
?农机选用 | 每个作业环节所用农机型号及作业能力, 同时注明农机保障完成时间。 | ||
?...... | |||
?耕整地 | ?作业模式 | 根据当地耕作制度和生产实际,列出主要耕整地模式,如旋耕、深翻、深耕、免耕等方式。 | |
?作业时间范围 | 根据农时,列出耕整地作业起止时间范围及进度安排。 | ||
?作业技术要求 | 作业要求列出所采用机械的作业深度、作业幅宽、作业速度等技术指标。 | ||
?作业质量 | 说明各个作业环节可达到的作业效果。 | ||
?...... | |||
?种植 | ?种植方式 | 按种子品类、耕作制度、地块面积、土壤特性等综合选定不同种植方式。如免耕播种、常规播种、移栽等。 | |
?种植时间范围 | 根据农时,注明作业起止时间范围和进度安排。 |
托管服务事项 | 具体内容 | 约定标准(由**双方协商约定) | 备注 | |
?种植 | ?作业要求 | 列出所采用械的作业幅宽、速度、深度、行距、株距,以及种、肥、药等农资使用量。非直播水田插秧在本环节说明。播种同时采用机械施底肥的,列出机械作业方式(如侧施肥)、 幅宽、速度、深度、种肥间距等特性并注明用肥品类品牌、施用方法和施肥量。 | ||
?作业效果 | 说明可达到的作业效果。 | |||
?... | ||||
?田间管理 | ?中耕追肥 | ?时间范围 | 说明进行中耕追肥的时间范围。 | |
?作业要求 | 根据农艺技术要求,确定采用机械的作业幅宽、速度、深度等特性,并注明用肥品类、施用方法和施肥量。水田不进行中耕,但不同生育期需肥量、品类和施用方法要注明。 | |||
?作业效果 | 说明中耕追肥需要达到的指标如耕深、培土厚度、精准施肥等。 | |||
?灌溉 | ?灌溉时间范围 | 说明灌溉的时间范围。 | ||
?灌溉制度 | 按作物不同生育期需水量标准,同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灌溉制度,如采用水肥一体化技术。 | |||
?灌溉 | ?灌溉技术要求 及作业效果 | 说明采用的灌溉技术要求,如灌溉水源、灌溉量等。说明灌溉应达到什么效果。 | ||
?植保 | ?植保方案 | 针对作物不同生育期易发生的病虫草害,制定科学防治预案,注明易爆发的时间范围、诱发环境和形成灾害的表现,列出对应适用的“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等防治措施,包括相应的药剂施用方案、设备设施布置方案、天敌释放数量方案等。本部分难点在于灾害诊断,各服务主体应有专业的技术人员(或聘任兼职专家)负责防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或将本项工作托管给专业的植保队*。 |
托管服务事项 | 具体内容 | 约定标准(由**双方协商约定) | 备注 | |
?田间管理 | ?植保 | ?植保作业机具 | 列出植保方案中的作业机具,如无人机、 高地隙植保机等。 | |
?植保作业效果 | 说明植保作业的效果。 | |||
?......? | ||||
?作物收获 | ?收获机机型 | 按作物品种、收获物、地块面积和地形条件选择收割机机型。 | ||
?作业时间范围 | 按作物成熟度、气象条件、土壤条件等作业条件要求,确定收割时间及作业进度。 | |||
?作业要求 | 列出所采用收割机的作业宽度、速度、秸秆切碎长度、割茬高度、籽粒损失率、果穗损失率、籽粒破碎率、秸秆抛撒不均匀率等作业特性。 | |||
?作业效果 | 说明可达到的作业效果。 | |||
?...... | ||||
? (略) 理 | ? (略) 理情况 | 根据农业生产服务主体实际情况,说明作物秸秆利用时间和利用情况,包括秸秆离田、 秸秆还田。 | ||
?秸秆离田农机具 | 如果秸秆离田,列出所用的打包机、制粒机、运输车辆、装卸搬运机械等机具的名称、型号、作业效率等。 | |||
?秸秆还田方式 | 如果秸秆还田,说明采用的还田方式,如秸秆全量粉碎还田、秸秆覆盖还田、翻埋(压) 还田等。 | |||
?秸秆还田农机具 | 列出所用机具的名称、型号、作业效率等。 | |||
?...... | ||||
?烘干及仓储 | ?烘干标准及方式 | 依据作物用途确定烘干时间、烘干标准和烘干方式,如热风干燥、微波干燥等。 | ||
?烘干机 | 列出采用的烘干机型号,烘干效率及达到的烘干质量。 | |||
管服务事项 | 具体内容 | 约定标准(由**双方协商约定) | 备注 | |
?烘干及仓储 | ?仓储方式及要求 | 说明仓储时间和方式,一般烘干结束后应将作物按品种分类仓储,保证不混杂,粮仓保持日常通风干燥、有效保障作物品质。 | ||
?... | ||||
?销售 | ?... | 约定销售时间或销售价格等。 | ||
?... | ||||
?技术解决方案 | ?... | 水肥药托管方案或全程种植技术解决方案等。 | ||
?... | ||||
?全程托管 | ?... | 约定亩均农作物产量或亩均农作物收益,如未达到约定产量或收益,双方协商补偿金额或具体补偿方式等。 | ||
?.. |
注:1.**双方根据约定选择服务事项和服务内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具体服务内容,不涉及的环节不再留在《指引》中;
2.本《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指引》附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之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4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委托合同
*方:服务组织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方式:
*方:村集体经济组织
住所地:
理事长姓名:
联系方式:
**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方接受*方委托,就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向*方所辖农户,解释政策、衔接沟通、洽谈劳务等服务,最终促成*方与农户签订实施合同并完成服务所有作业环节。
二、*方义务
*方负责提供真实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为农户按照合同内容进行服务,按时向*方支付报酬。
三、*方义务
*方须及时真实传达双方意思,向农户宣传政策,让农户配合*方实施服务,在*方需要用工时,积极为*方在当地就近招聘工人。
四、报酬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委托报酬为*方与农户所签合同标的金额为 元,在*方与农户签订合同的6个月内支付到*方银行账户(开户行: ;账号: )。
五、违约责任
如**双方未尽到应尽义务,则每日按法律规定比例支付违约金。
六、合同生效及终止
1.生效。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终止。*方未完成委托任务或委托成功的,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七、其他
*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方(盖章):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5
城口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验收意见表
服务组织名称: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完成情况:作业面积合计亩,其中______产业______环节______亩;______产业______环节______亩,合计亩。 服务组织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 |||
村集体经济组织验收意见: 验收人员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乡镇(街道)验收意见: 验收人员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县农业农村委抽验意见: 验收人员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
附件5-1
城口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验收单
服务组织名称: 单位:亩 日期:
序号 | 姓名 | 联系电话 | 服务时间 | 服务产业 | 服务环节 | 服务面积 | 满意度 评价 | 服务对象 签字 | 备注 |
面积合计 |
附件6
资金拨付申请书
县农业农村委:
我司已完成 乡(镇) 村(社) 户农户 产业 环节 亩,合计 亩社会化服务,已全部完成自查验收,和XX人民政府(街 (略) )及XX村集体经济组织过程验收,其中XX村XX户农户通过贵单位抽查验收。根据《城口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方案》相关环节补贴标准,现向贵单位申请拨付本次服务财政补助资金,其中XX产业XX环节XX亩,补贴XX元;XX产业XX环节XX亩,补贴XX元,合计金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
服务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7
城口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料清单
一、服务组织基本情况资料(服务组织提供) |
1.营业执照复印件 |
2.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3.拥有农业机械汇总表 |
4.技术人员名单 |
5.近2年经营情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 |
6.供销社持股情况(仅社有企业提供) |
二、申报阶段资料(镇街提供) |
1.级申报会议记录、会议图片(乡村2级) |
2.服务申报表及分户清册 |
3.项目申报公示(乡村2级) |
三、遴选服务主体资料(行业主管部门提供) |
1.招募文件 |
2.服务主体申报资料 |
3.确定服务主体的会议记录 |
四、项目实施阶段资料(服务组织提供) |
1.合同(与服务对象) |
2.其他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合同或者协议 |
3.服务作业过程中的记录资料(各环节操作轨迹、水印照片等) |
4.服务各环节工时记录表(作业姓名、时间、涉及农户、面积等) |
5.项目监管检查图片及监管记录 |
6.项目实施情况公示 |
五、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服务组织提供) |
1.项目完成情况公示 |
2.项目竣工验收意见表及作业表 |
3.竣工验收报告 |
六、财务资料(服务组织提供) |
1.资金拨付申请书 |
2.必要支出台账 |
3.必要支出发票、流水等凭证 |
附件8
服务主体名单
序号 | 名称 | 负责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服务产业 | 服务环节 | 设备拥有情况 | 技术人员 | |||
名称 | 数量 | 用途 | 持有证件名称 | 人数 | ||||||
1 | (略) 城口县葛城街 (略) | 李正国 | * | 油菜、玉米、甘薯、水稻等。 | 耕、种、防收、烘干、榨油等。 | 农用植保无人机 | 1 | 施肥、打药、吊运 | 无人机操作证 | 3 |
脱粒机 | 11 | 各类作物脱粒 | ||||||||
微耕机 | 4 | 平地、翻地 | ||||||||
秸秆粉碎机 | 3 | 各类作物秸秆粉碎 | ||||||||
打包机 | 3 | 作物秸秆打包 | ||||||||
农机运输车 | 2 | 设备运输 | ||||||||
2 | (略) 城口县 (略) | 袁朝江 | * | 耕、种、防收、烘干、榨油等。 | 耕、种、防收、烘干、榨油等。 | 微耕机 | 6 | 翻地 | 无 | 5 |
油菜脱粒机 | 6 | 有才脱粒 | ||||||||
机动喷雾器 | 10 | 人工预防 | ||||||||
玉米脱粒机 | 7 | 玉米脱粒 | ||||||||
75型轮挖机 | 1 | 翻地 | ||||||||
运输车辆 | 2 | 运输 | ||||||||
秸秆粉碎机 | 2 | 秸秆粉碎 | ||||||||
秸秆打包机 | 2 | 秸秆打包 | ||||||||
3 | (略) 城口县大巴山农村集体经济 (略) | 何书勤 | * | 马铃薯等 | 防、施肥、收 | 机动喷雾器 | 6 | 打药 | 无人机操作证 | 3 |
农用植保无人机 | 1 | 施肥、打药、吊运 | ||||||||
农机运输车 | 2 | 设备运输 | ||||||||
4 | (略) 城口县咸宜 (略) | 李永祥 | * | 水稻等。 | 耕、种、防收、烘干等。 | 旋耕机 | 1 | 耕田耕地 | 无 | 1 |
联合收割机 | 1 | 收割水稻油菜 | ||||||||
微型旋耕机 | 4 | 耕地耕田 | ||||||||
插秧机 | 1 | 插秧 | ||||||||
烘干机 | 1 | 烘干水稻油菜玉米 | ||||||||
打米机 | 1 | 打米 |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城口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方案》及服务主体的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4〕162号)要求,及前期摸排结果和会议研究,现将《城口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方案》予以公示,方案中附件8为本年度项目服务主体名单,该名单是经前期公开招募,剔除因不满足“从事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相关条件的重庆春 (略) 等1家申报主体,后剩余4家符合基本条件的均保留,与服务对象进行双向选择,现与实施方案一起共同进行公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委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21日
联系人:陈晓晓;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楼上803办公室。
附件:城口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方案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3月3日
附件
城口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项目补贴方案
为深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聚焦农业生产薄弱环节和服务小农户为重点,按照引导、推动、扶持、规范、 (略) ,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优先支持粮油生产。聚焦马铃薯、玉米、水稻、甘薯、豆类、油菜等在我县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的粮油作物,将耕、种、防、收等生产必要环节全部或部分委托给服务主体完成或协助完成。鼓励单环节托管,发展多环节托管。
2.优先服 (略) 域。引导服务组织优先为高标准农 (略) 域提供服务,助力粮油产业高产高效。
3.优先服务小农户。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织和协调作用,以村为单元将小农户服务需求集中起来,引导采取“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组织形式,帮助小农户解决干不了、干不好、干了不划算的生产难题。着力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小农户的覆盖率,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三)目标任务。总体完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亩。
二、工作重点
(一)服务主体基本条件。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原则,在县域内外选择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主体。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应同时具备:一是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四是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原则上承担单环节的服务主体不少于3个,同一个主体可承担多个环节,鼓励服务 (略) 域开展服务。五是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服务主体主要包括基层供销合作社或由供销合作社(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并同时满足以上4个条件。供销系统的服务主体不包括农民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二)分类确定补助标准。一是安排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本县户均承包地面积10倍(即申报服务总面积不超过45亩)的农业经营户认定为小农户。二是各个作业环节根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不同, (略) 场价格,分类制定补助标准(附件1),原则上服务小农户财政补助比例不超过40%,服务其他服务对象财政补助比例不超过35%,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
(三)强化资金使用监管。要依法依规管理使用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财政资金。一是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支出。二是不得用于列支工作经费、培训经费等。三是坚决防止以拨代支、截留套取、挤占挪用等问题,保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四是服务主体不得将承担的项目任务再行转包,对其自营土地的作业不得纳入补助范围。五是服务主体之间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六是不得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的资金项目,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
三、实施流程
(一)遴选服务组织。按照“公正、公开”的原则,向社会发布公告,符合基本条件的服务组织均可申报,县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群众基础、服务经验及能力等标准确定不少于3家服务组织,要求县域内同一个生产环节不能由同一个服务组织承担。重点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略) 等服务组织。
(二)收集服务对象信息。按照“自愿、公平”原则,有意愿申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农户和其他服务对象,由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填报《城口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申报表》(附件2),表中需明确具体服务产业及环节和选定的服务组织,服务组织经前期遴选,最终确定4家承接主体(附件8),在填报申报表前需先行与服务组织进行充分沟通,申报表一旦报送,服务组织不得更改。分户清册(附件2-1)需明确每一个服务对象具体信息,其中服务地块名称和面积需与土地证一一对应。乡镇(街道)须审核申报表中申报地块名称、面积与土地证是否一致。申报对象涉及高标准农 (略) 域优先。申报表、分户清册于2025年3月9日前将电子档和扫描件通过渝快政报县农业农村委 (略) 。
(三)签订服务合同。待县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表和分户清册审核后,服务组织须与服务对象签订社会化服务合同,推荐使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附件3),明确服务产业、作业环节、服务标准、服务期限、服务费用、服务地块及双方其他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村集体经济组织起到日常管理、劳务等委托作用的,可以向服务组织收取一定服务费用,具体权利义务可以在与服务对象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也可以与服务组织另行签订《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委托合同》(附件4)。
(四)提供作业服务。服务组织参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指引》(附件3-2)模板制定针对性服务标准作为服务合同附件,并按照《指引》提供服务,注意服务过程中的相关资料留存。
(五)项目检查验收。本项目采取过程验收和结果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服务组织须对作业人员操作过程留存影像资料,并请村集体和当地政府现场进行监督验收。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每个服务组织服务对象的10%通过资料核查、走访(电话)查询等方式进行检查验收,出具验收意见,严格按照“谁核实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将责任落实到人,切实防范虚假作业等骗补套补行为。验收结果须进行15天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由县行业主管部门再次组织核查。
(六)补助资金拨付。本项目采取先服务后补助方式,验收通过后服务组织参照《城口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料清单》(附件7)完善项目资料后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资金补助,安排专人按程序审签报账,向服务组织一次性兑付补助资金。如服务主体承接多个产业社会化服务任务,可根据各个产业生产季节的不同,分批次申报补助,原则上6月和11月两次兑付。
四、有关要求
(一)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弄虚作假、质量不达标、农民投诉多的服务组织,一律从“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主体名录库中清除,纳入“黑名单”,连续5年内不得承担财政资金支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强化全过程监管。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主体遴选、日常管理(监督)、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乡镇(街道) (略) 内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服务主体及服务对象合同合法合规性,尤其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发挥委托作用时是否合规,负责监督申报服务地块名称及面积与实际服务地块名称与面积的一致性;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监督服务主体实际履行与合同规定内容一致性。
(三)强化业务指导。县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乡镇(街道)农服中心专门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提升其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现场指导水平。县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农服中心要加强对服务主体现场作业抽查,引导服务主体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四)强化绩效管理。由县行业主管部门重点评估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联农带农情况等,确保服务有成效。
附件:1.各生产环节补助标准
2.城口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申报表
3.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4.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委托合同
5.城口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验收意见表
6.资金拨付申请书
7.城口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料清单
8.服务主体名单
附件1
各生产环节补助标准
序号 | 作业环节 | 补助标准 | 备注 |
1 | 全程托管 | 130元/亩 | |
2 | 机械化耕作 | 50元/亩 | |
3 | 机防 | 20元/亩 | |
4 | 防(人力) | 40元/亩 | |
5 | 收获 | 40元/亩 | |
6 | 烘干/榨油 | 40元/亩 | |
7 | 集中育苗 | 20元/亩 | |
8 | 叶面施肥 | 20元/亩 | |
9 | 播种 | 20元/亩 | |
10 | 脱粒 | 20元/亩 | |
11 | 秸秆还田或利用 | 20元/亩 |
附件2
城口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申报表
申报产业 | 服务面积 | ||
服务环节 | _____产业___________环节_______亩;_____产业___________环节_______亩,合计亩。(如有多个产业类型需分别写明服务环节及对应面积,如仅一个产业多个环节可合并填写,服务面积需与土地证上该地块面积保持一致。例:马铃薯产业防、叶面施肥、收环节3亩,合计9亩) | ||
服务主体 | 从附件1中选定一个服务主体,选定前需达成初步合作意愿,明确合同标的内容,无不可抗逆原因,不能随意更改。 | ||
村集体经济组织 |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
说明:每增加一个环节,服务面积需增加一倍。
附件2-1
城口县 乡镇 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申报分户清册
序号 | 农户姓名 | 电 话 | 申报作物 | 申报地块名称 | 申报面积 | 服务环节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合计 |
说明:为方便统计,填报时,使用Excel进行报送。
附件3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方(接受服务方):张三等100名村民(具体见附件)
*方(提供服务方):服务组织(执照所载名称)
*方(第三方):*方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填 写 说 明
1.《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
2.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具体情况,参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
*方(接受服务方):张三等100名村民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见附件
地址:见附件
联系方式:见附件
*方(提供服务方):服务组织(执照所载名称)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地址:(执照所载地址)
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方(第三方):村集体经济组织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在*方监督下,就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方将城口县 乡镇(街道) 村(社区) 组(社) 亩 产业(作物,如:水稻、玉米、马铃薯、油菜等)耕、种、防、收等环节全程托管(或部分托管)服务给*方,合计 亩。(总面积应是各个产业各个环节该地块面积相应倍数。)
第二条 服务标准
**双方就服务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等协商达成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服务期限
*方根据农时需要和生产技术要求,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 月 日期间完成*方所委托服务内容。
第四条 服务费用
*方为*方提供的生产托管服 (略) 场平均价格而定, 环节 元/亩, 环节 元/亩,合计人民币 元/亩,服务面积 亩,总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 ),其中财政补助资金为 元(服务对象为小农户的按照40%进行补助,为其他服务对象的按照35%进行补助)。
第五条 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服务费:(1.完成所有服务环节之日一次性结清;2.待售出农产品时扣除相应金额。)。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托管服务期间始终享有对托管地块的承包经营权,托管地块产出品归*方所有,*方可以代*方销售。
2.按照合同约定接受*方提供的生产托管服务,要求*方按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指引》约定标准开展服务。对*方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价,验收服务成果。
3.有权阻止*方实施破坏农用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若因*方故意或过失破坏托管地块种植条件、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的,有权要求*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为*方开展生产托管服务提供必要条件。(**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方应提供必要条件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要求*方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必要的作业条件,并对服务结果作出评价。
2.按照合同约定为*方提供符合《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指引》要求的生产托管服务,并向*方解读服务内容。
3.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监督*方地块名称和面积与土地证保持一致,监督*方按照约定标准实施服务,可以向*方收取一定居间服务报酬。(*方和*方的权利与义务可在此合同中明确,也可单独签订委托合同确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方逾期未支付服务费用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支付服务费用总额的百分之*(小写:10%)向*方支付违约金,但不超过应付服务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二)*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造成*方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具体赔偿金额和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三)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四)因不可抗力等重大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略) 理
**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服务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向服务所 (略) 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自点击查看>>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未尽或须调整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三)服务所在的乡镇对**双方的托管服务关系予以指导和监督。
(四)本合同(包括附件《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指引》)一式两份,点击查看>>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4-1.*方名单
4-2.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指引
*方(签字或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附件3-1
*方名单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地块名称 | 地块面积 | 选定产业 | 选定环节 | 签字 |
附件3-2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指引
托管服务事项 | 具体内容 | 约定标准(由**双方协商约定) | 备注 |
?备耕(生产计 划制定和农资 农机准备) | ?备耕时间 | **双方可协商约定备耕时间范围。 | |
?农资采购 | 根据托管规模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列出种、肥、药等农资采购品种、单价、单位用量及配给方式,同时注明农资采购完成时间。 | ||
?农机选用 | 每个作业环节所用农机型号及作业能力, 同时注明农机保障完成时间。 | ||
?...... | |||
?耕整地 | ?作业模式 | 根据当地耕作制度和生产实际,列出主要耕整地模式,如旋耕、深翻、深耕、免耕等方式。 | |
?作业时间范围 | 根据农时,列出耕整地作业起止时间范围及进度安排。 | ||
?作业技术要求 | 作业要求列出所采用机械的作业深度、作业幅宽、作业速度等技术指标。 | ||
?作业质量 | 说明各个作业环节可达到的作业效果。 | ||
?...... | |||
?种植 | ?种植方式 | 按种子品类、耕作制度、地块面积、土壤特性等综合选定不同种植方式。如免耕播种、常规播种、移栽等。 | |
?种植时间范围 | 根据农时,注明作业起止时间范围和进度安排。 |
托管服务事项 | 具体内容 | 约定标准(由**双方协商约定) | 备注 | |
?种植 | ?作业要求 | 列出所采用械的作业幅宽、速度、深度、行距、株距,以及种、肥、药等农资使用量。非直播水田插秧在本环节说明。播种同时采用机械施底肥的,列出机械作业方式(如侧施肥)、 幅宽、速度、深度、种肥间距等特性并注明用肥品类品牌、施用方法和施肥量。 | ||
?作业效果 | 说明可达到的作业效果。 | |||
?... | ||||
?田间管理 | ?中耕追肥 | ?时间范围 | 说明进行中耕追肥的时间范围。 | |
?作业要求 | 根据农艺技术要求,确定采用机械的作业幅宽、速度、深度等特性,并注明用肥品类、施用方法和施肥量。水田不进行中耕,但不同生育期需肥量、品类和施用方法要注明。 | |||
?作业效果 | 说明中耕追肥需要达到的指标如耕深、培土厚度、精准施肥等。 | |||
?灌溉 | ?灌溉时间范围 | 说明灌溉的时间范围。 | ||
?灌溉制度 | 按作物不同生育期需水量标准,同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灌溉制度,如采用水肥一体化技术。 | |||
?灌溉 | ?灌溉技术要求 及作业效果 | 说明采用的灌溉技术要求,如灌溉水源、灌溉量等。说明灌溉应达到什么效果。 | ||
?植保 | ?植保方案 | 针对作物不同生育期易发生的病虫草害,制定科学防治预案,注明易爆发的时间范围、诱发环境和形成灾害的表现,列出对应适用的“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等防治措施,包括相应的药剂施用方案、设备设施布置方案、天敌释放数量方案等。本部分难点在于灾害诊断,各服务主体应有专业的技术人员(或聘任兼职专家)负责防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或将本项工作托管给专业的植保队*。 |
托管服务事项 | 具体内容 | 约定标准(由**双方协商约定) | 备注 | |
?田间管理 | ?植保 | ?植保作业机具 | 列出植保方案中的作业机具,如无人机、 高地隙植保机等。 | |
?植保作业效果 | 说明植保作业的效果。 | |||
?......? | ||||
?作物收获 | ?收获机机型 | 按作物品种、收获物、地块面积和地形条件选择收割机机型。 | ||
?作业时间范围 | 按作物成熟度、气象条件、土壤条件等作业条件要求,确定收割时间及作业进度。 | |||
?作业要求 | 列出所采用收割机的作业宽度、速度、秸秆切碎长度、割茬高度、籽粒损失率、果穗损失率、籽粒破碎率、秸秆抛撒不均匀率等作业特性。 | |||
?作业效果 | 说明可达到的作业效果。 | |||
?...... | ||||
? (略) 理 | ? (略) 理情况 | 根据农业生产服务主体实际情况,说明作物秸秆利用时间和利用情况,包括秸秆离田、 秸秆还田。 | ||
?秸秆离田农机具 | 如果秸秆离田,列出所用的打包机、制粒机、运输车辆、装卸搬运机械等机具的名称、型号、作业效率等。 | |||
?秸秆还田方式 | 如果秸秆还田,说明采用的还田方式,如秸秆全量粉碎还田、秸秆覆盖还田、翻埋(压) 还田等。 | |||
?秸秆还田农机具 | 列出所用机具的名称、型号、作业效率等。 | |||
?...... | ||||
?烘干及仓储 | ?烘干标准及方式 | 依据作物用途确定烘干时间、烘干标准和烘干方式,如热风干燥、微波干燥等。 | ||
?烘干机 | 列出采用的烘干机型号,烘干效率及达到的烘干质量。 | |||
管服务事项 | 具体内容 | 约定标准(由**双方协商约定) | 备注 | |
?烘干及仓储 | ?仓储方式及要求 | 说明仓储时间和方式,一般烘干结束后应将作物按品种分类仓储,保证不混杂,粮仓保持日常通风干燥、有效保障作物品质。 | ||
?... | ||||
?销售 | ?... | 约定销售时间或销售价格等。 | ||
?... | ||||
?技术解决方案 | ?... | 水肥药托管方案或全程种植技术解决方案等。 | ||
?... | ||||
?全程托管 | ?... | 约定亩均农作物产量或亩均农作物收益,如未达到约定产量或收益,双方协商补偿金额或具体补偿方式等。 | ||
?.. |
注:1.**双方根据约定选择服务事项和服务内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具体服务内容,不涉及的环节不再留在《指引》中;
2.本《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指引》附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之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4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委托合同
*方:服务组织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方式:
*方:村集体经济组织
住所地:
理事长姓名:
联系方式:
**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方接受*方委托,就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向*方所辖农户,解释政策、衔接沟通、洽谈劳务等服务,最终促成*方与农户签订实施合同并完成服务所有作业环节。
二、*方义务
*方负责提供真实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为农户按照合同内容进行服务,按时向*方支付报酬。
三、*方义务
*方须及时真实传达双方意思,向农户宣传政策,让农户配合*方实施服务,在*方需要用工时,积极为*方在当地就近招聘工人。
四、报酬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委托报酬为*方与农户所签合同标的金额为 元,在*方与农户签订合同的6个月内支付到*方银行账户(开户行: ;账号: )。
五、违约责任
如**双方未尽到应尽义务,则每日按法律规定比例支付违约金。
六、合同生效及终止
1.生效。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终止。*方未完成委托任务或委托成功的,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七、其他
*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方(盖章):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5
城口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验收意见表
服务组织名称: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完成情况:作业面积合计亩,其中______产业______环节______亩;______产业______环节______亩,合计亩。 服务组织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 |||
村集体经济组织验收意见: 验收人员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乡镇(街道)验收意见: 验收人员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县农业农村委抽验意见: 验收人员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
附件5-1
城口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验收单
服务组织名称: 单位:亩 日期:
序号 | 姓名 | 联系电话 | 服务时间 | 服务产业 | 服务环节 | 服务面积 | 满意度 评价 | 服务对象 签字 | 备注 |
面积合计 |
附件6
资金拨付申请书
县农业农村委:
我司已完成 乡(镇) 村(社) 户农户 产业 环节 亩,合计 亩社会化服务,已全部完成自查验收,和XX人民政府(街 (略) )及XX村集体经济组织过程验收,其中XX村XX户农户通过贵单位抽查验收。根据《城口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方案》相关环节补贴标准,现向贵单位申请拨付本次服务财政补助资金,其中XX产业XX环节XX亩,补贴XX元;XX产业XX环节XX亩,补贴XX元,合计金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
服务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7
城口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料清单
一、服务组织基本情况资料(服务组织提供) |
1.营业执照复印件 |
2.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3.拥有农业机械汇总表 |
4.技术人员名单 |
5.近2年经营情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 |
6.供销社持股情况(仅社有企业提供) |
二、申报阶段资料(镇街提供) |
1.级申报会议记录、会议图片(乡村2级) |
2.服务申报表及分户清册 |
3.项目申报公示(乡村2级) |
三、遴选服务主体资料(行业主管部门提供) |
1.招募文件 |
2.服务主体申报资料 |
3.确定服务主体的会议记录 |
四、项目实施阶段资料(服务组织提供) |
1.合同(与服务对象) |
2.其他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合同或者协议 |
3.服务作业过程中的记录资料(各环节操作轨迹、水印照片等) |
4.服务各环节工时记录表(作业姓名、时间、涉及农户、面积等) |
5.项目监管检查图片及监管记录 |
6.项目实施情况公示 |
五、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服务组织提供) |
1.项目完成情况公示 |
2.项目竣工验收意见表及作业表 |
3.竣工验收报告 |
六、财务资料(服务组织提供) |
1.资金拨付申请书 |
2.必要支出台账 |
3.必要支出发票、流水等凭证 |
附件8
服务主体名单
序号 | 名称 | 负责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服务产业 | 服务环节 | 设备拥有情况 | 技术人员 | |||
名称 | 数量 | 用途 | 持有证件名称 | 人数 | ||||||
1 | (略) 城口县葛城街 (略) | 李正国 | * | 油菜、玉米、甘薯、水稻等。 | 耕、种、防收、烘干、榨油等。 | 农用植保无人机 | 1 | 施肥、打药、吊运 | 无人机操作证 | 3 |
脱粒机 | 11 | 各类作物脱粒 | ||||||||
微耕机 | 4 | 平地、翻地 | ||||||||
秸秆粉碎机 | 3 | 各类作物秸秆粉碎 | ||||||||
打包机 | 3 | 作物秸秆打包 | ||||||||
农机运输车 | 2 | 设备运输 | ||||||||
2 | (略) 城口县 (略) | 袁朝江 | * | 耕、种、防收、烘干、榨油等。 | 耕、种、防收、烘干、榨油等。 | 微耕机 | 6 | 翻地 | 无 | 5 |
油菜脱粒机 | 6 | 有才脱粒 | ||||||||
机动喷雾器 | 10 | 人工预防 | ||||||||
玉米脱粒机 | 7 | 玉米脱粒 | ||||||||
75型轮挖机 | 1 | 翻地 | ||||||||
运输车辆 | 2 | 运输 | ||||||||
秸秆粉碎机 | 2 | 秸秆粉碎 | ||||||||
秸秆打包机 | 2 | 秸秆打包 | ||||||||
3 | (略) 城口县大巴山农村集体经济 (略) | 何书勤 | * | 马铃薯等 | 防、施肥、收 | 机动喷雾器 | 6 | 打药 | 无人机操作证 | 3 |
农用植保无人机 | 1 | 施肥、打药、吊运 | ||||||||
农机运输车 | 2 | 设备运输 | ||||||||
4 | (略) 城口县咸宜 (略) | 李永祥 | * | 水稻等。 | 耕、种、防收、烘干等。 | 旋耕机 | 1 | 耕田耕地 | 无 | 1 |
联合收割机 | 1 | 收割水稻油菜 | ||||||||
微型旋耕机 | 4 | 耕地耕田 | ||||||||
插秧机 | 1 | 插秧 | ||||||||
烘干机 | 1 | 烘干水稻油菜玉米 | ||||||||
打米机 | 1 | 打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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