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东方市市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购买第三方服务公开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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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东方市市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购买第三方服务公开询价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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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场 (略)
20 (略) 市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
项目购买第三方服务公开询价公告
根据《 (略) 场 (略) 关于印发2025年海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琼市监函〔2025〕101号)文件部署,我局计划开展20 (略) 市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计划抽检任务量为459批次的食用农产品,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此项抽样检验工作,现诚邀具有项目经验、业务资质的检测机构前来报价。
一、委托单位
(略) 场 (略)
二、项目名称
20 (略) 市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
(一)项目内容: (略) 内所有乡镇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企业销售的7个食品亚类(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水产品、水果类、鲜蛋、豆类、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等)459批次重点品种食用农产品开展抽样检测工作。
(二)项目预算:项目预算经费在36.*元以内。预算经费为包干费用,包含了实施抽检所需的购样费、检验费、邮寄费、油费、差旅费、税金等所有环节可能产生的费用。
四、工期
自双方签订委托抽检协议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抽样检验并出具所有检测报告等工作。
五、资金来源
地方财政食品安全监管经费。
六、评价方式
根据各报价单位(检测机构)的报价情况,并参考各报价单位各方面的评价, (略) 党组会议讨论研究,以符合条件性价比最优为原则综合考虑确定最终承检机构。确定承检机构的结果通过电话或公告、邮件等方式告知承检单位。
七、结算方式
于承检机构完成全部抽样、检验及系统填报任务,并经*方验收合格后,完成经费支出100%。
八、报价须知
(一)报价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合规的检测资质,须具有:CNAS认可证书、公司开户许可证、CMA资质认定证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二)报价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10月至今3个月以上的缴纳社保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价单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 (略)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或打印结果,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出后至公告截止时间内)。
(四)报价单位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CNAS认可证书、公司开户许可证、CMA资质认定证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项目报价原件(报价单按照附件“20 (略) 市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报价表”的格式报送),以上材料均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双方签订委托抽检协议后,承检机构必须立即开展抽样,每个样品接收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检测工作,并出具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
(六)请参与报价的单位参考附件2的抽检品种及检验项目进行报价。
九、报名期限
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13日,7个工作日。
十、有关说明
如有 (略)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场 (略) 下发的相关文件中指定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标准和技术规范等实施检验检测和结果判定为准,不得随意删减变更检验项目、不得随意更换检验方法、抽检数量、品种等事项。
十一、报名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点: (略) 八所 (略) (略) 市场 (略) 第 (略) 205室
邮编:*
项目联系人:符强
联系电话:*
附件1:20 (略) 市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报价表
附件2:2025省级监督抽检食 (略) 县食用农产品抽检品种、项目表
(略) 场 (略)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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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东方市市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购买第三方服务公开询价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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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场 (略)
20 (略) 市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
项目购买第三方服务公开询价公告
根据《 (略) 场 (略) 关于印发2025年海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琼市监函〔2025〕101号)文件部署,我局计划开展20 (略) 市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计划抽检任务量为459批次的食用农产品,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此项抽样检验工作,现诚邀具有项目经验、业务资质的检测机构前来报价。
一、委托单位
(略) 场 (略)
二、项目名称
20 (略) 市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
(一)项目内容: (略) 内所有乡镇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企业销售的7个食品亚类(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水产品、水果类、鲜蛋、豆类、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等)459批次重点品种食用农产品开展抽样检测工作。
(二)项目预算:项目预算经费在36.*元以内。预算经费为包干费用,包含了实施抽检所需的购样费、检验费、邮寄费、油费、差旅费、税金等所有环节可能产生的费用。
四、工期
自双方签订委托抽检协议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抽样检验并出具所有检测报告等工作。
五、资金来源
地方财政食品安全监管经费。
六、评价方式
根据各报价单位(检测机构)的报价情况,并参考各报价单位各方面的评价, (略) 党组会议讨论研究,以符合条件性价比最优为原则综合考虑确定最终承检机构。确定承检机构的结果通过电话或公告、邮件等方式告知承检单位。
七、结算方式
于承检机构完成全部抽样、检验及系统填报任务,并经*方验收合格后,完成经费支出100%。
八、报价须知
(一)报价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合规的检测资质,须具有:CNAS认可证书、公司开户许可证、CMA资质认定证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二)报价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10月至今3个月以上的缴纳社保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价单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 (略)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或打印结果,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出后至公告截止时间内)。
(四)报价单位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CNAS认可证书、公司开户许可证、CMA资质认定证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项目报价原件(报价单按照附件“20 (略) 市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报价表”的格式报送),以上材料均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双方签订委托抽检协议后,承检机构必须立即开展抽样,每个样品接收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检测工作,并出具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
(六)请参与报价的单位参考附件2的抽检品种及检验项目进行报价。
九、报名期限
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13日,7个工作日。
十、有关说明
如有 (略)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场 (略) 下发的相关文件中指定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标准和技术规范等实施检验检测和结果判定为准,不得随意删减变更检验项目、不得随意更换检验方法、抽检数量、品种等事项。
十一、报名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点: (略) 八所 (略) (略) 市场 (略) 第 (略) 205室
邮编:*
项目联系人:符强
联系电话:*
附件1:20 (略) 市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报价表
附件2:2025省级监督抽检食 (略) 县食用农产品抽检品种、项目表
(略) 场 (略)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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