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第1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审核意见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略) 住房和 (略) (略) 规 (略) 申请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申报资质延续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14日。在公示期间,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或需陈述补充材料的企业,企业通过用户登录“云南省勘察设计业务 (略) ”中的“资质管理-资质申报”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 (略) 住房和 (略) 提供书面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 (略) 住房和 (略) (略) 场监管科咨询。
业务咨询、举报投诉电话:0879-*;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83号 邮政编码:*
(略) 住房和 (略)
2025年3月3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略) 住房和 (略) (略) 规 (略) 申请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申报资质延续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14日。在公示期间,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或需陈述补充材料的企业,企业通过用户登录“云南省勘察设计业务 (略) ”中的“资质管理-资质申报”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 (略) 住房和 (略) 提供书面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 (略) 住房和 (略) (略) 场监管科咨询。
业务咨询、举报投诉电话:0879-*;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83号 邮政编码:*
(略) 住房和 (略)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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