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高新区钱塘新城提质升级项目总部经济区道路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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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高新区钱塘新城提质升级项目总部经济区道路二期

? 海宁高新区钱塘新城提质升级项目(总部经济区道路)(二期)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海宁高新区钱塘新城提质升级项目(总部经济区道路)(二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 宁 高 新 区 钱 塘 新 城 提 质 升 级 项 目 ( 总 部 经 济 区 道 路 ) 已 海 宁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2210-*-04- 01-*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镇 财 政 安 排 解 决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项 目 业 主 为 海 宁 市 盐 仓 综 合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人 为 海 宁 市 盐 仓 综 合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代 理 机 构 为 嘉 兴 市 华 信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海 宁 高 新 区 钱 塘 新 城 提 质 升 级 项 目 ( 总 部 经 济 区 道 路 ) ( 二 期 )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 目 概 况 : 本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7 万 元 , 工 程 概 算 *.48 万 元 , 其 中 建 安 工 程 造 价 2028.1092 万 元 , 建 设 规 模 : 科 兴 路 ( 海 河 北 路 - 创 智 路 ) 沥 青 道 路 9600m2 , 人 行 道 1754m2 , * 玻 璃 钢 夹 砂 管 816m , 聚 贤 路 ( 科 兴 路 - 安 澜 路 ) 沥 青 道 路 9163m2 , 人 行 道 944m2 , * 玻 璃 钢 夹 砂 管 602m , 绿 化 工 程 3416m2 , 交 通 标 志 标 线 等 , 建 设 地 点 : 海 宁 (略) 。
2.2 招 标 范 围 : 海 宁 高 新 区 钱 塘 新 城 提 质 升 级 项 目 ( 总 部 经 济 区 道 路 ) ( 二 期 ) 道 路 、 人 行 道 、 绿 化 、 排 水 、 交 通 标 志 标 线 等 工 程 , 具 体 详 见 施 工 图 纸 及 工 程 量 清 单 , 招 标 标 准 预 算 价 2028.1092 万 元 。
2.3 施工总工期: 180 日历天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是 ?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2.6.2 本 标 段 联 合 体 形 式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加 本 次 投 标 的 , 联 合 体 中 中 小 企 业 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40%) 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 具 备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 ( 对 应 资 质 应 在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 (略) 于“合格”状态)
? 3.2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3 自 2021-01-01 以 来 □ 承 接 过 ? 完 成 过 单 项 合 同 金 额 为 15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市 政 道 路 工 程 1 个 及 以 上 业 绩 ; 投 标 人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 提 供 中 标 通 知 书 ( 经 备 案 ) 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施 工 许 可 证 、 合 同 协 议 书 、 竣 工 验 收 证 明 材 料 原 件 扫 描 件 , 三 者 缺 一 不 可 ; 以 上 业 绩 时 间 要 求 以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时 间 为 准 。 提 供 的 资 料 应 能 反 映 工 程 规 模 及 造 价 , 如 上 述 材 料 所 能 承 载 的 证 明 内 容 不 能 完 全 体 现 业 绩 要 求 的 , 需 同 时 提 供 其 他 相 关 的 竣 工 验 收 资 料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竣 工 验 收 阶 段 及 之 后 签 署 的 工 程 资 料 , 如 竣 工 图 、 工 程 价 款 最 终 结 算 凭 证 等 。 如 以 上 证 明 材 料 未 能 反 映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 可 按 不 利 于 投 标 人 的 处 理 方 法 处 理 ( 以 上 资 料 提 供 原 件 扫 描 件 , 中 标 通 知 书 必 须 经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 若 业 绩 所 在 地 的 公 共 资 源 中 心 不 在 中 标 通 知 书 上 盖 备 案 章 的 , 必 须 提 供 当 地 交 易 中 心 中 标 公 告 的 网 页 截 图 + 中 标 通 知 书 ) 业绩;
3.4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3.5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 2025 年 3 月 17 日 发 布 的 对 应 资 质 资 质 动 态 核 查 结 果 处 于 “ 合 格 ” 状 态 ( 投 标 人 应 在 投 标 前 自 行 做 好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 相 关 信 息 的 维 护 工 作 , 并 对 企 业 资 质 、 人 员 资 格 、 项 目 状 况 、 信 用 评 价 等 信 息 的 真 实 性 、 准 确 性、完整性负责) ;
□ 3.6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招 标 的 , 投 标 人 ( 或 联 合 体 中 的 中 小 企 业 ) 须 为 中 小 企 业 , 并 提 供 《 中 小 企 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市 政 工 程 专 业 *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 职 称 : ) , ? 同 时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中 的 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自 以 来 □ 承 接 过 ? 完 成 过 单 项 合 同 金 额 为 15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市 政 道 路 工 程 1 个 及 以 上 , 需 提 供 中 标 通 知 书 ( 经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 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施 工 许 可 证 或 合 同 协 议 书 ( 可 三 选 一 ) 、 竣 工 验 收 相 关 资 料 ( 必 须 提 供 ) , 提 供 的 资 料 应 能 反 映 工 程 规 模 、 造 价 及 项 目 经 理 姓 名 等 。 如 上 述 材 料 所 能 承 载 的 证 明 内 容 不 能 完 全 体 现 业 绩 要 求 的 , 需 同 时 提 供 其 他 相 关 的 竣 工 验 收 资 料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竣 工 验 收 阶 段 及 之 后 签 署 的 工 程 资 料 , 如 竣 工 图 、 工 程 价 款 最 终 结 算 凭 证 等 。 如 所 提 供 的 资 料 未 能 反 映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 可 按 不 利 于 投 标 人 的 处 理 方 法 处 理 ( 以 上 资 料 提 供 原 件 扫 描
件 , 中 标 通 知 书 必 须 经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 若 业 绩 所 在 地 的 公 共 资 源 中 心 不 在 中 标 通 知 书 上 盖 备 案 章 的 , 必须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 (略) 页截图+中标通知书) 业绩;
? 3.8 本 工 程 要 求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授 权 委 托 代 理 人 ) 及 拟 派 项 目 经 理 ( 建 造 师 ) 准 时 参 加 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1 条规定 。
(三)其他:
? 3.9 拟 派 施 工 现 场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配 备 人 数 不 少于 (1) 个;
3.10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黑 名 单 记 录 、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记 录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的 信 息 为 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01-01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列 入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名 单 ( 有 效 期 内)并共 (略) ;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3.16 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法 人 、 其 他 组 织 或 者 个 人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标 段 投 标 或 者 未 划 分 标 段 的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 ? 采用评定分离, □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里公共资 (略) (海宁) 。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略) 上下载时间: 2025 年 3 月 5 日至 2025 年 3 月 25 日 09:00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为 2025-03-25 09:00 ,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台:
浙里公共资 (略) (海宁)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嘉 兴 市 华 信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地址:
海 宁 农 业 对 外 综 合 开 发 区 启 潮 路 6 号
地址:
海 宁 市 钱 江 西 路 178 号 钱 江 大厦 502 室
联系人:
曹先生
联系人:
郑先生
电话:
*
电话:
0573-*
邮箱:
/
邮箱:
/
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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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海宁高新区钱塘新城提质升级项目(总部经济区道路)(二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 宁 高 新 区 钱 塘 新 城 提 质 升 级 项 目 ( 总 部 经 济 区 道 路 ) 已 海 宁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2210-*-04- 01-*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镇 财 政 安 排 解 决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项 目 业 主 为 海 宁 市 盐 仓 综 合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人 为 海 宁 市 盐 仓 综 合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代 理 机 构 为 嘉 兴 市 华 信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海 宁 高 新 区 钱 塘 新 城 提 质 升 级 项 目 ( 总 部 经 济 区 道 路 ) ( 二 期 )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 目 概 况 : 本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7 万 元 , 工 程 概 算 *.48 万 元 , 其 中 建 安 工 程 造 价 2028.1092 万 元 , 建 设 规 模 : 科 兴 路 ( 海 河 北 路 - 创 智 路 ) 沥 青 道 路 9600m2 , 人 行 道 1754m2 , * 玻 璃 钢 夹 砂 管 816m , 聚 贤 路 ( 科 兴 路 - 安 澜 路 ) 沥 青 道 路 9163m2 , 人 行 道 944m2 , * 玻 璃 钢 夹 砂 管 602m , 绿 化 工 程 3416m2 , 交 通 标 志 标 线 等 , 建 设 地 点 : 海 宁 (略) 。
2.2 招 标 范 围 : 海 宁 高 新 区 钱 塘 新 城 提 质 升 级 项 目 ( 总 部 经 济 区 道 路 ) ( 二 期 ) 道 路 、 人 行 道 、 绿 化 、 排 水 、 交 通 标 志 标 线 等 工 程 , 具 体 详 见 施 工 图 纸 及 工 程 量 清 单 , 招 标 标 准 预 算 价 2028.1092 万 元 。
2.3 施工总工期: 180 日历天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是 ?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2.6.2 本 标 段 联 合 体 形 式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加 本 次 投 标 的 , 联 合 体 中 中 小 企 业 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40%) 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 具 备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 ( 对 应 资 质 应 在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 (略) 于“合格”状态)
? 3.2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3 自 2021-01-01 以 来 □ 承 接 过 ? 完 成 过 单 项 合 同 金 额 为 15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市 政 道 路 工 程 1 个 及 以 上 业 绩 ; 投 标 人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 提 供 中 标 通 知 书 ( 经 备 案 ) 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施 工 许 可 证 、 合 同 协 议 书 、 竣 工 验 收 证 明 材 料 原 件 扫 描 件 , 三 者 缺 一 不 可 ; 以 上 业 绩 时 间 要 求 以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时 间 为 准 。 提 供 的 资 料 应 能 反 映 工 程 规 模 及 造 价 , 如 上 述 材 料 所 能 承 载 的 证 明 内 容 不 能 完 全 体 现 业 绩 要 求 的 , 需 同 时 提 供 其 他 相 关 的 竣 工 验 收 资 料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竣 工 验 收 阶 段 及 之 后 签 署 的 工 程 资 料 , 如 竣 工 图 、 工 程 价 款 最 终 结 算 凭 证 等 。 如 以 上 证 明 材 料 未 能 反 映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 可 按 不 利 于 投 标 人 的 处 理 方 法 处 理 ( 以 上 资 料 提 供 原 件 扫 描 件 , 中 标 通 知 书 必 须 经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 若 业 绩 所 在 地 的 公 共 资 源 中 心 不 在 中 标 通 知 书 上 盖 备 案 章 的 , 必 须 提 供 当 地 交 易 中 心 中 标 公 告 的 网 页 截 图 + 中 标 通 知 书 ) 业绩;
3.4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3.5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 2025 年 3 月 17 日 发 布 的 对 应 资 质 资 质 动 态 核 查 结 果 处 于 “ 合 格 ” 状 态 ( 投 标 人 应 在 投 标 前 自 行 做 好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 相 关 信 息 的 维 护 工 作 , 并 对 企 业 资 质 、 人 员 资 格 、 项 目 状 况 、 信 用 评 价 等 信 息 的 真 实 性 、 准 确 性、完整性负责) ;
□ 3.6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招 标 的 , 投 标 人 ( 或 联 合 体 中 的 中 小 企 业 ) 须 为 中 小 企 业 , 并 提 供 《 中 小 企 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市 政 工 程 专 业 *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 职 称 : ) , ? 同 时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中 的 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自 以 来 □ 承 接 过 ? 完 成 过 单 项 合 同 金 额 为 15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市 政 道 路 工 程 1 个 及 以 上 , 需 提 供 中 标 通 知 书 ( 经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 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施 工 许 可 证 或 合 同 协 议 书 ( 可 三 选 一 ) 、 竣 工 验 收 相 关 资 料 ( 必 须 提 供 ) , 提 供 的 资 料 应 能 反 映 工 程 规 模 、 造 价 及 项 目 经 理 姓 名 等 。 如 上 述 材 料 所 能 承 载 的 证 明 内 容 不 能 完 全 体 现 业 绩 要 求 的 , 需 同 时 提 供 其 他 相 关 的 竣 工 验 收 资 料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竣 工 验 收 阶 段 及 之 后 签 署 的 工 程 资 料 , 如 竣 工 图 、 工 程 价 款 最 终 结 算 凭 证 等 。 如 所 提 供 的 资 料 未 能 反 映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 可 按 不 利 于 投 标 人 的 处 理 方 法 处 理 ( 以 上 资 料 提 供 原 件 扫 描
件 , 中 标 通 知 书 必 须 经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 若 业 绩 所 在 地 的 公 共 资 源 中 心 不 在 中 标 通 知 书 上 盖 备 案 章 的 , 必须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 (略) 页截图+中标通知书) 业绩;
? 3.8 本 工 程 要 求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授 权 委 托 代 理 人 ) 及 拟 派 项 目 经 理 ( 建 造 师 ) 准 时 参 加 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1 条规定 。
(三)其他:
? 3.9 拟 派 施 工 现 场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配 备 人 数 不 少于 (1) 个;
3.10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黑 名 单 记 录 、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记 录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的 信 息 为 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01-01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列 入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名 单 ( 有 效 期 内)并共 (略) ;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3.16 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法 人 、 其 他 组 织 或 者 个 人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标 段 投 标 或 者 未 划 分 标 段 的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 ? 采用评定分离, □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里公共资 (略) (海宁) 。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略) 上下载时间: 2025 年 3 月 5 日至 2025 年 3 月 25 日 09:00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为 2025-03-25 09:00 ,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台:
浙里公共资 (略) (海宁)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嘉 兴 市 华 信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地址:
海 宁 农 业 对 外 综 合 开 发 区 启 潮 路 6 号
地址:
海 宁 市 钱 江 西 路 178 号 钱 江 大厦 502 室
联系人:
曹先生
联系人:
郑先生
电话:
*
电话:
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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