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三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北自然资布〔2025〕13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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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三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北自然资布〔2025〕13号招标公告

公告摘要:

(略) 以西、西南大道以北8005.1平方米(折12.01亩)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起始价为人民币#元(折245.#元/亩,平均楼面价3066元/平方米),竞买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报名时间: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4月2日;

挂牌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7日16时。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略) 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2025GC#

土地位置: (略) 以西、西南大道以北

出让面积:8005.1平方米(折12.01亩,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

土地用途: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容积率:>1.0且≤1.2

建筑系数:--

建筑密度:≤25%

绿地率:≥30%

建筑高度:≤20米

出让年限:70年

备注:--

上述地块按现状出让,其余详见该宗地的规划设计要点。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竞买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二)竞买 (略) 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本期土地竞买:1.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1年以上的;2.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三)因失信行为被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四)竞买申请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出让方式:本期出让地块采用挂牌出让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期挂牌地块设有出让底价,竞得价格必须不低于底价)。

四、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本期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4月2日, (略) (略) (略) (略) 招拍挂业务窗口获取出让文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申请人可于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4月 (略) (略) (略) (略) 招拍挂业务窗口交纳竞买履约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六、挂牌时间、地点: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7日16时;挂牌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七、挂牌成交价款支付及说明:如成交价款在#元(含#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元以上,1亿元(含1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1亿元以上,3亿元(含3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3亿元以上,10亿元(含10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5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10亿元以上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年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年内缴清。在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的前提下,余款在上述缴款期限内缴款确有困难的,经申请批准可适当延长缴款期限,但缴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并需按欠缴金额及逾期缴款时间,按每天1‰计收违约金;经延长缴款期限仍未缴清成交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原缴纳的土地定金不予退还,已缴纳的成交价款扣除土地定金外余款(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并保留依法追索赔偿政府损失的权利。

土地契税、印花税(由竞得人缴纳部分)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八、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出 (略) (略) ,具体组织实施公开出让 (略) (略) 承办。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52号

联系人:谢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779-#、0779-#

开户单位: (略) (略)

开户行及账号列表: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1

(略) (略) 支行

##

2

(略) 银河支行

#57

3

中行北 (略) 支行

#

4

(略) 农村信用合作社西塘信用社

#415

5

广西北部湾银行北海分行

#

6

交行北海 (略) 支行

##

7

兴业银行北海分行

#589

8

桂林银行北海分行

#010

9

工商银行北海分行营业部

#5288

十、 (略) (略) 对本公告有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略) (略)

(略) (略)

2025年3月4日

公告摘要:

(略) 以西、西南大道以北8005.1平方米(折12.01亩)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起始价为人民币#元(折245.#元/亩,平均楼面价3066元/平方米),竞买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报名时间: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4月2日;

挂牌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7日16时。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略) 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2025GC#

土地位置: (略) 以西、西南大道以北

出让面积:8005.1平方米(折12.01亩,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

土地用途: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容积率:>1.0且≤1.2

建筑系数:--

建筑密度:≤25%

绿地率:≥30%

建筑高度:≤20米

出让年限:70年

备注:--

上述地块按现状出让,其余详见该宗地的规划设计要点。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竞买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二)竞买 (略) 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本期土地竞买:1.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1年以上的;2.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三)因失信行为被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四)竞买申请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出让方式:本期出让地块采用挂牌出让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期挂牌地块设有出让底价,竞得价格必须不低于底价)。

四、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本期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4月2日, (略) (略) (略) (略) 招拍挂业务窗口获取出让文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申请人可于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4月 (略) (略) (略) (略) 招拍挂业务窗口交纳竞买履约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六、挂牌时间、地点: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7日16时;挂牌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七、挂牌成交价款支付及说明:如成交价款在#元(含#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元以上,1亿元(含1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1亿元以上,3亿元(含3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3亿元以上,10亿元(含10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5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10亿元以上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年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年内缴清。在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的前提下,余款在上述缴款期限内缴款确有困难的,经申请批准可适当延长缴款期限,但缴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并需按欠缴金额及逾期缴款时间,按每天1‰计收违约金;经延长缴款期限仍未缴清成交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原缴纳的土地定金不予退还,已缴纳的成交价款扣除土地定金外余款(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并保留依法追索赔偿政府损失的权利。

土地契税、印花税(由竞得人缴纳部分)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八、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出 (略) (略) ,具体组织实施公开出让 (略) (略) 承办。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52号

联系人:谢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779-#、0779-#

开户单位: (略) (略)

开户行及账号列表: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1

(略) (略) 支行

##

2

(略) 银河支行

#57

3

中行北 (略) 支行

#

4

(略) 农村信用合作社西塘信用社

#415

5

广西北部湾银行北海分行

#

6

交行北海 (略) 支行

##

7

兴业银行北海分行

#589

8

桂林银行北海分行

#010

9

工商银行北海分行营业部

#5288

十、 (略) (略) 对本公告有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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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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