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粒子治疗计划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放射性粒子治疗计划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油市第二人民医院“放射性粒子治疗计划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四川 (略) (略) (略) 委托,拟对“放射性粒子治疗计划系统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编号:四川久安竞磋[2025]14号。
2.招标项目名称:放射性粒子治疗计划系统采购项目。
3.招标人: (略) (略) 。
4.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
三、招标项目简介:医院肿瘤科业务开展需求,为进一步拓展肿瘤治疗手段的多元化,拟采购放射性粒子治疗计划系统一套。(具体详见第四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 (略) (略) 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供应商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供应商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六、禁止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
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5年03月05日至2025年03月11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 (略) ( (略) (略) 园艺街20号C301室)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验原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5年03月17日11时00分至11时3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 (略) (略) 园艺街20号C301室)。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 (略) 构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3月17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31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16-#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地 址: (略) (略) 园艺街20号C301室
联 系 人:罗女士
电 话:0816-#
江油市第二人民医院“放射性粒子治疗计划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四川 (略) (略) (略) 委托,拟对“放射性粒子治疗计划系统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编号:四川久安竞磋[2025]14号。
2.招标项目名称:放射性粒子治疗计划系统采购项目。
3.招标人: (略) (略) 。
4.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
三、招标项目简介:医院肿瘤科业务开展需求,为进一步拓展肿瘤治疗手段的多元化,拟采购放射性粒子治疗计划系统一套。(具体详见第四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 (略) (略) 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供应商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供应商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六、禁止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
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5年03月05日至2025年03月11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 (略) ( (略) (略) 园艺街20号C301室)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验原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5年03月17日11时00分至11时3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 (略) (略) 园艺街20号C301室)。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 (略) 构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3月17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31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16-#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地 址: (略) (略) 园艺街20号C301室
联 系 人:罗女士
电 话: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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