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卫生健康局关于组织2025年普惠托育项目建设的公告
根据《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普惠托育项目建设的通知》要求,为继续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项目建设, (略) 实际,现将2025年普惠托育项目建设有关事项公告,公告时间从2025年3月5日开始,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要求:2025年普惠托育项目可为:
(一)2025年新建、改建、扩建的提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托育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托育服务机构,含小微托育点和家庭托育点);
(二)已通过备 (略) 卫健委制定的托育服务设施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有关要求的提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托育机构;
(三)提供2-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公办和民办普惠幼儿园托育班。
各类托位规模的项目均可申报。幼儿园托班在申报前 (略) 幼儿园增设托育班申请表, (略) (略) 关于调整规模初核同意。
二、建设补助标准
按照《 (略) 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机构补助实施办法》(厦卫规〔2023〕1号)标准给予补助。已接受财政给予的普惠性托育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的机构,不再作为普惠性托育项目建设的单位。
三、有关要求
(一)建设重点:为补齐 (略) 建设功能短板, (略) 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项目优 (略) 无托育服务 (略) 倾斜,申报2025年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场地周边300米-500米无托育服务机构及幼儿园托班,优先选择低成本建设场地(自有场地,企业自有用房,街道、社区办公用房,社区服务中心托育规划用房,社区集体房,免租、低租或者街 (略) 能补助部分房租的场地等),根 (略) 婴幼儿普惠托育服务实际情况择优确定。
(二)申报办法:公告之日起建设意向单位即可以向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 (略) 申报, (略) 通知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三)申报时间: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
欢迎广大致力于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的企业积极申报,详细事项可咨询 (略) 或者街道,也可致电公告电话。
公告电话:0592-#( (略) 家庭发展事务中心)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接待科室: (略) 家庭发展事务中心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1 (略) 行政中心 (略)
邮政编码:#
(略) (略) (略)
2025年3月5日
根据《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普惠托育项目建设的通知》要求,为继续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项目建设, (略) 实际,现将2025年普惠托育项目建设有关事项公告,公告时间从2025年3月5日开始,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要求:2025年普惠托育项目可为:
(一)2025年新建、改建、扩建的提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托育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托育服务机构,含小微托育点和家庭托育点);
(二)已通过备 (略) 卫健委制定的托育服务设施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有关要求的提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托育机构;
(三)提供2-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公办和民办普惠幼儿园托育班。
各类托位规模的项目均可申报。幼儿园托班在申报前 (略) 幼儿园增设托育班申请表, (略) (略) 关于调整规模初核同意。
二、建设补助标准
按照《 (略) 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机构补助实施办法》(厦卫规〔2023〕1号)标准给予补助。已接受财政给予的普惠性托育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的机构,不再作为普惠性托育项目建设的单位。
三、有关要求
(一)建设重点:为补齐 (略) 建设功能短板, (略) 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项目优 (略) 无托育服务 (略) 倾斜,申报2025年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场地周边300米-500米无托育服务机构及幼儿园托班,优先选择低成本建设场地(自有场地,企业自有用房,街道、社区办公用房,社区服务中心托育规划用房,社区集体房,免租、低租或者街 (略) 能补助部分房租的场地等),根 (略) 婴幼儿普惠托育服务实际情况择优确定。
(二)申报办法:公告之日起建设意向单位即可以向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 (略) 申报, (略) 通知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三)申报时间: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
欢迎广大致力于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的企业积极申报,详细事项可咨询 (略) 或者街道,也可致电公告电话。
公告电话:0592-#( (略) 家庭发展事务中心)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接待科室: (略) 家庭发展事务中心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1 (略) 行政中心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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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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