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大厦北楼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重庆银行大厦北楼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重庆 (略) (略)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2-*-04-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略) (略) 江北城街道永平门街6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银行大厦北楼改造范围包含北楼-1F~-4F楼梯间和电梯前室、北楼1 (略) 域(1F已完成部分未包含)、北楼5F-33F(2F-4F已投入使用,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28F南北楼之间的连廊部分,总建筑面积约*㎡。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拆除及改造、室内装饰装修、电气照明、给排水、楼宇智能化及监控系统、 (略) 络系统及机房、会议系统、空调通风、消防、应急照明、厨房改造及配套设备、南楼弱电系统配套改造(包括但不限于车库道闸改造、现有监控、报警、门禁系统的改造、 (略) 的升级改造、集中存储的改造、访客系统的改造、能耗监测系统的改造、消防站接入及改造、 (略) 络汇聚机房及UPS应急供电并与南楼互联互通)等,具体工程内容及规模以业主的要求以及最终图纸为准。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改造装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包括本招标项目从方案设计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配合招标人完成财务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各阶段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设备材料采购)、施工总承包(施工总包及各种专业工程)及工程建设其它有关服务(报建、审批、核准)等。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建设项目估算范围内的拆除工程、装饰工程、电气照明工程、智能化系统、给排水工程、洁具工程、空调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钢结构工程、节能与绿建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局部结构改造、结构加固(如有)、屋顶窗帘、幕墙整改(如有)、防水工程、保温工程、厨房设备及安装工程、电梯轿厢装修工程、电力增容、网络汇聚机房(具备UPS应急供电)、配合南楼弱电系统改造(包括但不限于车库道闸改造、现有监控、报警、门禁系统的改造、 (略) 的升级改造、集中存储的改造、访客系统的改造、能耗监测系统的改造、消防站接入及改造、 (略) 络汇聚机房与南楼互联互通)、 (略) 络系统等所有设计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各专业的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BIM设计、效果图设计、LOGO及标识标牌设计)、设计优化、设计变更、设计人员驻场等。编制《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洁具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的材料(设备)选型技术标准和供应商目录》、编制方案设计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设计成果文件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设计标准和验收标准。
(2)采购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涉及的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成品保护以及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专用设备(系统)人员培训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使用。用于本项目的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需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发包人主要材料设备推荐品牌一览表》的要求且同时得到发包人的书面确认。
(3)施工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建设项目估算范围内的拆除工程、装饰工程、电气照明工程、智能化系统、给排水工程、洁具工程、空调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钢结构工程、节能与绿建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局部结构改造、屋顶窗帘、幕墙整改(如有)、防水工程、保温工程、厨房设备及安装工程、电梯轿厢装修工程、电力增容、网络汇聚机房(具备UPS应急供电)、配合南楼弱电系统改造(包括但不限于车库道闸改造、现有监控、报警、门禁系统的改造、 (略) 的升级改造、集中存储的改造、访客系统的改造、能耗监测系统的改造、消防站接入及改造、 (略) 络汇聚机房与南楼互联互通等)、 (略) 络系统等所有施工的全部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保修工作。编制施工图预算/清单、变更预算、中间结算、竣工结算、竣工资料(交城建档案馆)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配合发包人单独采购的家具、窗帘、软装等安装工作。承包人不得以配合发包人工作为由收取额外费用。
(4)工程建设其它有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办理本项目EPC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外协谈判(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等工作及相关手续,如方案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备案、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安全质量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智慧工地、施工水电及正式水电气手续(包含正式通电的一切费用)、临时占道、竣工图的编审、竣工档案的编制和移交、试运行考核、专项验收(质量、档案、规划、防雷、消防等)、竣工验收(联合验收)、质量保修,配合完成项目决算、审计、项目后评价等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并交付发包人接收使用。此项费用包含在建筑安装工程费固定费率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5)发包人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
(6)发包人有对部分设计、施工内容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以及对专业性较强的专项工程设计及施工自行委托的权利,承包人不得就此提出工期或费用(含利润)索赔,承包人需在设计阶段及现场实施阶段预留水、电、暖通等安装接口 (略) 域边界, 并配合专项单位实施,相应扣减对应的限额费用。
(7)工程总承包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
1)工程总承包各阶段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主导工作。
2)建设智慧工地,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3)其他供应商的管理、配合、协调、服务等工作。
4)由发包人招标的工程及设备,纳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承包人应给予相应配合。
5)完成各阶段的资料档案的编制及移交工作。
6)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和负责。
7)设计标准限额设计:方案设计阶段承包人应对费用进行测算,总投资不得超过1.42亿元,建安工程费不得超过1.19亿元;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按概算编制原则,建安工程费不得超过1.19亿元;设计施工图预算按照审核概算对应建安工程费的95%控制,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如设计成果投资额超过招标人给出的限额,须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合理性优化,优化的成果须经过招标人同意。
8)建安工程费控制:若按竣工结算的价格原则办理结算建安工程费超出审核概算对应的建安工程费的,则按审核概算对应的建安工程费作为结算建安工程费,且最高不得超出1.19亿元。若按竣工结算的价格原则办理结算建安工程费未超出审核概算对应的建安工程费,则按竣工结算的价格原则办理的结算建安工程费作为结算金额。
9)设计费控制:设计费包干计价,设计费结算价(详合同专用条款14.5.3 )=设计费中标价±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设计变更不计算设计费用),设计费结算价超出设计费中标价的按设计费中标价结算,设计费结算价未超出设计费中标价的,按设计费结算价结算。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5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方案设计60日历天;初步设计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各阶段审查和施工图预算编制50日历天;
施工工期: 330 日历天;
节点工期要求:(1)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后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通过后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各阶段BIM模型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深度和时间要求完成。
(2)施工工期:33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由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招标人: |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 (略) |
地址: | (略) (略) 江北城街道永平门街6号 | 地址: | (略) (略) (略) 2号重庆咨询大厦 |
联系人: | 朱先生 | 联系人: | 李先生、卢先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本招标项目重庆银行大厦北楼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重庆 (略) (略)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2-*-04-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略) (略) 江北城街道永平门街6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银行大厦北楼改造范围包含北楼-1F~-4F楼梯间和电梯前室、北楼1 (略) 域(1F已完成部分未包含)、北楼5F-33F(2F-4F已投入使用,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28F南北楼之间的连廊部分,总建筑面积约*㎡。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拆除及改造、室内装饰装修、电气照明、给排水、楼宇智能化及监控系统、 (略) 络系统及机房、会议系统、空调通风、消防、应急照明、厨房改造及配套设备、南楼弱电系统配套改造(包括但不限于车库道闸改造、现有监控、报警、门禁系统的改造、 (略) 的升级改造、集中存储的改造、访客系统的改造、能耗监测系统的改造、消防站接入及改造、 (略) 络汇聚机房及UPS应急供电并与南楼互联互通)等,具体工程内容及规模以业主的要求以及最终图纸为准。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改造装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包括本招标项目从方案设计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配合招标人完成财务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各阶段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设备材料采购)、施工总承包(施工总包及各种专业工程)及工程建设其它有关服务(报建、审批、核准)等。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建设项目估算范围内的拆除工程、装饰工程、电气照明工程、智能化系统、给排水工程、洁具工程、空调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钢结构工程、节能与绿建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局部结构改造、结构加固(如有)、屋顶窗帘、幕墙整改(如有)、防水工程、保温工程、厨房设备及安装工程、电梯轿厢装修工程、电力增容、网络汇聚机房(具备UPS应急供电)、配合南楼弱电系统改造(包括但不限于车库道闸改造、现有监控、报警、门禁系统的改造、 (略) 的升级改造、集中存储的改造、访客系统的改造、能耗监测系统的改造、消防站接入及改造、 (略) 络汇聚机房与南楼互联互通)、 (略) 络系统等所有设计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各专业的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BIM设计、效果图设计、LOGO及标识标牌设计)、设计优化、设计变更、设计人员驻场等。编制《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洁具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的材料(设备)选型技术标准和供应商目录》、编制方案设计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设计成果文件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设计标准和验收标准。
(2)采购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涉及的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成品保护以及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专用设备(系统)人员培训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使用。用于本项目的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需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发包人主要材料设备推荐品牌一览表》的要求且同时得到发包人的书面确认。
(3)施工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建设项目估算范围内的拆除工程、装饰工程、电气照明工程、智能化系统、给排水工程、洁具工程、空调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钢结构工程、节能与绿建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局部结构改造、屋顶窗帘、幕墙整改(如有)、防水工程、保温工程、厨房设备及安装工程、电梯轿厢装修工程、电力增容、网络汇聚机房(具备UPS应急供电)、配合南楼弱电系统改造(包括但不限于车库道闸改造、现有监控、报警、门禁系统的改造、 (略) 的升级改造、集中存储的改造、访客系统的改造、能耗监测系统的改造、消防站接入及改造、 (略) 络汇聚机房与南楼互联互通等)、 (略) 络系统等所有施工的全部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保修工作。编制施工图预算/清单、变更预算、中间结算、竣工结算、竣工资料(交城建档案馆)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配合发包人单独采购的家具、窗帘、软装等安装工作。承包人不得以配合发包人工作为由收取额外费用。
(4)工程建设其它有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办理本项目EPC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外协谈判(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等工作及相关手续,如方案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备案、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安全质量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智慧工地、施工水电及正式水电气手续(包含正式通电的一切费用)、临时占道、竣工图的编审、竣工档案的编制和移交、试运行考核、专项验收(质量、档案、规划、防雷、消防等)、竣工验收(联合验收)、质量保修,配合完成项目决算、审计、项目后评价等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并交付发包人接收使用。此项费用包含在建筑安装工程费固定费率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5)发包人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
(6)发包人有对部分设计、施工内容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以及对专业性较强的专项工程设计及施工自行委托的权利,承包人不得就此提出工期或费用(含利润)索赔,承包人需在设计阶段及现场实施阶段预留水、电、暖通等安装接口 (略) 域边界, 并配合专项单位实施,相应扣减对应的限额费用。
(7)工程总承包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
1)工程总承包各阶段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主导工作。
2)建设智慧工地,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3)其他供应商的管理、配合、协调、服务等工作。
4)由发包人招标的工程及设备,纳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承包人应给予相应配合。
5)完成各阶段的资料档案的编制及移交工作。
6)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和负责。
7)设计标准限额设计:方案设计阶段承包人应对费用进行测算,总投资不得超过1.42亿元,建安工程费不得超过1.19亿元;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按概算编制原则,建安工程费不得超过1.19亿元;设计施工图预算按照审核概算对应建安工程费的95%控制,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如设计成果投资额超过招标人给出的限额,须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合理性优化,优化的成果须经过招标人同意。
8)建安工程费控制:若按竣工结算的价格原则办理结算建安工程费超出审核概算对应的建安工程费的,则按审核概算对应的建安工程费作为结算建安工程费,且最高不得超出1.19亿元。若按竣工结算的价格原则办理结算建安工程费未超出审核概算对应的建安工程费,则按竣工结算的价格原则办理的结算建安工程费作为结算金额。
9)设计费控制:设计费包干计价,设计费结算价(详合同专用条款14.5.3 )=设计费中标价±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设计变更不计算设计费用),设计费结算价超出设计费中标价的按设计费中标价结算,设计费结算价未超出设计费中标价的,按设计费结算价结算。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5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方案设计60日历天;初步设计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各阶段审查和施工图预算编制50日历天;
施工工期: 330 日历天;
节点工期要求:(1)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后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通过后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各阶段BIM模型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深度和时间要求完成。
(2)施工工期:33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由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招标人: |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 (略) |
地址: | (略) (略) 江北城街道永平门街6号 | 地址: | (略) (略) (略) 2号重庆咨询大厦 |
联系人: | 朱先生 | 联系人: | 李先生、卢先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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