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亿股股权及2023年度分红配股招标公告
0.82亿股股权及2023年度分红配股招标公告
一、资产基本信息
(一)资产类型:执行裁定书项下财产权益
(略) 县级农商行股权及分红。
(二)资产信息
本次拟转让资产为内蒙古 (略) 出具的(2018)内执54号之四十四号《执行裁定》项下财产权益,财产涉及安徽阜南农村 (略) 82,001,809股股权以及2023年度的分红配股。
二、资产卖点
(一)股权所属农商行经营状况良好
安徽阜南农村 (略) 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阜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整体改制的基础上,由自然人、境内非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机构。阜南农商银行建立了“三会一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经营层)为主体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辖属4 (略) 点及1个营业部,网点遍及阜南县每个乡镇。
2023年12月末该行资产总额319.24亿元,较年初上升36.1亿元,增幅12.75%;负债总额302.27亿元,较年初上升34.93亿元,增幅13.07%;所有者权益总额16.98亿元,较上年增加1.18亿元,增幅7.44%。
(二)股权收益较高
自裁定以来,该股权每年进行分红配股,收益较高。2020年度分红方案为按2020年度股本余额10%进行,其中5%配股,5%现金分红;2021年度分红方案为按2021年度股本余额8%进行,其中3.2%配股,4.8%现金分红;2022年度分红方案为按2022年度股本余额7.7%进行,其中3.08%配股,4.62%现金分红;2023年度分红方案为计划按2023年度股本余额7%进行,其中2.8%配股,4.2%现金分红。
(具体分红情况详见安徽阜南农村 (略) 官网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三)股权权属清晰,无权属问题
拟公开转让的股权通过内蒙古 (略) 出具的裁定取得,权属清晰,合法合规,不存在受法律法规规定限制的情形。
三、咨询电话
如有意向,请联系刘先生,联系电话#,座机0471-#;李先生,联系电话#,座机010--#。招商监督电话:010-#。
※特别声明※
1、本信息仅用于招商推介,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邀请或转让承诺,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上述资产的合法有效性,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转让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欢迎意向人垂询。
2、交易对象不得为: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及上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2)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易资金来源不得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盗窃、偷漏税、诈骗客户资金、 (略) 财产等各类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资产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的反洗钱调查与管理,如无法落实转让方反洗钱管理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不承担任何赔偿的前提下中断该交易。
一、资产基本信息
(一)资产类型:执行裁定书项下财产权益
(略) 县级农商行股权及分红。
(二)资产信息
本次拟转让资产为内蒙古 (略) 出具的(2018)内执54号之四十四号《执行裁定》项下财产权益,财产涉及安徽阜南农村 (略) 82,001,809股股权以及2023年度的分红配股。
二、资产卖点
(一)股权所属农商行经营状况良好
安徽阜南农村 (略) 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阜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整体改制的基础上,由自然人、境内非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机构。阜南农商银行建立了“三会一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经营层)为主体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辖属4 (略) 点及1个营业部,网点遍及阜南县每个乡镇。
2023年12月末该行资产总额319.24亿元,较年初上升36.1亿元,增幅12.75%;负债总额302.27亿元,较年初上升34.93亿元,增幅13.07%;所有者权益总额16.98亿元,较上年增加1.18亿元,增幅7.44%。
(二)股权收益较高
自裁定以来,该股权每年进行分红配股,收益较高。2020年度分红方案为按2020年度股本余额10%进行,其中5%配股,5%现金分红;2021年度分红方案为按2021年度股本余额8%进行,其中3.2%配股,4.8%现金分红;2022年度分红方案为按2022年度股本余额7.7%进行,其中3.08%配股,4.62%现金分红;2023年度分红方案为计划按2023年度股本余额7%进行,其中2.8%配股,4.2%现金分红。
(具体分红情况详见安徽阜南农村 (略) 官网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三)股权权属清晰,无权属问题
拟公开转让的股权通过内蒙古 (略) 出具的裁定取得,权属清晰,合法合规,不存在受法律法规规定限制的情形。
三、咨询电话
如有意向,请联系刘先生,联系电话#,座机0471-#;李先生,联系电话#,座机010--#。招商监督电话:010-#。
※特别声明※
1、本信息仅用于招商推介,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邀请或转让承诺,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上述资产的合法有效性,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转让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欢迎意向人垂询。
2、交易对象不得为: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及上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2)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易资金来源不得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盗窃、偷漏税、诈骗客户资金、 (略) 财产等各类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资产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的反洗钱调查与管理,如无法落实转让方反洗钱管理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不承担任何赔偿的前提下中断该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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