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公示经济责任
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 (略) 对曾开明同志担任冯店镇党委书记和向导同志担任冯店镇人民政府镇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2021年至2023年冯店镇政府本级,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2024年7月26日,对冯店镇党委反馈了审计意见,提出整改要求,现按照审计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审计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审计报告收悉后,冯店镇党委、政 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党委会议,全面认领分析审计发现问题,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制定下发了《中共中江县冯店镇委员会 中江县冯店镇人民政府关于中江县冯店镇原党委书记曾开明同志、冯店镇人民政 府原镇长向导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成立了专门的审计问题整改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结构,落实了责任分工,强调了整改完成时限,并将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其整改情况
(一)针对审计发现的“未经政府集中采购程序,无预算采购空调、打印机等设备(略) 元”问题,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 (略) 组织的培训会,认真学习采购相关文件和知识,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采购程序采购设备。
(二)针对审计发现的“长期滞留未使用重阳节慰问费2080元”问题。我单位已完成整改,已于2024年5月30日将2080元存入机关账户并上缴财政。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并避免经费滞留情况发生。
(三)针对审计发现的“未按规定方式发放村(居)干部报酬(略)元”问题,我单位已完成整改。今后在发放村(居)干部报酬时,将严格按照程序直接发放给个人,不再转入相关村委会账户中。
(四)针对审计发现的“大额现金支付(略)”问题。我单位已完成整改,我单位通过与电信、 (略) 和供电所沟通协调,目前电信费和部分电费已实行对公转账,减少了大额现金的支付。
(五)针对审计发现的“固定资产未记账(略)元”问题,我单位已完成整改,将相关凭证和固定资产已经补记入账。
(六)针对审计发现的“部分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我单位组织相关股室对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出民政方面未发放惠民政策资金共计(略)元和农业方面未发放惠民政策资金共计(略).37元,合计(略).37元,已全部上缴财政。
(七)针对审计发现的“财务人员审核不严致使虚假发票报销通讯费 (略).06 元”问题,我单位已联系相关单位重新开具发票,并在以后工作中加强对原始票据的审核,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八)针对审计发现的“白条抵库8000元”问题,我单位已将涉及的出借现金8000元补领导签字并入账。今后工作中,我单位将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流程,严防白条抵库情况发生。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对审计提出的7条建议,我镇全部采纳,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制度,强化执行。严格按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有关制度要求,加强党委对重大经济事项的研究决策, 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记实制度的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做到记录翔实,内容具体,确保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及决策结果记录的完整性、执行的统一性。
2.依规做好项目财政评审工作。 在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加强结算票据的审核。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 切实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3.严格按照征地拆迁相关政策文件执行。加强对征地拆迁补偿款计算资料的审核,确保补偿款给付准确无误。
4.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对按要求应集中采购的服务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政府集中采购。
5.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核算工作。认真审核支出票据及其附件,据实记账,确保其真实、完整。严格按照会计科目进行核算,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6.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增减、使用、报废情况进行详细登记,防止国有资产损失浪费。
7.加强村级财务管理。镇政府三资中心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对村(居)大额开支票据进行严格审核,现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三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三资中心会计人员应与出纳员(报账员)定期核对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并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实地盘点现金,切实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略)
中江县冯店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4日
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 (略) 对曾开明同志担任冯店镇党委书记和向导同志担任冯店镇人民政府镇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2021年至2023年冯店镇政府本级,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2024年7月26日,对冯店镇党委反馈了审计意见,提出整改要求,现按照审计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审计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审计报告收悉后,冯店镇党委、政 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党委会议,全面认领分析审计发现问题,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制定下发了《中共中江县冯店镇委员会 中江县冯店镇人民政府关于中江县冯店镇原党委书记曾开明同志、冯店镇人民政 府原镇长向导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成立了专门的审计问题整改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结构,落实了责任分工,强调了整改完成时限,并将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其整改情况
(一)针对审计发现的“未经政府集中采购程序,无预算采购空调、打印机等设备(略) 元”问题,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 (略) 组织的培训会,认真学习采购相关文件和知识,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采购程序采购设备。
(二)针对审计发现的“长期滞留未使用重阳节慰问费2080元”问题。我单位已完成整改,已于2024年5月30日将2080元存入机关账户并上缴财政。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并避免经费滞留情况发生。
(三)针对审计发现的“未按规定方式发放村(居)干部报酬(略)元”问题,我单位已完成整改。今后在发放村(居)干部报酬时,将严格按照程序直接发放给个人,不再转入相关村委会账户中。
(四)针对审计发现的“大额现金支付(略)”问题。我单位已完成整改,我单位通过与电信、 (略) 和供电所沟通协调,目前电信费和部分电费已实行对公转账,减少了大额现金的支付。
(五)针对审计发现的“固定资产未记账(略)元”问题,我单位已完成整改,将相关凭证和固定资产已经补记入账。
(六)针对审计发现的“部分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我单位组织相关股室对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出民政方面未发放惠民政策资金共计(略)元和农业方面未发放惠民政策资金共计(略).37元,合计(略).37元,已全部上缴财政。
(七)针对审计发现的“财务人员审核不严致使虚假发票报销通讯费 (略).06 元”问题,我单位已联系相关单位重新开具发票,并在以后工作中加强对原始票据的审核,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八)针对审计发现的“白条抵库8000元”问题,我单位已将涉及的出借现金8000元补领导签字并入账。今后工作中,我单位将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流程,严防白条抵库情况发生。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对审计提出的7条建议,我镇全部采纳,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制度,强化执行。严格按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有关制度要求,加强党委对重大经济事项的研究决策, 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记实制度的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做到记录翔实,内容具体,确保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及决策结果记录的完整性、执行的统一性。
2.依规做好项目财政评审工作。 在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加强结算票据的审核。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 切实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3.严格按照征地拆迁相关政策文件执行。加强对征地拆迁补偿款计算资料的审核,确保补偿款给付准确无误。
4.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对按要求应集中采购的服务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政府集中采购。
5.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核算工作。认真审核支出票据及其附件,据实记账,确保其真实、完整。严格按照会计科目进行核算,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6.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增减、使用、报废情况进行详细登记,防止国有资产损失浪费。
7.加强村级财务管理。镇政府三资中心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对村(居)大额开支票据进行严格审核,现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三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三资中心会计人员应与出纳员(报账员)定期核对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并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实地盘点现金,切实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略)
中江县冯店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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