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旅游直通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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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旅游直通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2025年旅游直通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 (略) 发布时间: 2025-03-05

项目概况

2025年旅游直通车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旅游直通车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服务需求:

1.承运单位应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拥有专业的旅游业务运营团队;

2.使用车辆必须具备相关的车辆营运手续,驾驶员应具备专业资质和丰富的驾驶经验,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环境卫生整洁,能够按要求装饰车衣等宣传饰品;

3.每辆直通车应配备1名专业导游,导游应当具有国家正规的导游证,具备良好的导服能力和知识储备;

4.直 (略) 民游客提供便捷、舒适、安全的出行服务,全年运行旅游 (略) 不少于15条,完成清明、五一、端午、十一等节假日和特定时期(如冰雪季期间)直达 (略) 景点的运行服务;

5.按要求筹备策划直通车运行方案,完成发车现场宣传布展,提供游客预约、报名、 (略) 理等相关服务;

6.为客户提供旅游意外保险(自愿投保)选项提示、咨询等服务;

7.制定直通车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能够科学合理、安全 (略) 理车辆故障、特殊天气等突发情况;

8. 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收集整理直通车运行统计数据, (略) 理游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9.配合采购方及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做好打卡拍照资料留存、提供费用明细等相关材料。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客运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6日08时30分至2025年03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提交电子文件,备份响应文件递 (略) B座4楼文 (略) ( (略) (略) 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4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请供应商登录账 (略) 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也可报名后将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63.com)。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 (略) 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解密时间: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电子设备,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 4、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供应商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的方式。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 (略) 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本项目二次报价(最终报价)需要在辽宁 (略) 上填报,规定时间30分;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文化旅游和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63-2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略) 天赐街7-3号(815)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 (略) 沈阳彩霞街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晋莹、王贺
电 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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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单位: 沈阳 (略) 发布时间: 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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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旅游直通车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旅游直通车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服务需求:

1.承运单位应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拥有专业的旅游业务运营团队;

2.使用车辆必须具备相关的车辆营运手续,驾驶员应具备专业资质和丰富的驾驶经验,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环境卫生整洁,能够按要求装饰车衣等宣传饰品;

3.每辆直通车应配备1名专业导游,导游应当具有国家正规的导游证,具备良好的导服能力和知识储备;

4.直 (略) 民游客提供便捷、舒适、安全的出行服务,全年运行旅游 (略) 不少于15条,完成清明、五一、端午、十一等节假日和特定时期(如冰雪季期间)直达 (略) 景点的运行服务;

5.按要求筹备策划直通车运行方案,完成发车现场宣传布展,提供游客预约、报名、 (略) 理等相关服务;

6.为客户提供旅游意外保险(自愿投保)选项提示、咨询等服务;

7.制定直通车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能够科学合理、安全 (略) 理车辆故障、特殊天气等突发情况;

8. 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收集整理直通车运行统计数据, (略) 理游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9.配合采购方及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做好打卡拍照资料留存、提供费用明细等相关材料。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客运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6日08时30分至2025年03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提交电子文件,备份响应文件递 (略) B座4楼文 (略) ( (略) (略) 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4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请供应商登录账 (略) 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也可报名后将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63.com)。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 (略) 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解密时间: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电子设备,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 4、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供应商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的方式。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 (略) 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本项目二次报价(最终报价)需要在辽宁 (略) 上填报,规定时间30分;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文化旅游和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63-2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略) 天赐街7-3号(815)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 (略) 沈阳彩霞街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晋莹、王贺
电 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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