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铥激光能量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采购铥激光能量系统设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27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2
项目名称:采购铥激光能量系统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则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2)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报价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报价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时间:2025年03月06日至2025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5年03月2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投诉受理单位: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818-#
联系地址: (略) (略) 达川大道三段333号
4.采购需求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汉兴北街700号
联系方式:0818-#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略) 新宁街56号2层3号
联系方式:0818-#
项目联系人:吕老师
电话:0818-#
四川 (略)
2025年03月05日
采购铥激光能量系统设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27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2
项目名称:采购铥激光能量系统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则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2)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报价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报价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时间:2025年03月06日至2025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5年03月2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投诉受理单位: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818-#
联系地址: (略) (略) 达川大道三段333号
4.采购需求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汉兴北街700号
联系方式:0818-#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略) 新宁街56号2层3号
联系方式:0818-#
项目联系人:吕老师
电话:0818-#
四川 (略)
2025年03月05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