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合高速汤泉服务区污废水清运服务比选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拟开展宁合高速汤 (略) 污废水清运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合高速汤 (略) 污废水清运服务
采购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略)元
最高限价(单价):700元/车,磋商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作无 (略) 理。
采购需求:宁合高速汤 (略) 污废水清运服务主要工作内容:根据现场污废水的产生及积存的情况,将污废水运送 (略) 理厂,并按要求排入指定地点。污废水清运车辆核定载质量应≥4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比选方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获取比选文件
4.1时间:2025-3-6 09:00-2025-3-10 17:30,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方式:请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附件形式上传发送至邮箱(*@*q.com),邮件主题须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采购人将通过邮箱回复《资料领取签到表》。供应商须将填写完毕的《资料领取签到表》发送至上述邮箱,采购人确认无误后发送比选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
供应商应于2025年3月13日10:00前将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略)份((略)份正本、(略)份副本及加盖公章后的正本PDF电子件、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加盖公章且密封后 (略) 双拜巷1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309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6.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 (略) (略) (略) 站发布。
6.2发布公告的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略) (略) 双拜巷169号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电话:025-(略)
根据工作安排,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拟开展宁合高速汤 (略) 污废水清运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合高速汤 (略) 污废水清运服务
采购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略)元
最高限价(单价):700元/车,磋商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作无 (略) 理。
采购需求:宁合高速汤 (略) 污废水清运服务主要工作内容:根据现场污废水的产生及积存的情况,将污废水运送 (略) 理厂,并按要求排入指定地点。污废水清运车辆核定载质量应≥4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比选方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获取比选文件
4.1时间:2025-3-6 09:00-2025-3-10 17:30,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方式:请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附件形式上传发送至邮箱(*@*q.com),邮件主题须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采购人将通过邮箱回复《资料领取签到表》。供应商须将填写完毕的《资料领取签到表》发送至上述邮箱,采购人确认无误后发送比选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
供应商应于2025年3月13日10:00前将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略)份((略)份正本、(略)份副本及加盖公章后的正本PDF电子件、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加盖公章且密封后 (略) 双拜巷1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309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6.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 (略) (略) (略) 站发布。
6.2发布公告的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略) (略) 双拜巷169号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电话:025-(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