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S电池更换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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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蓄电池及充电装置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 元 | 1(详见附件) | # 元 |
1.验收方式
1.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若成交供应商采用物流等方式运输物品,不能到达现场,应留存签收记录,以备查验。
1.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1.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制造商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2.验收标准
2.1比选文件、响应文件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2 (略) 电3次,检验UPS是否能正常工作。3次均成功切换作为验收重要指标。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比选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5.交货时,采购人可根据需要对制造商的货物进行抽样、封样后送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对达不到质量合格要求的,采购人有权退货,同时终止合同执行,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6.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成本、税费、利润等的总和减去原电池剩余价值。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金额的90%,安全稳定运行一年后付剩余合同金额的10%。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1.供应商按照附件要求响应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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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蓄电池及充电装置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 元 | 1(详见附件) | # 元 |
1.验收方式
1.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若成交供应商采用物流等方式运输物品,不能到达现场,应留存签收记录,以备查验。
1.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1.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制造商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2.验收标准
2.1比选文件、响应文件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2 (略) 电3次,检验UPS是否能正常工作。3次均成功切换作为验收重要指标。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比选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5.交货时,采购人可根据需要对制造商的货物进行抽样、封样后送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对达不到质量合格要求的,采购人有权退货,同时终止合同执行,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6.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成本、税费、利润等的总和减去原电池剩余价值。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金额的90%,安全稳定运行一年后付剩余合同金额的10%。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1.供应商按照附件要求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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