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龙潭历史文化名镇改造工程—公有建筑修缮和路面整治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略) 龙潭历史文化名镇改造工程—公有建 (略) 面整治工程(第二次) 已由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酉阳发改审〔2022〕36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酉阳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酉阳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酉阳县龙潭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规模包括修缮混凝 (略) 为3912.08平方米、人行道修缮2830.34平方米、 (略) 缘石1082.34米、修 (略) 630米及雨污井32座、修缮1.2.3号楼5746.09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539.(略)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略).95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设计图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及补遗资料为准。
2.5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酉阳 (略) | 代理机构: | (略) (略)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刘老师 | 联系人: | 简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略) | 联系电话: | (略)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本招标项目 (略) 龙潭历史文化名镇改造工程—公有建 (略) 面整治工程(第二次) 已由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酉阳发改审〔2022〕36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酉阳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酉阳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酉阳县龙潭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规模包括修缮混凝 (略) 为3912.08平方米、人行道修缮2830.34平方米、 (略) 缘石1082.34米、修 (略) 630米及雨污井32座、修缮1.2.3号楼5746.09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539.(略)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略).95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设计图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及补遗资料为准。
2.5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酉阳 (略) | 代理机构: | (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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