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区农谷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本招标 (略) 农谷二期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02-*-04-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南沙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南沙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湾区农谷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
2.1.2工程建设地点: (略) (略) 珠江 (略) 北侧、 (略) 西侧。
2.1.3工程建设规模:湾区农 (略) (略) 珠江 (略) 北侧、 (略) 西侧,总用地面积*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湾区农谷二期用地面积*.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综合计容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一期已建建筑面积*平方米,二期(本期)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二期计容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4层,科研主楼建筑面积(±0.00以上)约*平方米,科研副楼建筑面积(±0.00以上)约*平方米,地下室面积*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平方米,最大高度超过50米(≤60米),连廊单跨跨度约36米,项目综合容积率≤2.0,项目综合建筑密度≤50%,项目综合绿地率≥15%。二期建设内容包括:科研及文化设施主楼、科研及文化设施副楼、科研架空连廊、地下室及周边配套等。项目总投资约 *.*元,其中二期建安工程费约*.*元。(具体项目以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2.1.4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立项批复总投资约 *.*元,其中二期建安工程费约*.*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发包人保留调整工作范围和内容的权利)(适用于EPC模式项目):
序号 | 阶段 | 工作内容 |
1 | 估算阶段 | 1.参与可研方案、投资估算讨论。(如发包人有需要) 2.为投资估算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如发包人有需要) 3.编制或审核前期阶段相关费用。(如发包人有需要) 4.编制设计施工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如发包人有需要) |
2 | 设计阶段 | 1.审核设计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概算,提出专业化、合理化的建议,并提交正式的审核报告; 协助完成概算评审工作。 2.根据批准的设计概算,编制设计施工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提出工程项目的各专业工程和各阶段造价限额指标。 3.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 (略) 场信息,参与方案比选、优化,提出优化建议。 4.审核施工图预算(含参与设计优化工作及相应的预算调整),提出专业及合理的建议,参与协商洽谈及相关问题的解决,并负责开展预算评审工作,出具预算评审报告。 5.完成本项目涉及的管线迁改工程预算评审,并出具预算评审报告。如按规定应由其他部门负责管线迁改工程预算评审工作的,承包人须负责协助预算评审工作 ,提出专业化、合理化的建议,并提交正式的预算审核报告。 6.参加设计方案论证会议、图纸会审、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 7.协助发包人进行造价控制。 |
3 | 施工阶段 | 1.协助发包人拟定合同文件的造价相关条款,并根据发包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 2.根据发包人安排,负责合同期内涉及服务类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或审核工作。 3.负责施工过程计量支付控制,审核已完成工程量与进度款,根据每月实际进度与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 4.根据经验主动地、有预见性地提醒发包人节约费用,防范工期索赔,负责协助与第三方的合 (略) 理,向发包人提供专业评估意见及估算书,维护发包人的合法权益。 5.负责按发包人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 (略) 场调查、询价或预估。 6.提供工程造价政策、材料、设备(市场)价格信息等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 7.参与有关工程造价及合同执行的工程会议及发包人要求的其它会议,参与选择技术经济性最佳的方案,协助发包人进行风险分析和投资控制,对合同中有关经济方面的条款正确理解和执行,按照合同价款调整的有关规定,审核工程变更资料,对工程变更及其他合同价款调整事件进行审核。 8.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 (略) 场价格动态信息,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造价控制建议,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物价变化对造价影响的分析报告。 9.根据发包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合同价款修正及调整的审核。 10.建立工程变更、扣款、支付、材料调差等相关台账,统计分析工程投资情况,定期向发包人汇报,为投资控制提供依据,确保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
4 | 竣工结算阶段 | 1.按发包人要求组织推进结算工作(含工程施工类和工程服务类),提出结算工作建议。 2.协助发包人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收集有关工程结算方面的资料(如签证等),并及时归档。 3.依据有关规定审核结算资料,并形成正式的结算审核报告(含工程施工类和工程服务类)。 4.跟进结算评审(审核)工作,协调解决评审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协助 (略) 理与承包人的有关结算纠纷。 6.组织编制结算台账。 7.结算后进行资料汇总、提交结算后评估分析,包括对项目及实施过程的描述、估算、概算、预算、合同价及结算价进行比较,编制单体、各项各专业等工程建筑技术经济指标,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投资控制的效果进行分析,提交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的专题报告。 |
5 | 驻场服务 | 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需要,要求承包人安排不少于1名造价专业人员驻场办公,开展造价服务工作。(工作任务多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驻场造价专业人员) |
6 | 其他 | 1.在概算、预算、合同价、结算等关键节点审核时,应及时合理安排能满足以上各关键节点的造价团队,专业配置齐全,确保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出具审核报告,并按发包人要求对阶段性造价咨询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 2.设置专职人员进行项目服务工作,以满足发包人的工作需要。 3.向发包人提出专业性建议并提供相关的服务,协助发包人解决与第三方的合同纠纷。 4.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独立编制所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并按工程进度、发包人要求及时上报。 5.协助发包人完成审计部门的审计,为项目造价纠纷提供法律支持。 6.委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主要专业人员出席发包人召开的专业会议。 7.协助发包人建立或完善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的体系和制度。 8.项目推进过程中,协助发包人跟进相关的专业评审工作(概算、预算、变更、合同价、结算及其他内容等)。 9.其他造价咨询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派出的工作任务单。 10.发包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
2.2.3服务周期:实际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该项目全部工程竣工且结算工作及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为止。
2.2.4最高投标限价:*.00元(粤价函[2011]742号广 (略) ,下浮20%)。
注: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结算按广 (略) 粤价函[2011]742号文《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以概算审定后确定的建安工程费为基数,计算相关服务费用后下浮20%后乘以(1-投标下浮率),最终以相关部门或单位审核的结果为准。计算得出的服务结算总价若超过经评审的概算中对应的服务评审审定金额或招标控制价金额的,则按概算评审审定金额和招标控制价的低者为最终结算总价(如有审计,以审计结果为准)。最终结算总价已包含了为完成本项目招标内容要求所产生的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限内;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 (略) (略) 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 (略) 住房和 (略) 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 (略) 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 (略) (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_*.html)。
3.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具体名单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信用广州http://**公布的“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为准(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 (略) 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8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略) 网(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
2025年3月6日00时00分至2025年4月1日14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 (略) 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登记,并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并不少于20日历天。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6日00时00分至2025年4月1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略) (略) (网址: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略) (略) (略) 上投标登记手续。 (略) 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略) 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5年4月1日14时15分至2025年4月1日14时30分,地点: (略) 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请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2025年4月1日14时30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 (略) 网(网址:http://**)、中国 (略) (网址:http://**)、广东省招标 (略) (网址:http://**)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 (略) 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 (略) ,以在广州公共 (略) 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广州南沙 (略)
地 址: (略) (略) 珠江 (略) 162号
联 系 人:何工 联系电话:02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85号
联 系 人:肖工 联系电话:020-*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 (略)
异议受理电话:020-*
地 址: (略) (略) 珠江 (略) 162号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 (略)
监 管 电 话:020-*
地 址: (略) (略) 珠江 (略) 162号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 (略) 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前期服务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 (略)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 (略) 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本招标 (略) 农谷二期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02-*-04-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南沙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南沙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湾区农谷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
2.1.2工程建设地点: (略) (略) 珠江 (略) 北侧、 (略) 西侧。
2.1.3工程建设规模:湾区农 (略) (略) 珠江 (略) 北侧、 (略) 西侧,总用地面积*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湾区农谷二期用地面积*.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综合计容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一期已建建筑面积*平方米,二期(本期)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二期计容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4层,科研主楼建筑面积(±0.00以上)约*平方米,科研副楼建筑面积(±0.00以上)约*平方米,地下室面积*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平方米,最大高度超过50米(≤60米),连廊单跨跨度约36米,项目综合容积率≤2.0,项目综合建筑密度≤50%,项目综合绿地率≥15%。二期建设内容包括:科研及文化设施主楼、科研及文化设施副楼、科研架空连廊、地下室及周边配套等。项目总投资约 *.*元,其中二期建安工程费约*.*元。(具体项目以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2.1.4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立项批复总投资约 *.*元,其中二期建安工程费约*.*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发包人保留调整工作范围和内容的权利)(适用于EPC模式项目):
序号 | 阶段 | 工作内容 |
1 | 估算阶段 | 1.参与可研方案、投资估算讨论。(如发包人有需要) 2.为投资估算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如发包人有需要) 3.编制或审核前期阶段相关费用。(如发包人有需要) 4.编制设计施工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如发包人有需要) |
2 | 设计阶段 | 1.审核设计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概算,提出专业化、合理化的建议,并提交正式的审核报告; 协助完成概算评审工作。 2.根据批准的设计概算,编制设计施工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提出工程项目的各专业工程和各阶段造价限额指标。 3.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 (略) 场信息,参与方案比选、优化,提出优化建议。 4.审核施工图预算(含参与设计优化工作及相应的预算调整),提出专业及合理的建议,参与协商洽谈及相关问题的解决,并负责开展预算评审工作,出具预算评审报告。 5.完成本项目涉及的管线迁改工程预算评审,并出具预算评审报告。如按规定应由其他部门负责管线迁改工程预算评审工作的,承包人须负责协助预算评审工作 ,提出专业化、合理化的建议,并提交正式的预算审核报告。 6.参加设计方案论证会议、图纸会审、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 7.协助发包人进行造价控制。 |
3 | 施工阶段 | 1.协助发包人拟定合同文件的造价相关条款,并根据发包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 2.根据发包人安排,负责合同期内涉及服务类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或审核工作。 3.负责施工过程计量支付控制,审核已完成工程量与进度款,根据每月实际进度与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 4.根据经验主动地、有预见性地提醒发包人节约费用,防范工期索赔,负责协助与第三方的合 (略) 理,向发包人提供专业评估意见及估算书,维护发包人的合法权益。 5.负责按发包人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 (略) 场调查、询价或预估。 6.提供工程造价政策、材料、设备(市场)价格信息等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 7.参与有关工程造价及合同执行的工程会议及发包人要求的其它会议,参与选择技术经济性最佳的方案,协助发包人进行风险分析和投资控制,对合同中有关经济方面的条款正确理解和执行,按照合同价款调整的有关规定,审核工程变更资料,对工程变更及其他合同价款调整事件进行审核。 8.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 (略) 场价格动态信息,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造价控制建议,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物价变化对造价影响的分析报告。 9.根据发包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合同价款修正及调整的审核。 10.建立工程变更、扣款、支付、材料调差等相关台账,统计分析工程投资情况,定期向发包人汇报,为投资控制提供依据,确保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
4 | 竣工结算阶段 | 1.按发包人要求组织推进结算工作(含工程施工类和工程服务类),提出结算工作建议。 2.协助发包人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收集有关工程结算方面的资料(如签证等),并及时归档。 3.依据有关规定审核结算资料,并形成正式的结算审核报告(含工程施工类和工程服务类)。 4.跟进结算评审(审核)工作,协调解决评审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协助 (略) 理与承包人的有关结算纠纷。 6.组织编制结算台账。 7.结算后进行资料汇总、提交结算后评估分析,包括对项目及实施过程的描述、估算、概算、预算、合同价及结算价进行比较,编制单体、各项各专业等工程建筑技术经济指标,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投资控制的效果进行分析,提交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的专题报告。 |
5 | 驻场服务 | 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需要,要求承包人安排不少于1名造价专业人员驻场办公,开展造价服务工作。(工作任务多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驻场造价专业人员) |
6 | 其他 | 1.在概算、预算、合同价、结算等关键节点审核时,应及时合理安排能满足以上各关键节点的造价团队,专业配置齐全,确保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出具审核报告,并按发包人要求对阶段性造价咨询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 2.设置专职人员进行项目服务工作,以满足发包人的工作需要。 3.向发包人提出专业性建议并提供相关的服务,协助发包人解决与第三方的合同纠纷。 4.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独立编制所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并按工程进度、发包人要求及时上报。 5.协助发包人完成审计部门的审计,为项目造价纠纷提供法律支持。 6.委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主要专业人员出席发包人召开的专业会议。 7.协助发包人建立或完善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的体系和制度。 8.项目推进过程中,协助发包人跟进相关的专业评审工作(概算、预算、变更、合同价、结算及其他内容等)。 9.其他造价咨询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派出的工作任务单。 10.发包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
2.2.3服务周期:实际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该项目全部工程竣工且结算工作及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为止。
2.2.4最高投标限价:*.00元(粤价函[2011]742号广 (略) ,下浮20%)。
注: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结算按广 (略) 粤价函[2011]742号文《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以概算审定后确定的建安工程费为基数,计算相关服务费用后下浮20%后乘以(1-投标下浮率),最终以相关部门或单位审核的结果为准。计算得出的服务结算总价若超过经评审的概算中对应的服务评审审定金额或招标控制价金额的,则按概算评审审定金额和招标控制价的低者为最终结算总价(如有审计,以审计结果为准)。最终结算总价已包含了为完成本项目招标内容要求所产生的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限内;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 (略) (略) 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 (略) 住房和 (略) 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 (略) 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 (略) (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_*.html)。
3.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具体名单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信用广州http://**公布的“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为准(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 (略) 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8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略) 网(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
2025年3月6日00时00分至2025年4月1日14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 (略) 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登记,并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并不少于20日历天。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6日00时00分至2025年4月1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略) (略) (网址: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略) (略) (略) 上投标登记手续。 (略) 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略) 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5年4月1日14时15分至2025年4月1日14时30分,地点: (略) 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请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2025年4月1日14时30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 (略) 网(网址:http://**)、中国 (略) (网址:http://**)、广东省招标 (略) (网址:http://**)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 (略) 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 (略) ,以在广州公共 (略) 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广州南沙 (略)
地 址: (略) (略) 珠江 (略) 162号
联 系 人:何工 联系电话:02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85号
联 系 人:肖工 联系电话:020-*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 (略)
异议受理电话:020-*
地 址: (略) (略) 珠江 (略) 162号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 (略)
监 管 电 话:020-*
地 址: (略) (略) 珠江 (略) 162号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 (略) 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前期服务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 (略)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 (略) 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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