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建项目第三批造价咨询第七标段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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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建项目第三批造价咨询第七标段的招标公告

苏州 (略) (略) (采购单位)对其所需的苏州 (略) (略) 自建项目(第三批)造价咨询(第七标段)项目(项目名称)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G-001-007号

2.采购内容:苏州 (略) (略) 自建项目(第三批)造价咨询(第七标段)

3.采购预算:

(第七标段):标底编制,人民币大写:###万元整(¥:#.00)。

4.最高限价:本项目控制价按照(苏价服(2014)383号文)收费标准的65%计取,实际金额以结算为准。

具体造价咨询费用结合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方法如下:

1) 清单标底编制业务费用按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收费标准的 %计取。

2) 签证变更审核原则上不支付基本费及效益收费。但对于施工招标完成后发生的升版图、图纸会审等较大变更,导致需要对图纸重新计算的情况,则由委托人向咨询人发出书面委托单,委托咨询人完成相关工作内容,按上述1)计算酬金。

3) 除上述1)2)以外的其他业务计算标准执行苏价服(2014)383号文规定的费率计算标准,按中标下浮比例计算。

4)经受托人审核完成的合同标段,第三方核对后每核增、核减超过3%,则本合同标段对应的造价咨询费用按照投标报价咨询费的80%计取,以此类推。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标段所有造价咨询项目完成。(项目实施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不排除因不确定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开工的情况,请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

6.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6.1一般资格条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特殊资格条件:

6.2.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6.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2.4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7.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2日。

7.2方式: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打印、保留“《交易文件下载确认单》”。注:供应商打印、保留“《交易文件下载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7.3 (略) 上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略) 采购系统、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7.4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使用指南:

详见“苏州 (略) ”网站(http://**)―“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 (略) (略) 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无法申领电子营业 (略) 理: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 (略) 联系,联系电话:0512-#(时工)、#(谢工)。 (略) 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 (略) 进行相关系统设置, (略) 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 (略) ”―“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 (略) (略) 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7.5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7.6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 (略) (略) 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 (略) 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7.7开标、评标

(1)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2)供应商可线上参加(观看)开标会,也可不参加(观看),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会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线上参加(观看)开标会方式:在苏州 (略) 网站上点击“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登录”进入交易系统,点击“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流程”---“不见面开标”,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3)开标时,投标(响应)文件使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CA证书解密,如由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CA故障导致不能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则开标失败,全部投标(响应)文件将不被开启,予以退回。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重新开标(开启)时间。

(4)开标过程中,供应商有疑义的,应当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的“互动交流”栏目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会在“互动交流”栏目作出答复,请供应商及时关注。为了保证开标秩序,请不要在互动交流中发表与开标无关的言论。开标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将通过“互动交流”栏目发布相关信息,请供应商及时关注。

(5)开评标结果会在开评标结束的同时通过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告知供应商。手机号选自采购系统“文件领取信息“模块中供应商填写的联系电话,此号码可修改,以信息发 (略) 保存的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不见面开标大厅和本采购文件中说明通过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两种方式发送给供应商信息的,只要有一种方式送达供应商即视为已通知供应商,因此请投标供应商同时关注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避免未及时响应。

已下载的电子营业执照可以正常登录交易系统使用的情况下,请勿在开评标期间重新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否则可能导致无法及时接收系统通知消息,因此产生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线上澄清答复的方式: (略) 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澄清答复中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对澄清答复资料进行电子签章(名)后上传并提交。电子营业执照的电子签章(名)步骤:点击澄清答复页面中的“在线电子签章(名)工具超链接”,在弹出的web页面打开PDF格式的答复资料---签章(名)--另存在本地---在澄清答复页面上传已签章(名)的答复资料。

特殊情况被允许使用CA证书的供应商应下载“新点文件签章工具”,在工具内打开PDF格式的答复资料---签章(名)--另存在本地---在澄清答复页面上传已签章(名)的答复资料。详见“苏州 (略) ”网站―“办事指引”―“电子签名(章)操作手册”栏目。

如线上澄清出现异常情况,经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确认,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投标文件中注明的)、传真或录音电话等方式进行。

(7)供应商电脑环境最低要求:IE11浏览器。首次使用需要将地址加入“受信任站点”和兼容性视图设置,并 (略) 站提示的加载项,如需收听现场语音需配置放音设备。如视频直播、互动交流使用异常, (略) 页,如仍无法解决,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

(8)由于开标现场 (略) 径与开标 (略) 径不同, (略) 页显示时间与监控图像显示时间不同。

(9)开标大厅系统出现故障、 (略) 等特殊情形导致无法直播时,交易中心将通过微信直播对外公布相关情况,供应 (略) (微信-发现-直播-搜索视频号“园小易直播”)观看现场实况。

7.8技术支持

(1)招投标 (略) 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客服电话:#;

电话:0512-#;

手机:#;

(2) 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 (略)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电话:0512-#;

手机:#。

8.开标评标信息: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26日9: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3月26日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苏州大道东136号星塘大厦3楼北苏州 (略) (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4)评标开始时间:2025年3月26日9:30(北京时间)

(5)评标地点:苏州大道东136号星塘大厦3楼北苏州 (略)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 苏州 (略) (略)

地址:苏州 (略) (略) 158号新能大厦9楼合约采购部

联系人: 王雨清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

10.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 (略) 网发布,敬请留意。

11.本项目采购监督电话:0512-#。

12.公告期: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13.说明事项:

(1)服务地点:委托服务的项目现场或采购单位指定位置。

2)本项目共分九个标段,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标段自然顺序进行评定。已取得前标段的投标单位将自动失去后续标段的中标资格,不进入后续标段评标工作。

韩凌嘉 签于 2025/03/05 20:07:33
divDS_51be244e_12b5_4723_b0c3_df292f# 664.# 2016.#
附件

苏州 (略) (略) (采购单位)对其所需的苏州 (略) (略) 自建项目(第三批)造价咨询(第七标段)项目(项目名称)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G-001-007号

2.采购内容:苏州 (略) (略) 自建项目(第三批)造价咨询(第七标段)

3.采购预算:

(第七标段):标底编制,人民币大写:###万元整(¥:#.00)。

4.最高限价:本项目控制价按照(苏价服(2014)383号文)收费标准的65%计取,实际金额以结算为准。

具体造价咨询费用结合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方法如下:

1) 清单标底编制业务费用按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收费标准的 %计取。

2) 签证变更审核原则上不支付基本费及效益收费。但对于施工招标完成后发生的升版图、图纸会审等较大变更,导致需要对图纸重新计算的情况,则由委托人向咨询人发出书面委托单,委托咨询人完成相关工作内容,按上述1)计算酬金。

3) 除上述1)2)以外的其他业务计算标准执行苏价服(2014)383号文规定的费率计算标准,按中标下浮比例计算。

4)经受托人审核完成的合同标段,第三方核对后每核增、核减超过3%,则本合同标段对应的造价咨询费用按照投标报价咨询费的80%计取,以此类推。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标段所有造价咨询项目完成。(项目实施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不排除因不确定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开工的情况,请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

6.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6.1一般资格条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特殊资格条件:

6.2.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6.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2.4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7.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2日。

7.2方式: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打印、保留“《交易文件下载确认单》”。注:供应商打印、保留“《交易文件下载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7.3 (略) 上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略) 采购系统、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7.4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使用指南:

详见“苏州 (略) ”网站(http://**)―“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 (略) (略) 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无法申领电子营业 (略) 理: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 (略) 联系,联系电话:0512-#(时工)、#(谢工)。 (略) 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 (略) 进行相关系统设置, (略) 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 (略) ”―“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 (略) (略) 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7.5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7.6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 (略) (略) 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 (略) 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7.7开标、评标

(1)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2)供应商可线上参加(观看)开标会,也可不参加(观看),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会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线上参加(观看)开标会方式:在苏州 (略) 网站上点击“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登录”进入交易系统,点击“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流程”---“不见面开标”,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3)开标时,投标(响应)文件使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CA证书解密,如由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CA故障导致不能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则开标失败,全部投标(响应)文件将不被开启,予以退回。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重新开标(开启)时间。

(4)开标过程中,供应商有疑义的,应当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的“互动交流”栏目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会在“互动交流”栏目作出答复,请供应商及时关注。为了保证开标秩序,请不要在互动交流中发表与开标无关的言论。开标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将通过“互动交流”栏目发布相关信息,请供应商及时关注。

(5)开评标结果会在开评标结束的同时通过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告知供应商。手机号选自采购系统“文件领取信息“模块中供应商填写的联系电话,此号码可修改,以信息发 (略) 保存的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不见面开标大厅和本采购文件中说明通过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两种方式发送给供应商信息的,只要有一种方式送达供应商即视为已通知供应商,因此请投标供应商同时关注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避免未及时响应。

已下载的电子营业执照可以正常登录交易系统使用的情况下,请勿在开评标期间重新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否则可能导致无法及时接收系统通知消息,因此产生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线上澄清答复的方式: (略) 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澄清答复中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对澄清答复资料进行电子签章(名)后上传并提交。电子营业执照的电子签章(名)步骤:点击澄清答复页面中的“在线电子签章(名)工具超链接”,在弹出的web页面打开PDF格式的答复资料---签章(名)--另存在本地---在澄清答复页面上传已签章(名)的答复资料。

特殊情况被允许使用CA证书的供应商应下载“新点文件签章工具”,在工具内打开PDF格式的答复资料---签章(名)--另存在本地---在澄清答复页面上传已签章(名)的答复资料。详见“苏州 (略) ”网站―“办事指引”―“电子签名(章)操作手册”栏目。

如线上澄清出现异常情况,经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确认,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投标文件中注明的)、传真或录音电话等方式进行。

(7)供应商电脑环境最低要求:IE11浏览器。首次使用需要将地址加入“受信任站点”和兼容性视图设置,并 (略) 站提示的加载项,如需收听现场语音需配置放音设备。如视频直播、互动交流使用异常, (略) 页,如仍无法解决,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

(8)由于开标现场 (略) 径与开标 (略) 径不同, (略) 页显示时间与监控图像显示时间不同。

(9)开标大厅系统出现故障、 (略) 等特殊情形导致无法直播时,交易中心将通过微信直播对外公布相关情况,供应 (略) (微信-发现-直播-搜索视频号“园小易直播”)观看现场实况。

7.8技术支持

(1)招投标 (略) 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客服电话:#;

电话:0512-#;

手机:#;

(2) 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 (略)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电话:0512-#;

手机:#。

8.开标评标信息: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26日9: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3月26日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苏州大道东136号星塘大厦3楼北苏州 (略) (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4)评标开始时间:2025年3月26日9:30(北京时间)

(5)评标地点:苏州大道东136号星塘大厦3楼北苏州 (略)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 苏州 (略) (略)

地址:苏州 (略) (略) 158号新能大厦9楼合约采购部

联系人: 王雨清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

10.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 (略) 网发布,敬请留意。

11.本项目采购监督电话:0512-#。

12.公告期: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13.说明事项:

(1)服务地点:委托服务的项目现场或采购单位指定位置。

2)本项目共分九个标段,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标段自然顺序进行评定。已取得前标段的投标单位将自动失去后续标段的中标资格,不进入后续标段评标工作。

韩凌嘉 签于 2025/03/05 20:07:33
divDS_51be244e_12b5_4723_b0c3_df292f# 66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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