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樟乡互助村桥凳屯党员群众活动室建设项目选择设计服务单位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 (略) 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等有关规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人民政府拟对大樟乡互助村桥凳屯党员群众活动室建设项目选择设计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大樟乡互助村桥凳屯党员群众活动室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点
大樟乡互助村桥凳屯。
三、项目采购内容
大樟乡互助村桥凳屯党员群众活动室建设项目提供设计服务工作。主要包含:项目现状测量、实施方案、施工设计(含预算)及后期服务等有关技术服务。
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经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人民政府评审通过后视为合格。
工期要求:满足项目需要。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
采购预算控制价为拟建项目建安工程费总价的5%,超出预算控制费率的竞标报价无效。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广西壮 (略) 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
六、规划编制单位报名须知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略)级(含(略)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技术职称资格,具备法人资格且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开标、评标,并最终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核定。
(六)投标材料要求
1、报价表或者报价函(备注好联系人姓名、职务及电话);2、报价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报价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近年来供应商实施项目业绩材料。以上材料请以书面形式密封加盖公章报送至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人民政府。
七、报名时间
2025年3月5日起至2025年3月11日止;每天8:00—12:00,15:00—18:00。
八、报名地点
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人民政府。
报名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人民政府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入数量、近期业绩及技术服务方案等择优确定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 (略) 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 (略) 理)。
九、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十、公告媒体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 (略) 站(http://**.cn)发布。
十一、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人民政府。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大樟街1号
联系人:苏韦东
电话:0772-(略)
监督管理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派出大樟乡监察办公室。
监督人:郭贤翔,电话:0772-(略)。
十二、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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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 (略) 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等有关规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人民政府拟对大樟乡互助村桥凳屯党员群众活动室建设项目选择设计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大樟乡互助村桥凳屯党员群众活动室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点
大樟乡互助村桥凳屯。
三、项目采购内容
大樟乡互助村桥凳屯党员群众活动室建设项目提供设计服务工作。主要包含:项目现状测量、实施方案、施工设计(含预算)及后期服务等有关技术服务。
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经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人民政府评审通过后视为合格。
工期要求:满足项目需要。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
采购预算控制价为拟建项目建安工程费总价的5%,超出预算控制费率的竞标报价无效。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广西壮 (略) 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
六、规划编制单位报名须知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略)级(含(略)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技术职称资格,具备法人资格且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开标、评标,并最终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核定。
(六)投标材料要求
1、报价表或者报价函(备注好联系人姓名、职务及电话);2、报价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报价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近年来供应商实施项目业绩材料。以上材料请以书面形式密封加盖公章报送至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人民政府。
七、报名时间
2025年3月5日起至2025年3月11日止;每天8:00—12:00,15:00—18:00。
八、报名地点
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人民政府。
报名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人民政府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入数量、近期业绩及技术服务方案等择优确定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 (略) 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 (略) 理)。
九、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十、公告媒体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 (略) 站(http://**.cn)发布。
十一、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人民政府。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大樟街1号
联系人:苏韦东
电话:0772-(略)
监督管理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派出大樟乡监察办公室。
监督人:郭贤翔,电话:0772-(略)。
十二、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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