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监察支队虹桥地区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监察支队2025-2026年度 (略) 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PIAIE-ZBN-#)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监察支队虹桥机 (略) 170号、 (略) 100号办公点提供保安(人防)、保洁(含生产用车清洗)、零星物业维修(含门窗维修、卫生洁具维修、电气末端故障维修等)、干湿垃 (略) 置等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标日,合同金额不低于#元(含)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含: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合同内容、签章)。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25年3月3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提供的资料不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因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开票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错误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该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8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 (略) (略) 220号5楼--上海浦东国 (略)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浦东国 (略) |
地址: (略) 170号 | 地址: (略) (略) 220号5楼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叶枫 | 联系人:陶文辉 |
电话:# | 电话:021-#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piaie.com |
附:招标文件领购流程
(1)领购人以电子邮件形式明确告知需领购的招标文件(需告知准确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piaie.com;
(2)招标机构以电子邮件提供银行账号及《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样张);
(3)领购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入招标机构银行账号,并将汇款凭证、发票开票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填写完毕的《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WORD文件及加盖领购人公章的PDF扫描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招标机构;
(4)招标机构确认无误后,按《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中登记的联系方式发送招标文件及发票。
2025年2月25日
监察支队2025-2026年度 (略) 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PIAIE-ZBN-#)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监察支队虹桥机 (略) 170号、 (略) 100号办公点提供保安(人防)、保洁(含生产用车清洗)、零星物业维修(含门窗维修、卫生洁具维修、电气末端故障维修等)、干湿垃 (略) 置等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标日,合同金额不低于#元(含)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含: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合同内容、签章)。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25年3月3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提供的资料不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因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开票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错误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该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8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 (略) (略) 220号5楼--上海浦东国 (略)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浦东国 (略) |
地址: (略) 170号 | 地址: (略) (略) 220号5楼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叶枫 | 联系人:陶文辉 |
电话:# | 电话:021-#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piaie.com |
附:招标文件领购流程
(1)领购人以电子邮件形式明确告知需领购的招标文件(需告知准确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piaie.com;
(2)招标机构以电子邮件提供银行账号及《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样张);
(3)领购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入招标机构银行账号,并将汇款凭证、发票开票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填写完毕的《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WORD文件及加盖领购人公章的PDF扫描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招标机构;
(4)招标机构确认无误后,按《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中登记的联系方式发送招标文件及发票。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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