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国道G244澄江至璧山界段改建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 (略) 国道 G244 澄江至璧山界段改建工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关 (略) 国道G244澄江至璧山界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行业审查意见》(渝交计〔2024〕33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 (略) 县财政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略) 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略)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 (略) 非收费快速物流通道北向 (略) 至合川(璧山-北碚)中的一段,项目起于北碚、璧山界,接物流通道璧山G244黛山大道北延伸段终点,经仙女场、转龙村,止于上马台村,顺接现状国道 G244。路线全长约8.2公里,采用沥 (略) 面结构,新建桥梁1座(主跨70米钢箱梁桥,上跨七塘至草街高速)、涵洞27道、车行天桥3座,人行天桥3座, (略) 。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元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估算金额:*.*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元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4.1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地形图及控制测量、初步勘察、初步设计、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含概、预算),并配合招标人完善施工全过程及交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协助招标人开展将 (略) 级及以上综合交通“十五五”规划项目库的资料编制、文稿撰写工作。
2.4.2 标段划分: /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完成初步勘察设计,初步勘察设计取得批复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勘察设计。
2.6 其他: 无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级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 (略) 行业*级资质;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招标人: | (略) (略) 事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重庆 (略) |
地址: | (略) (略) 鱼塘湾319号 | 地址: | 重 (略) 南城街道淮远古韵南街1号附11号3楼 |
联系人: | 陈老师 | 联系人: | 龚娇娇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本招标项 (略) 国道 G244 澄江至璧山界段改建工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关 (略) 国道G244澄江至璧山界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行业审查意见》(渝交计〔2024〕33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 (略) 县财政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略) 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略)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 (略) 非收费快速物流通道北向 (略) 至合川(璧山-北碚)中的一段,项目起于北碚、璧山界,接物流通道璧山G244黛山大道北延伸段终点,经仙女场、转龙村,止于上马台村,顺接现状国道 G244。路线全长约8.2公里,采用沥 (略) 面结构,新建桥梁1座(主跨70米钢箱梁桥,上跨七塘至草街高速)、涵洞27道、车行天桥3座,人行天桥3座, (略) 。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元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估算金额:*.*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元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4.1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地形图及控制测量、初步勘察、初步设计、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含概、预算),并配合招标人完善施工全过程及交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协助招标人开展将 (略) 级及以上综合交通“十五五”规划项目库的资料编制、文稿撰写工作。
2.4.2 标段划分: /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完成初步勘察设计,初步勘察设计取得批复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勘察设计。
2.6 其他: 无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级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 (略) 行业*级资质;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招标人: | (略) (略) 事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重庆 (略) |
地址: | (略) (略) 鱼塘湾319号 | 地址: | 重 (略) 南城街道淮远古韵南街1号附11号3楼 |
联系人: | 陈老师 | 联系人: | 龚娇娇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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